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加分資格」2018中考,北京中考哪些學生可以加分?

前言

從2017年起北京中考大幅度減少、控制加分專案,

取消了體育、藝術等學生加分。2018年新初三們還有不到一年的時間就要面臨中考了,來看看你有中考加分的許可權嗎?

加分資格及審定

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成績加20分給予照顧:

1.烈士子女考生。

由地方政府批准的烈士子女填寫《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加分審核表》(見附件1)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證明書》(影本)到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2.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和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

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成績加10分給予照顧:

1.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資格審核分級進行,在京中央政法機關工作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由所在局級單位人事部門進行初審,合格後報所屬中央政法機關人事部門複審;北京市政法系統人民警察優撫物件及其子女由所在市級政法單位政治部初審,合格後報市委政法委員會進行複審。

屬於鐵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海關緝私局及所屬單位人民警察優撫物件及其子女由本系統公安局初審,

合格後報公安部人事訓練局複審。

初審前,申請人要到初審部門領取《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資格審核表》,並認真填寫表中的專案。

2.見義勇為人員本人,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和一至四級傷殘人員的子女。

申請人填寫《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見義勇為人員或子女教育優待資格審核表》(見附件3),

由戶籍所在地區民政局進行初審,合格後報北京市民政局見義勇為權益保護處複審。

3.現在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鬥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後曾在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鬥部隊工作累計滿5年的軍人的子女;

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以及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

以及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

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在軍事訓練和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中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

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成績加5分給予照顧:

1.歸僑(華僑)子女考生。

考生填寫由本校發放的《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加分審核表》後,到區政府僑務辦公室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2.臺灣省籍考生。

考生填寫由本校發放的《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加分審核表》(見附件1)後,由其父母(監護人)單位開具身份證明,到市臺灣同胞聯誼會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3.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

考生填寫“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少數民族考生加分申請表”後,學校根據考生提供的戶口名簿原件及影本對“申請表”各項資訊進行核對,市民委、市教委等有關部門對申請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現役軍人子女、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初中階段回國),在招生考試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考生需持駐外使領館出具的《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回國證明》,到區中招辦辦理資格認定手續。

如有符合以上多種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選擇享受其中一種加分照顧待遇。

注意:

1、回戶籍報考的考生,其加分資格認定和審核工作由學籍所在區中招辦負責;

2、所有具有加分資格的中考生均需持相關材料到相關部門辦理加分手續,具體辦理手續如上;

3、經審核享受照顧加分和優先錄取考生資訊于5月中旬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

4、加分辦理一般是在每年的4月初開始,5月份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加分名單,請廣大2018中考生注意時間節點。

初中家長都在群裡交流

政策解讀、免費直播、學習資料應有盡有

☝☝☝

加小助手為好友,等待入群邀請

關注北京中考,跟我們來就對了

到區政府僑務辦公室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2.臺灣省籍考生。

考生填寫由本校發放的《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加分審核表》(見附件1)後,由其父母(監護人)單位開具身份證明,到市臺灣同胞聯誼會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3.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

考生填寫“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少數民族考生加分申請表”後,學校根據考生提供的戶口名簿原件及影本對“申請表”各項資訊進行核對,市民委、市教委等有關部門對申請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現役軍人子女、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初中階段回國),在招生考試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考生需持駐外使領館出具的《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回國證明》,到區中招辦辦理資格認定手續。

如有符合以上多種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選擇享受其中一種加分照顧待遇。

注意:

1、回戶籍報考的考生,其加分資格認定和審核工作由學籍所在區中招辦負責;

2、所有具有加分資格的中考生均需持相關材料到相關部門辦理加分手續,具體辦理手續如上;

3、經審核享受照顧加分和優先錄取考生資訊于5月中旬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

4、加分辦理一般是在每年的4月初開始,5月份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加分名單,請廣大2018中考生注意時間節點。

初中家長都在群裡交流

政策解讀、免費直播、學習資料應有盡有

☝☝☝

加小助手為好友,等待入群邀請

關注北京中考,跟我們來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