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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團滅!央行剛剛出手,一個暴富神話破滅了

9月4日下午,中國人民銀行網站發佈公告稱,近期,國內通過發行代幣形式包括首次代幣發行(ICO)進行融資的活動大量湧現,投機炒作盛行,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

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七部委發佈公告,要求從此公告發佈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

ICO為何被定性為涉嫌非法集資?

據財新網報導,央行相關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書,得出的結論是:“90%的ICO項目涉嫌非法集資和主觀故意詐騙,真正募集資金用作項目投資的ICO,其實連1%都不到。”

ICO一度被認為巧妙地規避了《證券法》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等相關內容。經監管部門與多位資深法律專家討論,得出結論:ICO僅僅是穿了合法的馬甲,其本質就是變相非法集資。

除此,即使ICO可以擺脫非法集資的嫌疑,但也涉及明顯的合同詐騙。

這意味著,ICO不得再被允許公開發行,其活動會大量萎縮並轉至地下。存量的ICO專案則由交易平臺自身消化。同時,根據處置非法集資的責任主體分工,將由各地金融辦(局)履行監管職能。

代幣跳水!比特幣大跌1700元

在央行發佈公告,要求立即停止代幣發行融資活動後,各大代幣全線下跌。火幣網平臺的比特幣人民幣報價30分鐘內跳水近1700元,

跌幅擴大至4.79%,跌破27000元/枚關口。

乙太坊跌200元至1950元;超級現金Hshare(HSR)跌超50%;OmiseGo(OMG)跌20%;Lunyr(LUN)跌17%;VeChain(VEN)跌20%。

不過,代幣目前的處境並非毫無徵兆。

早在9月2日晚間,國內三大比特幣交易平臺之一的比特幣中國便發佈公告稱,從即日起暫停ICOCOIN也就是ICO幣的充值與交易業務。而ICOCOIN在比特幣中國上線還不到一周時間。

比特幣中國:暫停ICOCOIN部分業務

繼8月30日ICO項目平臺ICOINFO宣佈暫停所有ICO(首次代幣發行)業務後,比特幣中國9月2日晚間發佈公告稱,比特幣中國即日起暫停ICOCOIN充值與交易業務,並將於北京時間2017年9月3日星期日下午6點暫停ICOCOIN提幣業務。

本次業務調整僅涉ICOCOIN交易業務,使用者仍能正常進行其他數位資產充值與交易。對於比特幣中國暫停ICO幣的充值和交易業務,ICOCOIN公告表示,由於近期國內對ICO監管處於調研階段,相關條款仍未明確,比特幣中國從合規角度考慮暫停ICO幣交易,待明確監管條款後再酌情恢復。

同時,ICOCOIN稱,ICO幣在比特兒、聚幣、幣久、海楓藤等網站交易一切正常。受相關消息影響,ICO幣價在週六10點和18點左右出現兩次大幅下跌,單日跌幅超30%,總流通市值在24小時內蒸發約2440萬美元。此外,9月2日,比特幣在觸及歷史新高後便出現暴跌,在一日內跌幅超過5%。

那麼,究竟什麼是ICO,暫停ICO為什麼又會造成比特幣價格下跌呢?我們來瞭解一下。

什麼是ICO

ICO,中文翻譯為首次公開發售數位代幣融資,有的叫首次公開售幣。其含義與IPO其實非常相似,都是指通過發行一樣東西來進行募資,只不過,IPO發行的是自己的證券,但ICO的發行物是電子錢。

ICO最早出現於2013年,主要募集的是比特幣;隨著眾多類比特幣的虛擬貨幣的產生,ICO開始成為這一市場的主流融資管道,也就是公司直接發行自己的數位代幣,以進行項目眾籌。

簡而言之,ICO是一種籌措資金的方式,公司通過發行自己的數位貨幣來吸引投資者,投資者從中獲得加密數字作為回報。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比特幣。以乙太坊(ethereum)為例。2014年,乙太坊籌集了1800萬美元比特幣,幾年的飆升之後,目前乙太坊的市值已接近190億美元,乙太幣交易價格超過200美元。

2017年,虛擬貨幣炒作一波勝過一波,製造出ICO井噴“神話”。據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技術平臺近期發佈的《2017上半年國內ICO發展情況報告》,今年上半年,國內已完成的ICO專案共計65個,累計融資規模26.16億元,累計參與人次達10.5萬。

ICO是如何形成?

一般而言,一個完整的ICO專案需要3個步驟:

1、一家公司或團體表示自己計畫或正在研究區塊鏈技術,同時在公有鏈上內置可轉讓流通的代幣(加密數位貨幣,與比特幣類似);

2、投資者以比特幣、乙太幣等虛擬貨幣換取代幣,以此作為其權益憑證;

3、專案發行的代幣登上交易平臺,投資人進行買賣(這是製造暴富神話的關鍵一步)。

多國監管部門提示ICO風險

除了中國,其他國家的金融監管部門也開始關注並提示ICO風險。

2017年7月,美國證交會就劍指具有證券屬性的ICO,表示他們對其具有監管權。隨後,美國證交會叫停了四家場外交易的公司的ICO發行。

8月28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發佈關於謹防ICO騙局的警告。據美國證交會官網:美國證交會投資者教育辦公室向投資者預警,部分聲稱與ICO有關,或者聲稱正在進行ICO發行的公司,可能存在“拉高出貨”和“市場操縱”兩種欺詐可能。

延伸閱讀

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等七部門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9月4日下午,中國人民銀行網站發佈公告稱,近期,國內通過發行代幣形式包括首次代幣發行(ICO)進行融資的活動大量湧現,投機炒作盛行,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為貫徹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準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

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乙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

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本公告發佈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臺的管理

本公告發佈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資訊仲介等服務。

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臺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並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四、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

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帳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範圍。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發現代幣發行融資交易違法違規線索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社會公眾應當高度警惕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的風險隱患

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包括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投資者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希望廣大投資者謹防上當受騙。

對各類使用“幣”的名稱開展的非法金融活動,社會公眾應當強化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及時舉報相關違法違規線索。

六、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

各類金融行業組織應當做好政策解讀,督促會員單位自覺抵制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及“虛擬貨幣”相關的非法金融活動,遠離市場亂象,加強投資者教育,共同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

(轉自人民日報公眾號)

待明確監管條款後再酌情恢復。

同時,ICOCOIN稱,ICO幣在比特兒、聚幣、幣久、海楓藤等網站交易一切正常。受相關消息影響,ICO幣價在週六10點和18點左右出現兩次大幅下跌,單日跌幅超30%,總流通市值在24小時內蒸發約2440萬美元。此外,9月2日,比特幣在觸及歷史新高後便出現暴跌,在一日內跌幅超過5%。

那麼,究竟什麼是ICO,暫停ICO為什麼又會造成比特幣價格下跌呢?我們來瞭解一下。

什麼是ICO

ICO,中文翻譯為首次公開發售數位代幣融資,有的叫首次公開售幣。其含義與IPO其實非常相似,都是指通過發行一樣東西來進行募資,只不過,IPO發行的是自己的證券,但ICO的發行物是電子錢。

ICO最早出現於2013年,主要募集的是比特幣;隨著眾多類比特幣的虛擬貨幣的產生,ICO開始成為這一市場的主流融資管道,也就是公司直接發行自己的數位代幣,以進行項目眾籌。

簡而言之,ICO是一種籌措資金的方式,公司通過發行自己的數位貨幣來吸引投資者,投資者從中獲得加密數字作為回報。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比特幣。以乙太坊(ethereum)為例。2014年,乙太坊籌集了1800萬美元比特幣,幾年的飆升之後,目前乙太坊的市值已接近190億美元,乙太幣交易價格超過200美元。

2017年,虛擬貨幣炒作一波勝過一波,製造出ICO井噴“神話”。據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技術平臺近期發佈的《2017上半年國內ICO發展情況報告》,今年上半年,國內已完成的ICO專案共計65個,累計融資規模26.16億元,累計參與人次達10.5萬。

ICO是如何形成?

一般而言,一個完整的ICO專案需要3個步驟:

1、一家公司或團體表示自己計畫或正在研究區塊鏈技術,同時在公有鏈上內置可轉讓流通的代幣(加密數位貨幣,與比特幣類似);

2、投資者以比特幣、乙太幣等虛擬貨幣換取代幣,以此作為其權益憑證;

3、專案發行的代幣登上交易平臺,投資人進行買賣(這是製造暴富神話的關鍵一步)。

多國監管部門提示ICO風險

除了中國,其他國家的金融監管部門也開始關注並提示ICO風險。

2017年7月,美國證交會就劍指具有證券屬性的ICO,表示他們對其具有監管權。隨後,美國證交會叫停了四家場外交易的公司的ICO發行。

8月28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發佈關於謹防ICO騙局的警告。據美國證交會官網:美國證交會投資者教育辦公室向投資者預警,部分聲稱與ICO有關,或者聲稱正在進行ICO發行的公司,可能存在“拉高出貨”和“市場操縱”兩種欺詐可能。

延伸閱讀

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等七部門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9月4日下午,中國人民銀行網站發佈公告稱,近期,國內通過發行代幣形式包括首次代幣發行(ICO)進行融資的活動大量湧現,投機炒作盛行,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為貫徹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準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

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乙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

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本公告發佈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臺的管理

本公告發佈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資訊仲介等服務。

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臺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並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四、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

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帳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範圍。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發現代幣發行融資交易違法違規線索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社會公眾應當高度警惕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的風險隱患

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包括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投資者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希望廣大投資者謹防上當受騙。

對各類使用“幣”的名稱開展的非法金融活動,社會公眾應當強化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及時舉報相關違法違規線索。

六、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

各類金融行業組織應當做好政策解讀,督促會員單位自覺抵制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及“虛擬貨幣”相關的非法金融活動,遠離市場亂象,加強投資者教育,共同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

(轉自人民日報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