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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佛山住建局解讀限購新政細則,合同和入帳憑證怎麼認定?看這裡!

3月24日佛山限購政策升級,但對於執行細則,業界仍多有疑惑。剛剛,佛山市住建局針對“合同如何認定”和“銀行入帳憑證如何認定”等限購新政的執行細則進行了權威解讀。

3月24日,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其中,住建局發佈執行時點具體細則中,也對在25日之前已經購房但是尚未網簽的購房行為,界定如下:

2017年3月25日零時起執行。

執行時間點之前已完成購房合同網簽的,

按原政策執行。執行時間點之前未完成購房合同網簽但已簽訂認購書且能提供交付房款的銀行入帳憑證的,仍按原政策執行。

在3月25日之前,有一些已經發生了購房行為,但是因為沒有網簽造成了有一部分可能喪失了購房資格。我們此前收到過很多意見,這一次也對此進行了調整。

關於合同如何認定,銀行入帳憑證如何認定,佛山市住建局房地產市場管理科科長蔡茂林進行了細則解讀。

1關於認購書簽訂:

第一種,住建管理部門網上備案系統列印的認購書,認可。

第二種,房地產開發企業自己制定的認購書,也是認可的。

第三種,對於電商或者仲介公司開具的“認購書”,不認可,且這類所謂的“認購書”是住建管理部門是一致反對的。

第四種,購房意向書、誠意登記等意向認定,不認可。

2關於銀行入帳憑證:

是正式的銀行有關房款的收款憑證。

憑證加蓋銀行印章。

單純一個POSE機一個刷卡條,是不可以的。

此外,有些專案沒有取得預售許可,銀行也有收費。

這種屬於開發企業沒有取得預售許可的銷售,第一要對樓盤進行查處;第二再對購房資格進行認證。

接下來,這一細則將發給五區操作辦事員,進行相關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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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寫:南都記者路漫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