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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時炸彈”在路上,民警及時幫“排雷”

2017年8月25日下午15時,包頭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東興檢查站檢查“兩客一危”車輛時,一輛車牌號為蒙B74474的大型客運車輛引起民警注意。

在檢查過程中,發現該車非法拉運危險品“純酸稀料”有燃燒爆炸的危險,極大威脅了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民警及時扣留並移交運管處。

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關於“危險品”你知道多少?

危險品(hazardous material ),易燃、易爆、有強烈腐蝕性、有毒的物品的總稱。如汽油、炸藥、強酸、強鹼、苯、萘、賽璐珞、過氧化物等。運輸和貯藏時,應按照危險品條例處理。

關於危險貨運運輸

是特種運輸的一種,是指專門組織或技術人員對非常規物品使用特殊車輛進行的運輸。一般只有經過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嚴格審核,並且擁有能保證安全運輸危險貨物的相應設施設備,才能有資格進行危險品運輸。

危險品的運輸存在巨大危險性,稍不注意可能會造成物資損失或人員傷亡。此案中的大膽司機,使用客運車輛違法運輸危險品,車上還有大量乘客,一旦發生意外,必將損失慘重。接下來,包頭交警將持續查處非法運輸危險化學物品,

未取得運輸許可的車輛和不具備從業資格的人員非法承運危化品,危化品生產、銷售企業為非法承運的企業、車輛非法灌裝危化品的違法行為。一律依法嚴懲,構成犯罪的,堅決追究法律責任。為市民們營造安全和諧的交通環境,包頭交警在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