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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確權時,經過測量多出來1畝地,該如何處理?

如今農村土地確權進行的如火如荼,土地確權能把農民土地的經營歸屬權做一個很清晰的界定,可高效推進農村土地流轉的進行,使農村土地得到最有效率的利用。

但在土地確權進行中經常出現這樣的問題,農民甲在農村土地二輪承包時分得3畝地,但在土地確權進行時實測為4畝地,那麼土地確權時對於實測面積大於或小於二輪承包面積的該如何處理?

一般土地確權中出現測量偏差有以下幾種情況:

1、 多測量出來的地是四荒地,農民將分得的3畝地旁邊的四荒地開墾出來當作耕地使用。這種將四荒地合法開墾後作為耕地的,經過村民會議同意的,可以將四荒地的經營權歸屬為該農民,所以在確權時,確權面積可定為4畝。

2、 多出來的地是農民佔用的鄰居家的土地,對於這種鄰居吃地的,經村委會協調,應將佔用的土地歸還給原來的所屬人,故,土地確權時面積應定為3畝。

3、 還有一種情況是,

原本承包的土地面積就是4畝,但有些農民為了少交農業稅,故意少報了1畝地資料,造成統計上的偏差,這1畝地就是人們常說的“黑地”。對於“黑地”,在土地確權時應計入確權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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