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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村民被牛撞傷致死,庭審時牛主人將牛牽來欲證“清白”

被牽至法院門口的母牛。 建德法院 供圖

杭州建德市58歲的村民吳某被同村孫某飼養的水牛撞成重傷,

經搶救無效死亡,當地法院日前公開審理了這起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案。

2016年11月25日,吳某被一頭水牛撞成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肇事牛”的主人孫某是村裡的養牛戶,他表示,當天早上將自家的成年母牛、半成年公牛和一頭小母牛牽到田間吃草,並將公牛拴住,後去別處。

據村民李某回憶:當天下午她從田間經過時聽到求救聲,

發現是吳某,身上已多處受傷,大腿流血不止,馬上通知其家人。吳某隨即被送往醫院,當晚經搶救無效身亡。此前,他告訴家人,自己被孫某的牛頂傷。

警方在孫某養的成年母牛腿上和角上發現了吳某的血跡,通過毒物和病理學檢驗排除其他引起死亡的可能性,認定吳某被孫某飼養的成年母牛撞擊,導致失血過多死亡。隨後,吳某親屬將孫某告上法庭。

庭審中,原告出具了法院從公安機關調取的詢問筆錄、醫院診斷證明及司法鑒定中心的DNA鑒定書,

證明被告未將牛拴住,死者的傷為水牛攻擊所致,因失血過多死亡。

對上述證據,孫某均不認可。當法官詢問被告是否有證據提交時,他堅稱牛就是證據,並將母牛牽至法庭門口,要求法官及原告看看,試圖證明自己的牛不會傷人。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獲悉,法院邀請了15名當地人民調解員旁聽庭審,並發放問卷,

徵詢對事實認定,賠償責任、比例等的建議。15人均認為被告應承擔部分責任,其中1人認為應承擔20%的責任,9人認為應承擔70~80%的責任,其餘未給出具體意見。

法院未當庭宣判,將繼續審理及調解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