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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高新:購房用於創新創業的,達標補貼提高

3月23日,濰坊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官方網站發佈消息,

公開《濰坊高新區管委會關於繼續推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個人購買商業房或辦公用房用於創新創業的,財政補貼標準從每平方米240元提高至每平方米290元。

為深入推進供給側改革,合理引導住房消費,促進全區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高新區實際,對《濰坊高新區管委會關於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業持續發展的意見》(濰高管發〔2016〕5號)進行適當調整,

3月23日,濰坊高新區官方網站就有關事項通知:

1. 稅收減免政策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規定的現行房地產去庫存的政策和程式執行。同時,個人在高新區內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給予實繳稅額25%的財政補貼。

2. 個人購買商業房或辦公用房用於創新創業的,財政補貼標準從每平方米240元提高至每平方米290元。

3. 進區落戶農民工、企業招聘職工等外來人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

財政補貼標準從每平方米100元降至每平方米50元。

4. 工商註冊和稅收匯繳在高新區內的企業,組織職工在區內單一房地產專案或者由同一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區內多個在售房地產項目,購房10套(含10套)以上的,對購房職工按每平方米150元予以財政補貼。

5. 外來人員和區內企業職工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同時購買地下車位的,

憑購買車位合同及發票,按照每個車位4000元予以財政補貼。

6.《濰坊高新區管委會關於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業持續發展的意見》(濰高管發〔2016〕5號)中,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繼續執行。

7.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參與該優惠活動,對於享受有關財政補貼的專案,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同步出臺商品房和車位優惠政策,讓利於民。

8. 購買現售商品房財政補貼受理時限截止至2018年3月31日,

購買預售商品房財政補貼受理時限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以上兩項,購房人與開發企業簽約並備案時間,須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

9. 對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房,符合有關財政補貼政策的,各相關單位及房地產開發企業,要繼續做好購房群眾申請領取補貼的受理、登記、審核及發放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群眾都能享受到購房補貼。

通知中的內容自發佈之日起執行。

財政補貼時限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