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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不讓“李鬼”蒙混過關,山東嚴查高校新生資格

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入學教育,是保護學生權益和維護學校辦學秩序的一項重要工作。小編帶大家一起看看如何各高校做好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學籍電子註冊和新生入學教育工作。

未經同意或未有足夠證據證明為不可抗拒原因逾期不報到的學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加強對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新生前置學歷的核查,核查未通過的不予報到和學籍電子註冊。

各高校不得在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新生錄取專業並進行學籍電子註冊。

(尤其不得將藝術、體育類專業學生調整到普通類專業,將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錄取的學生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

取消其學籍,並報告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的幾種情況:

1、 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

2、 錄取資格或企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

3、 未按規定公示有關資格身份或雖經公示但在複查環節發現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新生

4、 未經省級招生部門辦理錄取手續的新生以及超計畫錄取的新生

近日,省教育廳發佈了《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學籍註冊和新生入學教育工作的通知》(點擊文末的閱讀原文自行查看)。

 一、認真做好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

(一)加強對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分初查和複查兩個環節。學校要成立分管領導掛帥的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機構,

明確牽頭部門和責任處室,教務、招生、學生、紀檢監察等部門和院系協調配合,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嚴密程式,明確分工,責任到人,確保新生入學資格初查和複查工作順利進行。

(二)嚴格新生入學各環節的資格初查。

 1.及時辦理新生報到入學手續。錄取新生要按照招生章程和錄取通知書要求,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學生,應向高校提出書面申請,

經同意後方可延期報到,未經同意或未有足夠證據證明為不可抗拒原因逾期不報到的學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2.嚴格新生報到環節的資格初查。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未辦理戶口遷移除外)、高考加分資格證明等材料要與紙質檔案、錄取名冊、電子檔案逐一比對核查;對錄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顧的新生、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等形式錄取的新生及面向農村學生的各類專項計畫錄取的新生資格條件要進行逐一核查;對學生身份資訊與省級招生部門錄取資訊(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民族等)要嚴格核對,

如發現資訊不一致或錄取資料缺失的,應嚴格按照《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註冊辦法》(教學〔2014〕11號) 相關要求,及時聯繫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調查核實,屬於招生報名及錄取期間發生的資料錯誤或缺失的,由學校向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提出申請,待省級招生部門核實修正或補充錄取資料並上報教育部後,再辦理該生新生學籍電子註冊手續;加強對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新生前置學歷的核查,核查未通過的不予報到和學籍電子註冊。

 3.認真組織複測體檢等資格複查工作。新生報到後,一是要組織專家組,專門對藝術、體育專業或藝術、體育特長生等特殊類型錄取新生開展入學專業複測,對存疑資訊要認真與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進行核實;二是要對報到新生進行全面體檢複查,對隱瞞既往病史或發現與原體檢結論不符者,要將具體情況填寫入《體檢複查登記表》,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三是要結合學生檔案整理工作,對照考生中學檔案、考生電子檔案、黨團關係中載明的資訊,對新生逐一單獨談話,核對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資訊。

對於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錄取資格或企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未按規定公示有關資格身份或雖經公示但在複查環節發現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新生、未經省級招生部門辦理錄取手續的新生以及超計畫錄取的新生,要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取消其學籍,並報告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對在複查中發現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學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規定保留入學資格。

(三)加強新生錄取專業和入學管理。各高校不得在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新生錄取專業並進行學籍電子註冊,尤其不得將藝術、體育類專業學生調整到普通類專業,將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錄取的學生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已經註冊學籍的,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學籍,杜絕任何學籍學歷遺留隱患。不得將未經省級招生部門審核錄取的學生留在學校學習。

(四)完善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機制。各高校要建立健全新生入學資格初查複查工作的規章制度,明確入學資格初查複查工作的程式和辦法,完善工作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和投訴處理機制。在新生入學資格初查複查的各環節都應當有專人負責,並做好初查複查過程及結果記錄,有關資料特別是有審查人簽字的紙質資料必須存檔並嚴格保管,以備查驗。對初查過程中存在疑點的學生,複查工作應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進行,並在學校相關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對在新生入學資格初查和複查工作中敷衍塞責、怠忽職守、徇私舞弊,致使不具備入學條件的學生取得入學資格的相關人員,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要移交有關部門依法懲處。

各高校新生入學資格初查工作要在新生開學後20天內完成,複查工作要新生開學後3個月內完成。新生入學資格審查期間或結束後,我廳將組成專項檢查組到各高校檢查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開展情況。

二、按時做好各項電子註冊工作

(一)及時準確完成學生電子註冊工作。各高校要嚴格按照經省級招生部門核准的錄取名冊和報到入學新生名單,並根據新生資格初查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進行學籍電子註冊。核對錄取資訊有誤或缺失的學生,應當及時與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覆核。普通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同一學習時段只註冊一個學籍(聯合培養的除外),嚴防同姓名同身份證號重複註冊,嚴防冒名頂替。屬於違規招生錄取者,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新生前置學歷核查未通過者,個人資訊與錄取資訊不符者,均不予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對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工作結束前,未及核實而進行了註冊的上述人員,待有複查結論後要及時清退,並取消其已獲得的學籍。要繼續做好“免費師範生”“免費醫學生”“貧困地區專項生”等特殊學生類型的標注工作。

各高校要按照普通高校在校生學年電子註冊有關要求,在網上按時、準確、完整地標注學年電子註冊資訊。學年電子註冊工作要在新學年開學後1個月內完成。

(二)繼續做好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工作。各高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總參謀部關於印發〈應徵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後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13〕8號)要求,辦理好入伍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的相關手續及網上據實標注工作,不得推諉扯皮,不得收取學生任何費用。已到錄取學校報到交費,之後被定兵入伍的新生,可持入伍通知書向學校申請退費及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學校要為學生提供退費便利,退還學生所交一切費用(已消費部分除外),並為學生辦理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及網上標注。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手續不齊全的入伍新生,學校要加強與學生戶籍所在地武裝部門的聯繫,及早確認並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對新生保留或取消入學資格的,要明確標注具體原因及時間,並完善相應備案手續。

2017級本科及研究生新生學籍電子註冊要在9月底前完成,高職高專新生學籍電子註冊要在10月底前完成,屆時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http://www.chsi.com.cn)將對學生本人開放新生學籍資訊網上查詢。各高校要加大宣傳力度,確保通過資格審查的新生及時查詢確認本人學籍註冊結果。

為全面掌握全省高校2017級新生入學報到情況,請各高校通過山東省學生資訊網(http://chsdsi.sdei.edu.cn/)“學生工作線上辦公系統”線上填寫《2017年高校新生報到情況統計表》,並通過該系統生成並打印紙質統計表,加蓋學校公章,與新生入學工作總結書面報告同時報我廳學生處。

 三、深入開展新生入學教育工作

(一)高度重視新生入學教育工作。各高校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全國、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優秀中華傳統文化教育,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切實做好新生入學教育工作。

(二)系統化、多樣化開展入學教育活動。各高校要把學校教育管理需要和新時期大學生的特點及需要結合起來,根據人才培養的規律,系統規劃好新生第一年系列教育活動,並重點安排好新生入學第一學期的開學典禮和新生軍訓、校情校史、校規校紀、心理輔導、專業介紹和大學生涯規劃、安全教育等系列教育活動,尤其要結合新生開學初高發的盜竊、詐騙、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具體案例,對學生重點進行防盜、防詐騙、交通安全、飲食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明確學生人身財產安全注意事項,提升學生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安全防護能力。要結合環境條件和學生實際,充分發揮新生軍訓、主題班會和小班輔導等載體作用,精心組織,認真落實好入學教育時間、人員和場地,確保教育取得實效。

(三)深入開展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90周年、香港回歸20周年和喜迎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等主題教育活動。各高校要以組織紀念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90周年、香港回歸20周年和喜迎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等有關活動為契機,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為根本,廣泛開展愛國主義主題教育活動,唱響愛党愛國愛社會主義的時代主旋律,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使廣大學生充分瞭解改革開放近40年、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成就,進一步激發廣大學生的愛國熱情,鼓舞和激勵大學生昂揚向上、奮發有為的時代精神,牢固樹立熱愛祖國、報效祖國的理想信念,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堅強的政治基礎和思想保證。

各高校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學籍註冊和新生入學教育工作結束後,要形成書面報告,於11月30日前報我廳學生處。

材料報送地址:濟南市南圩門外街8 號院山東教育社樓207房間,郵編:250011,聯繫電話:0531-81916501、81676769。

由學校向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提出申請,待省級招生部門核實修正或補充錄取資料並上報教育部後,再辦理該生新生學籍電子註冊手續;加強對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新生前置學歷的核查,核查未通過的不予報到和學籍電子註冊。

 3.認真組織複測體檢等資格複查工作。新生報到後,一是要組織專家組,專門對藝術、體育專業或藝術、體育特長生等特殊類型錄取新生開展入學專業複測,對存疑資訊要認真與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進行核實;二是要對報到新生進行全面體檢複查,對隱瞞既往病史或發現與原體檢結論不符者,要將具體情況填寫入《體檢複查登記表》,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三是要結合學生檔案整理工作,對照考生中學檔案、考生電子檔案、黨團關係中載明的資訊,對新生逐一單獨談話,核對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資訊。

對於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錄取資格或企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未按規定公示有關資格身份或雖經公示但在複查環節發現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新生、未經省級招生部門辦理錄取手續的新生以及超計畫錄取的新生,要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取消其學籍,並報告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對在複查中發現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學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規定保留入學資格。

(三)加強新生錄取專業和入學管理。各高校不得在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新生錄取專業並進行學籍電子註冊,尤其不得將藝術、體育類專業學生調整到普通類專業,將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錄取的學生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已經註冊學籍的,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學籍,杜絕任何學籍學歷遺留隱患。不得將未經省級招生部門審核錄取的學生留在學校學習。

(四)完善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機制。各高校要建立健全新生入學資格初查複查工作的規章制度,明確入學資格初查複查工作的程式和辦法,完善工作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和投訴處理機制。在新生入學資格初查複查的各環節都應當有專人負責,並做好初查複查過程及結果記錄,有關資料特別是有審查人簽字的紙質資料必須存檔並嚴格保管,以備查驗。對初查過程中存在疑點的學生,複查工作應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進行,並在學校相關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對在新生入學資格初查和複查工作中敷衍塞責、怠忽職守、徇私舞弊,致使不具備入學條件的學生取得入學資格的相關人員,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要移交有關部門依法懲處。

各高校新生入學資格初查工作要在新生開學後20天內完成,複查工作要新生開學後3個月內完成。新生入學資格審查期間或結束後,我廳將組成專項檢查組到各高校檢查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開展情況。

二、按時做好各項電子註冊工作

(一)及時準確完成學生電子註冊工作。各高校要嚴格按照經省級招生部門核准的錄取名冊和報到入學新生名單,並根據新生資格初查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進行學籍電子註冊。核對錄取資訊有誤或缺失的學生,應當及時與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覆核。普通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同一學習時段只註冊一個學籍(聯合培養的除外),嚴防同姓名同身份證號重複註冊,嚴防冒名頂替。屬於違規招生錄取者,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新生前置學歷核查未通過者,個人資訊與錄取資訊不符者,均不予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對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工作結束前,未及核實而進行了註冊的上述人員,待有複查結論後要及時清退,並取消其已獲得的學籍。要繼續做好“免費師範生”“免費醫學生”“貧困地區專項生”等特殊學生類型的標注工作。

各高校要按照普通高校在校生學年電子註冊有關要求,在網上按時、準確、完整地標注學年電子註冊資訊。學年電子註冊工作要在新學年開學後1個月內完成。

(二)繼續做好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工作。各高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總參謀部關於印發〈應徵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後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13〕8號)要求,辦理好入伍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的相關手續及網上據實標注工作,不得推諉扯皮,不得收取學生任何費用。已到錄取學校報到交費,之後被定兵入伍的新生,可持入伍通知書向學校申請退費及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學校要為學生提供退費便利,退還學生所交一切費用(已消費部分除外),並為學生辦理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及網上標注。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手續不齊全的入伍新生,學校要加強與學生戶籍所在地武裝部門的聯繫,及早確認並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對新生保留或取消入學資格的,要明確標注具體原因及時間,並完善相應備案手續。

2017級本科及研究生新生學籍電子註冊要在9月底前完成,高職高專新生學籍電子註冊要在10月底前完成,屆時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http://www.chsi.com.cn)將對學生本人開放新生學籍資訊網上查詢。各高校要加大宣傳力度,確保通過資格審查的新生及時查詢確認本人學籍註冊結果。

為全面掌握全省高校2017級新生入學報到情況,請各高校通過山東省學生資訊網(http://chsdsi.sdei.edu.cn/)“學生工作線上辦公系統”線上填寫《2017年高校新生報到情況統計表》,並通過該系統生成並打印紙質統計表,加蓋學校公章,與新生入學工作總結書面報告同時報我廳學生處。

 三、深入開展新生入學教育工作

(一)高度重視新生入學教育工作。各高校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全國、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優秀中華傳統文化教育,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切實做好新生入學教育工作。

(二)系統化、多樣化開展入學教育活動。各高校要把學校教育管理需要和新時期大學生的特點及需要結合起來,根據人才培養的規律,系統規劃好新生第一年系列教育活動,並重點安排好新生入學第一學期的開學典禮和新生軍訓、校情校史、校規校紀、心理輔導、專業介紹和大學生涯規劃、安全教育等系列教育活動,尤其要結合新生開學初高發的盜竊、詐騙、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具體案例,對學生重點進行防盜、防詐騙、交通安全、飲食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明確學生人身財產安全注意事項,提升學生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安全防護能力。要結合環境條件和學生實際,充分發揮新生軍訓、主題班會和小班輔導等載體作用,精心組織,認真落實好入學教育時間、人員和場地,確保教育取得實效。

(三)深入開展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90周年、香港回歸20周年和喜迎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等主題教育活動。各高校要以組織紀念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90周年、香港回歸20周年和喜迎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等有關活動為契機,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為根本,廣泛開展愛國主義主題教育活動,唱響愛党愛國愛社會主義的時代主旋律,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使廣大學生充分瞭解改革開放近40年、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成就,進一步激發廣大學生的愛國熱情,鼓舞和激勵大學生昂揚向上、奮發有為的時代精神,牢固樹立熱愛祖國、報效祖國的理想信念,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堅強的政治基礎和思想保證。

各高校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學籍註冊和新生入學教育工作結束後,要形成書面報告,於11月30日前報我廳學生處。

材料報送地址:濟南市南圩門外街8 號院山東教育社樓207房間,郵編:250011,聯繫電話:0531-81916501、81676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