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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讀高速:開車上路,要帶齊“兩證”、“兩標”,你知道嗎?

開車上高速出行前準備:按照規定,帶齊相關證件,隨車攜帶“兩證”:駕駛證、行駛證,

按規定粘貼“兩貼”:保險貼、年檢貼。

檢查車況,包括車輛安全狀況,是否缺機油、水、防凍液等。提前規劃好路線,

調試好導航。

違反規定如何處罰?

1、未攜帶駕駛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條“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定、《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第50條,記1分,罰款150元。

2、未攜帶行駛證,未放置保險標誌,車輛檢驗合格標誌: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放置保險標誌,檢驗合格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道路交通法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3條第1款,

“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應當粘貼在車前窗右上角”。依據《交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第50條,記1分,罰款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