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揚州市區房價監管新政出爐,車庫、車位不能亂漲價了
新建商品住房配套的
車庫、車位不能亂漲價了!
昨日,
市區房價監管新政
實施背景——
新房儲藏室及車位“鑽漏洞”大幅提價
8月份以來,揚州市政府網站“寄語市長”欄目連續接到市民投訴,反映部分市區樓盤在房地產市場調控的背景下,借新房銷售備案制度漏洞,對配套的車庫、車位進行大幅度提價。
“你好揚州”等多名網友在欄目中反映,針對目前實行的新房房價備案制度,部分開發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對屬於新房配套設施的儲藏室紙質版及電子版。上述材料格式均可至揚州市物價局官方網站下載,網址http://wjj.yangzhou.gov.cn,申報時,須提交紙質材料各一式三份並加蓋企業公章。
■標示價格和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備案價格
張建林表示,開發企業在申報住房銷售價格備案時,
開發企業應當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指導,科學合理確定銷售價格(包括樓位差價、朝向差價、樓層差價等),
熱點追問
A:商品房銷售哪些行為涉嫌違法?
從去年11月起,市物價局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住建部的部署,按照省物價局的相關要求,在全市開展了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專項檢查,依法查處了多家房地產企業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
那麼商品房銷售哪些行為涉嫌違法?市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副局長毛芳玲介紹,首先,銷售商品房不明碼標價、未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是否放置預(銷)售許可證、樓盤預售方案相關資訊、標示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對在售商品房進行明碼標價。如:有樓盤不按規定在醒目位置公示其商品房的價格,在商品房銷售現場內間的角落處放置一本合同範本,在合同範本下麵標示,或將一房一價表放置在vip室內,消費者無法直接看到商品房的價格。
其次,未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未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商品房交易及產權轉移等代收代辦的收費未標明由消費者自願選擇;採取多種方式明碼標價,標價內容不一致;在標價和公示的收費之外加價、另行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如:在房價外不能違規收取購房認籌費,預售前違規收取戶內中央空調設備及安裝費,巧立名目違規收取仲介費(會員費、資訊諮詢費等)。
此外,標示資訊不全,沒有按照規定內容明碼標價、公示相關收費以及影響商品房價格的其他因素,如:未能按規定標識銷售狀態,是已售還是未售。有的未標示層高、套內建築面積、分攤共有建築面積等與價格密切相關的因素;未標示購房優惠折扣及享受優惠折扣的條件,有的銷售現場未標示土地使用年限、容積率、綠化率、車位配比率等與該商品房價格密切相關的因素,還有的未標示前期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及收費依據、收費標準。
其他違反明碼標價規定銷售商品房的行為,如:通過提高裝修價格抬高房價、強制捆綁車位、強制捆綁儲藏室等變相提高房價,採用定金、團購費等名目抵扣房款時存在價格糾紛等。
B:以上價格違法行為如何處罰?
如果商品房開發企業涉嫌價格違法該如何處罰?毛芳玲表示,對違反相關規定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依法嚴懲和公開曝光。房地產開發企業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未實行“一套一標”,按《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每套處5000元罰款(按照法定最高額度)。構成價格欺詐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另外,拒絕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對捏造、散佈漲價資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逾期不繳納違法所得的,每日按違法所得數額的2‰加處罰款。通過嚴厲懲處,切實保障價格政策貫徹執行。
來源 揚州時報
其次,未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未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商品房交易及產權轉移等代收代辦的收費未標明由消費者自願選擇;採取多種方式明碼標價,標價內容不一致;在標價和公示的收費之外加價、另行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如:在房價外不能違規收取購房認籌費,預售前違規收取戶內中央空調設備及安裝費,巧立名目違規收取仲介費(會員費、資訊諮詢費等)。
此外,標示資訊不全,沒有按照規定內容明碼標價、公示相關收費以及影響商品房價格的其他因素,如:未能按規定標識銷售狀態,是已售還是未售。有的未標示層高、套內建築面積、分攤共有建築面積等與價格密切相關的因素;未標示購房優惠折扣及享受優惠折扣的條件,有的銷售現場未標示土地使用年限、容積率、綠化率、車位配比率等與該商品房價格密切相關的因素,還有的未標示前期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及收費依據、收費標準。
其他違反明碼標價規定銷售商品房的行為,如:通過提高裝修價格抬高房價、強制捆綁車位、強制捆綁儲藏室等變相提高房價,採用定金、團購費等名目抵扣房款時存在價格糾紛等。
B:以上價格違法行為如何處罰?
如果商品房開發企業涉嫌價格違法該如何處罰?毛芳玲表示,對違反相關規定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依法嚴懲和公開曝光。房地產開發企業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未實行“一套一標”,按《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每套處5000元罰款(按照法定最高額度)。構成價格欺詐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另外,拒絕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對捏造、散佈漲價資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逾期不繳納違法所得的,每日按違法所得數額的2‰加處罰款。通過嚴厲懲處,切實保障價格政策貫徹執行。
來源 揚州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