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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您的包裹已發出”,拆快遞之前,一定要知道這些!

有一次到時間忘了取快遞

被快遞小哥電話催

急匆匆的跑過去

看到小哥正無聊的坐在那兒外放《青花瓷》

我:我來取快遞。

小哥:噓……

我:……

於是,我不明所以地站在一旁看小哥聽歌到了副歌部分

小哥終於開口對我說:聽見了嗎?

“天青色等煙雨,而我在等你”

不會調侃的快遞員

不是好小哥

但當快遞小哥遇到段子手

小哥們的智商明顯不夠用了!

在各種剁手黨和快遞小哥的大力支持下,快遞業在最近幾年可謂是狂飆猛進!

國家郵政局的統計資料顯示,2016年,全國快遞業務量突破300億件,繼續穩居世界第一。

不過,快遞量上去了,各種亂象也層出不窮

暴力分揀、私拆包裹、快遞延誤

快遞件損毀或丟失、假簽收、個人資訊被販賣……

8月11日,中國消費者協會與各地消費者協會共同就《快遞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和有關消費者權益的重點問題向廣大消費者徵集意見。

從徵集的情況看,截至8月22日,中消協和各地消協組織共收到來自高校、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政府機關、律師事務所等單位以及退休的消費者所提的修改意見292條。

292條意見中,

消費者意見比較集中的前五位分別是

1

快件延誤、丟失、損毀的賠償問題

2

快遞企業義務及民事責任

3

貴重物品、保價和保險問題

4

行政監管及處罰

5

簽收問題

在徵集各地消費者意見的基礎上,各地消費者協會進行認真研究,提出了有關修改意見。

關於貴重物品、保價

1

《快遞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第二十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寄件人填寫快遞運單前,應當提醒其閱讀快遞運單的服務合同條款,告知相關保價規則和保險服務專案。寄件人交寄貴重物品的,應當事先聲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要求寄件人對貴重物品予以保價。

消協意見

建議快遞企業未盡到合同條款、快件保價的提醒義務或者其他應盡告知義務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消費者的損失。

關於簽收

2

《快遞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第二十三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消協意見

建議收件人指定代收人的,快遞人員應當核實代收人員身份。代收人代理驗貨簽收的,由收件人承擔其法律後果。快遞人員未核實代收人員身份,造成收件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責任。

關於賠償和強制保險

3

《快遞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第二十五條:

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消協意見

1.賠償。建議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應按照《民法》、《合同法》中關於等價有償的原則進行賠償。寄件人能夠證明其實際損失的或實際損失超過約定保價金額的,應當按照寄件人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強制保險。建議第二款後增加:“強制快遞企業投保責任保險。”

關於快遞企業與員工管理

4

《快遞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第二十二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規範操作,防止造成快件損毀。法律法規對食品、藥品等特定物品的運輸有特殊規定的,寄件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遵守相關規定。

消協意見

因經營快遞業務企業的員工責任,造成用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快遞經營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關於個人資訊

5

《快遞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第二十一條

寄件人交寄快件,應當如實提供以下事項:

(一)寄件人姓名、位址、聯繫電話;

(二)收件人姓名(名稱)、位址、聯繫電話;

(三)寄遞物品的名稱、性質、數量。

除信件和已簽訂安全協定使用者交寄的快件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應當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並登記身份資訊,但不得在快遞運單上記錄除姓名(名稱)、位址、聯繫電話以外的使用者身份資訊。寄件人拒絕提供身份資訊或者提供身份資訊不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

消協意見

鼓勵快遞企業運用科技手段,推行更有利於保護用戶隱私的快遞面單。同時採取有效方式,加強消費者個人資訊保護。

快件查詢與投訴處理

6

《快遞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第二十六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實行快件寄遞全程資訊化管理,公佈聯繫方式,保證與使用者的聯絡暢通,向用戶提供業務諮詢、快件查詢等服務。使用者對快遞服務品質不滿意的,可以向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訴;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自接到投訴之日起7日內作出處理,並向用戶回饋處理結果。

消協意見

快遞企業應當設立統一的投訴電話,方便使用者投訴。用戶對快遞企業處理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當地郵政管理部門投訴。

「今日話題」

快遞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

你最關注什麼?

1

《快遞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第二十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寄件人填寫快遞運單前,應當提醒其閱讀快遞運單的服務合同條款,告知相關保價規則和保險服務專案。寄件人交寄貴重物品的,應當事先聲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要求寄件人對貴重物品予以保價。

消協意見

建議快遞企業未盡到合同條款、快件保價的提醒義務或者其他應盡告知義務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消費者的損失。

關於簽收

2

《快遞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第二十三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消協意見

建議收件人指定代收人的,快遞人員應當核實代收人員身份。代收人代理驗貨簽收的,由收件人承擔其法律後果。快遞人員未核實代收人員身份,造成收件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責任。

關於賠償和強制保險

3

《快遞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第二十五條:

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消協意見

1.賠償。建議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應按照《民法》、《合同法》中關於等價有償的原則進行賠償。寄件人能夠證明其實際損失的或實際損失超過約定保價金額的,應當按照寄件人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強制保險。建議第二款後增加:“強制快遞企業投保責任保險。”

關於快遞企業與員工管理

4

《快遞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第二十二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規範操作,防止造成快件損毀。法律法規對食品、藥品等特定物品的運輸有特殊規定的,寄件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遵守相關規定。

消協意見

因經營快遞業務企業的員工責任,造成用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快遞經營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關於個人資訊

5

《快遞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第二十一條

寄件人交寄快件,應當如實提供以下事項:

(一)寄件人姓名、位址、聯繫電話;

(二)收件人姓名(名稱)、位址、聯繫電話;

(三)寄遞物品的名稱、性質、數量。

除信件和已簽訂安全協定使用者交寄的快件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應當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並登記身份資訊,但不得在快遞運單上記錄除姓名(名稱)、位址、聯繫電話以外的使用者身份資訊。寄件人拒絕提供身份資訊或者提供身份資訊不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

消協意見

鼓勵快遞企業運用科技手段,推行更有利於保護用戶隱私的快遞面單。同時採取有效方式,加強消費者個人資訊保護。

快件查詢與投訴處理

6

《快遞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第二十六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實行快件寄遞全程資訊化管理,公佈聯繫方式,保證與使用者的聯絡暢通,向用戶提供業務諮詢、快件查詢等服務。使用者對快遞服務品質不滿意的,可以向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訴;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自接到投訴之日起7日內作出處理,並向用戶回饋處理結果。

消協意見

快遞企業應當設立統一的投訴電話,方便使用者投訴。用戶對快遞企業處理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當地郵政管理部門投訴。

「今日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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