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佛山住建局解讀限購新政細則,合同和入帳憑證怎麼認定?看這裡!
3月24日佛山限購政策升級,但對於執行細則,業界仍多有疑惑。剛剛,佛山市住建局針對“合同如何認定”和“銀行入帳憑證如何認定”等限購新政的執行細則進行了權威解讀。
3月24日,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其中,住建局發佈執行時點具體細則中,也對在25日之前已經購房但是尚未網簽的購房行為,界定如下:
2017年3月25日零時起執行。
執行時間點之前已完成購房合同網簽的,
在3月25日之前,有一些已經發生了購房行為,但是因為沒有網簽造成了有一部分可能喪失了購房資格。我們此前收到過很多意見,這一次也對此進行了調整。
關於合同如何認定,銀行入帳憑證如何認定,佛山市住建局房地產市場管理科科長蔡茂林進行了細則解讀。
第一種,住建管理部門網上備案系統列印的認購書,認可。
第二種,房地產開發企業自己制定的認購書,也是認可的。
第三種,對於電商或者仲介公司開具的“認購書”,不認可,且這類所謂的“認購書”是住建管理部門是一致反對的。
第四種,購房意向書、誠意登記等意向認定,不認可。
2關於銀行入帳憑證:是正式的銀行有關房款的收款憑證。
單純一個POSE機一個刷卡條,是不可以的。
此外,有些專案沒有取得預售許可,銀行也有收費。
這種屬於開發企業沒有取得預售許可的銷售,第一要對樓盤進行查處;第二再對購房資格進行認證。
接下來,這一細則將發給五區操作辦事員,進行相關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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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寫:南都記者路漫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