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2017年後,農村這4類土地將被強制回收,農民怎麼辦?

2017年已經走完了一大半,自2013年開始的農村確權已經走過了5個年頭,確權也隨著時間的推移預計在2018年完成,農村確權後,農民把土地“揣進兜裡”了,也讓農民吃了顆定心丸,而經常有農戶這樣問道:確權後是真的屬於自己了嗎?是不是今後土地就穩定了?

對諸如此類的問題,小編在這裡給的答案:是。但確權之後也要處理農村一些違規土地,而這些證書下的土地要被回收或處理。

1.非農業戶口繼承的土地將被回收.

從《土地管理法》上來講,

農地是屬於農村村集體的,一旦你離開農村,在城市落戶,有了居民戶口,享受城鎮居民的待遇,在法律層面和角度上來講,你是不能繼承農村土地的。而未得到批准重建的這些房屋,將被回收

2.超標的宅基地.

宅基地確權賦予了農民在土地上有建造個人住宅的權利,

而確權中也明確規定,確權的宅基地面積超過當地政府規定標準,可以再土地登記卡和證書內注明超過標準的數量,按當時政府規定的面積標準重新確定使用權,其超過部分退還村集體。

3.空閒或房屋坍塌兩年以上.

這些兩年以上空閒宅基地坍塌房屋未使用的,

不確定土地使用權。已經確定使用權的,由集體報縣級政府註銷土地登記,集體收回。

4.為辦理手續的土地

耕地確權證書中,農民合法耕田是由村集體統一分發的。根據最新修訂的《土地管理》的相關規定:農民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

私自開墾荒地四類荒地,由國土部分進行依法處置,也禁止在耕田上建造房屋等設施。

農村確權固然是好事,這些土地讓農民實實在在的握在了手裡,在履行這些法律法規時,應為農民切身利益著想,多些人性化,讓農民和政府的配合下完成這確權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