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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公佈今秋學校收費標準:均保持不變,違規收費可舉報

楚天都市報8月29日訊29日,武漢市物價局、教育局公佈2017年秋季各類學校收費標準。與今年春季開學相比,公辦初中、小學和幼稚園的收費標準均保持不變。

今年秋季開學,對所有在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免收雜費、課本費,

並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同時對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免收住宿費。公辦園保教費最高為省示範園的每月每生600元,幼稚園為在園幼兒提供午休所發生的費用在保教費中列支,不得收取午休住宿費。

武漢市教育局負責人解釋說,伙食費按天計算,按月或學期收取,根據幼兒實際在園就餐天數結算,

多退少補;園方可收取的代收費為體檢費,按本地醫療服務機構收費標準執行;園方可收取的服務性收費為外出活動費和乘車費,按照“家長自願、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佈”的原則收取,不得與保教費一併收取。寄宿制幼稚園為在園幼兒提供住宿的可收取住宿費。

武漢市教育局要求,學校必須按規定收費,對違規亂收費的,除責令學校全額退款外,還將依法追究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監督電話:市發改委(市物價局):12358。市教育局:65608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