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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岳母20萬彩禮,還不要陪嫁,可婚房還讓只寫老婆的名字

我家住在縣城,家裡條件一般,但我是家裡的獨生子,

爸媽對我的要求都是儘量滿足,他們含辛茹苦將我養大,又供我上了大學,我決定好好報答他們,可是在大三那年,我愛上了一個姑娘,她在一次暴雨天把自己的雨傘借給了我,讓我對她頗有好感,後來留了聯繫方式,算是交了一個朋友,可是後來我卻得知她有男朋友,雖然我心裡很難過,可一直惦記著她,希望她可以過得幸福。

大學畢業以後,我們保持著聯繫,才知道我們都在同一座城市打拼事業,

可是她的感情路卻一路坎坷,我看著她也十分心疼,於是終於有一天,機會來了,我鼓足勇氣和她表明了我的心意,她竟然二話不說點頭答應了,那時候我就下定決心要一輩子對她好。

她的確是個好姑娘,為人耿直不做作,

而且長得也好看,她和我說過她家裡的情況,她上面有個哥哥,而且家是農村的,那裡重男輕女思想嚴重,所以女友她爸媽對她不太好,雖然這兩年女友工作的不錯,現在是一家公司的主管,可是她每個月的工資都要寄回家裡,不僅要貼補家用,而且還要幫她哥哥存彩禮錢,我覺得女友太辛苦了,於是我向她求婚了,想要以後和她一起扛起生活的重擔,到時候她嫁到我家就不會受到她爸媽和哥哥的壓榨了!

可是我和她求婚後,她卻支支吾吾說,和我結婚,她娘家一定會問我要一大筆的彩禮,而且不一定給陪嫁,但是我卻不介意,我喜歡的是女友的人,我不在乎金錢,果不其然,他爸媽問我要二十萬彩禮,過了兩天,我把錢湊夠,去了她家提親,雖然我們沒有舉行浪漫的婚禮,但是感情一直很好。

之後我倆一起奮鬥,並且存夠了新房的首付,我打算買下房子,

可是不知道岳父岳母怎麼知道了,死活讓我在房產證上只寫老婆的名字,我本來是要寫的,可是又一想,如果房子在老婆名下,保不准岳父岳母會把房子霸佔後再給了她哥,於是我和老婆解釋了一番,一開始老婆還很通情達理,明白我的意思,可是後來卻因為岳父母的挑撥,老婆變了,變得無理取鬧,說我不寫她的名字就是不在乎她。

可任憑我好說歹說,老婆就是不同意,非要我在房產證上單獨寫下她的名字,可是我怎麼能同意呢?說實話,我也受不了她的愚孝了,難道我要做她爸媽的搖錢樹嗎?不,我還有自己的爸媽需要養活,於是我毅然決然和老婆提出了離婚,因為除了這個方法我別無選擇,雖然我忍痛提出離婚,可是我希望老婆可以明白我所做的一切,希望她今後可以為自己而活!

可是我希望老婆可以明白我所做的一切,希望她今後可以為自己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