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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招!1500萬元研發補助、1500平方米房租補貼……符合條件的請來領取~

在這個競爭激烈的社會,每個人都有一顆不甘平凡的心,很多人在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後,選擇了創業。但創業,是挑戰,也是考驗。在創業路上,難免會有啟動資金難籌集、辦公用房價格高、研發經費不足等窘境發生。


不過,現在機會來啦!江幹要放大招,實施引進海內外優秀創業人才“百人計畫”,一系列的扶持政策、福利待遇,幫你解決你的煩惱。

想要加入海內外優秀創業人才“百人計畫”

你需要滿足這些條件哦~

其申請人一般需在海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學位或在國內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相當於副高及以上職稱),

年齡不超過55周歲,並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有發明專利等自主智慧財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技術成果為國際、國內先進或填補國內空白;

2.創業項目為我區鼓勵發展類重點產業,主要包括資訊服務、節能環保、生物醫藥、醫療器械、新能源、新材料和文化創意等;

3.創業項目已處於研發後期、或產業化階段,

具有較好的產業化前景,已進入產業化中後期創業項目優先予以支持。

特別優秀的創業人才,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議後,可在年齡或學歷上適當放寬。

如果你符合以上申請條件

則可獲得以下扶持內容

扶持方式主要採取啟明星計畫、直通車計畫兩種途徑。其中,啟明星計畫主要針對初創階段,尚未實現產業化的人才項目;直通車計畫主要針對成熟的產業項目或其他優質人才項目。

(一)啟明星計畫

實行大培育、累進式、市場化引才育才機制,大力引進符合產業發展導向和引才基本條件的人才專案落戶發展,先給予啟動扶持培育,後根據專案績效給予累進式扶持。

1、啟動扶持

創業項目經初步審核認定,列入啟明星計畫,進行分類培育。

1分類標準

Ⅰ類:申請人為國家“千人計畫”、國家“萬人計畫”人才、“省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項目負責人、申請人在海外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在國內取得博士學位)且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擔任高級職務5年(含)以上,

及其他尖端人才;

Ⅱ類:申請人為省“千人計畫”、省“萬人計畫”人才、申請人在海外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在國內取得博士學位)且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擔任中層職務(或國內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於教授職務)5年(含)以上;

Ⅲ類:申請人在海外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在國內取得博士學位);

Ⅳ類:申請人在海外取得本科學位(或在國內取得碩士學位)。

2扶持政策

啟動資金:對經認定的Ⅰ類、Ⅱ類、Ⅲ類、Ⅳ類人才創辦企業的,給予最高100萬元、80萬元、30萬元、2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

房租補貼:對經認定的Ⅰ類、Ⅱ類、Ⅲ類、Ⅳ類人才創辦企業的,按照最高400平方米、300平方米、200平方米、100平方米標準,給予企業連續三年辦公用房(用於企業科研、生產或經營)50%租金補貼,年補貼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

2、累進扶持

人才創辦企業自設立(引進)或立項起五年內,專案能實現產業化且產生一定稅收,經申請,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特等、A、B、C、D五類,梯度享受扶持政策。

1分類標準

特等類:①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到200萬元(含)以上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由兩院院士及其他國內外頂尖人才領銜創辦;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含)以上或相當榮譽;獲得投資機構單筆5000萬元(含)以上投資;或:②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到500萬元(含)以上。

A類:①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到100萬元(含)以上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企業自主培養國家“千人計畫”、國家“萬人計畫”,或“省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及以上人才;取得省級科技進步一等獎或相當榮譽;獲得投資機構投資單筆2000萬元(含)以上;或:②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到300萬元(含)以上。

B類:①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到50萬元(含)以上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企業自主培養省“千人計畫”、省“萬人計畫”,或“市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及以上人才;取得省級科技進步二等獎或相當榮譽;獲得投資機構單筆1000萬元(含)以上投資;或: ②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到100萬元(含)以上。

C類:①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到30萬元(含)以上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企業自主培養市“521”及以上人才;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獲得投資機構單筆500萬元(含)以上投資;或:②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到60萬元(含)以上。

D類:①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到10萬元(含)以上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獲得投資機構單筆200萬元(含)以上投資;或:②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到20萬元(含)以上。

2扶持政策

研發補助:特等、A、B、C、D類,按照最高15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給予研發經費補助。

房租補貼:特等、A、B、C、D類,按照最高1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800平方米、600平方米、400平方米標準,給予企業連續三年辦公用房(用於企業科研、生產或經營)50%租金補貼,年補貼額最高不超過80萬元、50萬元、40萬元、30萬元、20萬元。

貸款貼息:特等、A、B、C、D類,分別給予三年內最高15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銀行貸款的全額貼息。

股權激勵:對企業獲得創投機構投資的,給予企業按創投機構投資額不高於3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政府引導基金股權投資。(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綜合扶持:“百人”創業企業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享受財政貢獻獎勵、創新創優獎勵等江幹區產業綜合扶持政策。

(二)直通車計畫

對頂尖團隊領銜,有突破性技術創新或已經實現產業化、產生較大經濟貢獻的項目,可以申請直通車計畫,採取評審認定方式,直接明確對應的扶持類別。

1申請條件

申請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直通車計畫:

(1)申請人為兩院院士、國家“千人計畫”、國家“萬人計畫”、省“千人計畫”、省“萬人計畫”人才、省“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負責人等;

(2)申請人或申報項目兩年內獲國內外有影響力的創新創業大賽(副省級及以上舉辦,或其他同等量級賽事)二等獎及以上的,或省科技進步二等獎及以上的;

(3)申報企業三年內獲得1000萬元(含)以上投資機構投資;

(4)申報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100萬元(含)以上,或上年度稅收150萬元(含)以上。

(5)特別優秀的專案,依照重大專案內部研判機制,經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可申請直通車計畫。

2扶持政策

符合直通車條件的專案(企業),經評審,直接確定為特等、A、B、C、D五類,對應享受研發補助、房租補貼、貸款貼息、股權激勵、服務券創新券等相關政策。

(三)已認定的人才

已認定的人才創辦企業自設立(引進)或立項起五年內,滿足更高類別認定條件的,可以申請再次認定,享受新類別研發補助政策(房租補貼和貸款貼息等不補差,政策享受年限不累加)。

當然,還有一些其他配套保障服務,比如註冊落地服務、創業累進服務、金融投資服務、企業創新服務。

如果你是創業人才,還不趕快聯繫我們!

業務受理:江幹區科技局

業務科室:科技發展中心

諮詢電話:86975198

2、累進扶持

人才創辦企業自設立(引進)或立項起五年內,專案能實現產業化且產生一定稅收,經申請,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特等、A、B、C、D五類,梯度享受扶持政策。

1分類標準

特等類:①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到200萬元(含)以上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由兩院院士及其他國內外頂尖人才領銜創辦;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含)以上或相當榮譽;獲得投資機構單筆5000萬元(含)以上投資;或:②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到500萬元(含)以上。

A類:①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到100萬元(含)以上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企業自主培養國家“千人計畫”、國家“萬人計畫”,或“省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及以上人才;取得省級科技進步一等獎或相當榮譽;獲得投資機構投資單筆2000萬元(含)以上;或:②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到300萬元(含)以上。

B類:①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到50萬元(含)以上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企業自主培養省“千人計畫”、省“萬人計畫”,或“市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及以上人才;取得省級科技進步二等獎或相當榮譽;獲得投資機構單筆1000萬元(含)以上投資;或: ②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到100萬元(含)以上。

C類:①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到30萬元(含)以上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企業自主培養市“521”及以上人才;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獲得投資機構單筆500萬元(含)以上投資;或:②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到60萬元(含)以上。

D類:①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到10萬元(含)以上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獲得投資機構單筆200萬元(含)以上投資;或:②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到20萬元(含)以上。

2扶持政策

研發補助:特等、A、B、C、D類,按照最高15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給予研發經費補助。

房租補貼:特等、A、B、C、D類,按照最高1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800平方米、600平方米、400平方米標準,給予企業連續三年辦公用房(用於企業科研、生產或經營)50%租金補貼,年補貼額最高不超過80萬元、50萬元、40萬元、30萬元、20萬元。

貸款貼息:特等、A、B、C、D類,分別給予三年內最高15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銀行貸款的全額貼息。

股權激勵:對企業獲得創投機構投資的,給予企業按創投機構投資額不高於3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政府引導基金股權投資。(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綜合扶持:“百人”創業企業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享受財政貢獻獎勵、創新創優獎勵等江幹區產業綜合扶持政策。

(二)直通車計畫

對頂尖團隊領銜,有突破性技術創新或已經實現產業化、產生較大經濟貢獻的項目,可以申請直通車計畫,採取評審認定方式,直接明確對應的扶持類別。

1申請條件

申請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直通車計畫:

(1)申請人為兩院院士、國家“千人計畫”、國家“萬人計畫”、省“千人計畫”、省“萬人計畫”人才、省“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負責人等;

(2)申請人或申報項目兩年內獲國內外有影響力的創新創業大賽(副省級及以上舉辦,或其他同等量級賽事)二等獎及以上的,或省科技進步二等獎及以上的;

(3)申報企業三年內獲得1000萬元(含)以上投資機構投資;

(4)申報企業近兩年年均稅收達100萬元(含)以上,或上年度稅收150萬元(含)以上。

(5)特別優秀的專案,依照重大專案內部研判機制,經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可申請直通車計畫。

2扶持政策

符合直通車條件的專案(企業),經評審,直接確定為特等、A、B、C、D五類,對應享受研發補助、房租補貼、貸款貼息、股權激勵、服務券創新券等相關政策。

(三)已認定的人才

已認定的人才創辦企業自設立(引進)或立項起五年內,滿足更高類別認定條件的,可以申請再次認定,享受新類別研發補助政策(房租補貼和貸款貼息等不補差,政策享受年限不累加)。

當然,還有一些其他配套保障服務,比如註冊落地服務、創業累進服務、金融投資服務、企業創新服務。

如果你是創業人才,還不趕快聯繫我們!

業務受理:江幹區科技局

業務科室:科技發展中心

諮詢電話:86975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