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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歲的孫子常向83歲的奶奶要錢,連幾塊錢都不放過!

相信大家對“啃老”這個詞不陌生了,通常形容地是兒女長大後不自食其力,反倒是常常問父母要錢生活。但你見過成年的孫子常向奶奶要錢的嗎?甚至是幾塊錢都不“放過”的事嗎?

市民李先生年滿26周歲了,這幾個月裡,他說他有一個困惑,交往了一年多女友說是同意跟他結婚,但前提是必須得出去租房住。按理說啊,這女友對李先生的要求挺低的啊,但是李先生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因為自己每個月1800元的收入還真不夠這樣“折騰”。

怎麼辦呢?他唯一想到的辦法就是問奶奶要幾萬塊錢解決“燃眉之急”。

孫子問奶奶要幾萬塊錢結婚?

這理由怎麼都說不過去呀!李先生說,他父母雙亡,那幾萬塊錢是2015年父親去世後留下來的,隨後被姑姑暫為保管了,現在只有奶奶才知道姑姑在哪。為了核實情況,記者找到了李先生奶奶的住處。

李先生的奶奶今年83歲了,她說,雖然孫子是一個愛講假話,賺不到錢又愛亂花錢的人,

但眼看著其父母雙亡,一直讓孫子和她一起居住,本以為可以得到孫子的照顧,可是呢,孫子不但不做任何家務,還經問她這個沒有退休工資的老人要零花錢。

面對自己“啃老”的事實,李先生無言以對,而這一次他以租房結婚為由追要父親遺產的要求,還是遭到了奶奶的拒絕,因為在李先生奶奶看來,孫子的話根本不可信,必須要以結婚證為准,才會把那幾萬塊錢給孫子。現場,記者要求李先生撥通其女朋友的電話,一方面 希望能替李先生奶奶確定其兩人的戀愛關係,另一方面 能確定有打算租房結婚的事實,

但遭到了李先生以不便為由的拒絕。

律師唐明介紹

就李先生之前所講述的,在父親沒有立下遺囑的前提下,按照我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遺產的第一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繼承人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以除了李先生奶奶以外的親人對其父親遺產進行扣留的情況,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都說血濃於水,李先生和奶奶畢竟是一家人,要是真通過法院訴訟的途徑去解決這個問題,從情理上來說是不妥的,律師建議雙方最好是通過協商解決問題。

所以除了李先生奶奶以外的親人對其父親遺產進行扣留的情況,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都說血濃於水,李先生和奶奶畢竟是一家人,要是真通過法院訴訟的途徑去解決這個問題,從情理上來說是不妥的,律師建議雙方最好是通過協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