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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檢實務」市檢察院駐所檢察室切實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

近日,淮南市檢察院駐所檢察室收到市看守所在押人員韓某某的控告信,

反映其被公安機關抓捕時,隨身攜帶的黃金項鍊、戒指、耳環、手錶、錢包等物品被扣押,但辦案單位未出具任何法律手續,也未隨案移送,現不知這些物品去向,請求駐所檢察官給予幫助。

接到信件後,駐所檢察室高度重視,在向分管檢察長報告後,迅速開展調查工作。

經過查詢,首先掌握了該案偵查階段的辦案單位是某縣公安局禁毒大隊,隨後立即趕至該縣公安局調查核實該案情況。

因該案事發於2015年,當年的辦案幹警有的已不在原崗位,給調查工作帶來了一定困難。但駐所檢察幹警毫不鬆懈,本著對在押人員負責的精神多次往返市縣之間,在公安機關紀檢部門負責人的大力支持下,經多輪查找,終於將分散在各部門的暫扣物品及清單全部找到。

駐所檢察室隨即督促該縣公安局儘快退還與案件無關的所有扣押物品,

並約見韓某某告知其調查情況,讓其出具委託書,指定一名近親屬領取暫扣物品。

在駐所檢察室的依法監督下,某縣公安局於最終將所有暫扣物品按韓某某指定委託,退還給其姐姐。至此,該起控告案圓滿辦結,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