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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車人趣事」7座SUV車主炸鍋:別在我臉上刺字

Hello,

“時代汽車”公號讀者週末好!

本周,車界,不,應該是車主們為一件事在網上炸開了鍋,甚至惶惶不安!

什麼事?

就是“家用7座車受‘黥刑’”的事兒啊!

你不知“黥刑”是什麼?

那你看過《水滸》嗎?

就是古時候給犯人臉上刺字“蓋章”。

對,林沖這樣的,就叫黥刑,也叫黥面、墨刑等。

事情源於廣西一位叫阿彬的漢蘭達車主。

他花20多萬元買的一輛7座新漢蘭達車去車管所上牌的時候,車管所要給他的車噴字。

在阿彬的印象裡只有貨車、中/大型客車、皮卡等車型才會在車門(車身)上噴這種字樣,

家用車是不該被噴字的。所以,他當時一再強調自己的漢蘭達是家用車,不是營運車,但是車管所仍強制在其車門噴上了“核定載人數7人”的字樣。

阿彬覺得這樣像被充軍的林沖臉上刺字一樣難看,醜爆了!而且這樣一噴,

自己的私家車瞬間變成了拉活兒的“黑車”,心裡很憋屈!

不僅憋屈,還氣憤,因為噴這幾個他實在不願要的字,交管所還收費!

於是,無處可訴說的他,便在網上曬了這件事。

原以為世上就他阿彬一人攤上了這樣的鬧心事,沒想到,網友們看到後,一下子炸開了鍋,紛紛發表了曾經一樣的傷心事,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雲南朔州一位網友的長安cx70也被噴字了↓

他說他當時也很生氣,因為家裡的老人小孩多,才買了7座車,被噴字鬧得很心煩!車管所噴的字是不能隨意擦掉的,不然被逮著了,錢包裡的人民幣又不保了!

無辜躺槍的還有寶駿730↓

還有廣汽吉奧星朗↓

還有長安淩軒↓

這位長安淩軒車主說,這車是他給老爸買的,結果也被強制噴上了核載字樣,而且左右門都有。現在自己根本不知道怎麼辦,車子開出去怕讓人笑話,停在家裡又覺得浪費,賣掉又可惜。

在廣東,老款(第一代)奧德賽也被噴字↓

就連7座的寶馬218i旅行車也未能倖免,照樣被噴了8個字↓

還有這輛車,也被噴字了(估計是作為皮卡對待的)↓

有一種說法,說車管所的“噴字服務”會收取一定的費用。按照網友的反映,收費數額有所不同,不同地區20元-100元不等。對此,“時代汽車”只能善良的認為:這可能是個別車管所的創收行為吧?!

那麼,7座新車上牌時,國家有沒有“噴字”規定?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所有客車(專用校車和設有乘客站立區的公共汽車除外)應在乘客門附近車身外部易見位置,用高度大於等於100mm的中文及阿拉伯數字標明該車提供給乘員(包括駕駛人)的座位數。

這個規定,看似具體,實則籠統,因為沒有明確說明“私用客車免噴”,所以,一些地方車管所就乾脆一刀切,為車輛噴上核載人數字樣。這樣做,既可以省去查驗是否私家車的繁瑣和勞頓,還能收費,何樂而不為?

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在車主有了反映之後,作出了明確回答和規定,比如重慶在2014年就這樣做了,應該對其他省市有借鑒和效仿作用:

考慮到上圖字小你看不清,我們摘其要者告訴你,重慶公安在回覆信中明確說明:

根據公安部《關於堅決防範農村麵包車重大交通事故的緊急通知》(公交管〔2014〕23號)的相關規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主要針對長安、五菱、昌河、東風、哈飛、金杯、柳州、福田、中順、東南、北斗星、松花江等品牌的麵包車開展核載提示語噴塗工作(不針對重慶豪華商務車、轎車等)。車管所對噴塗或粘貼提示語不收取任何費用。

很明顯,只有7座以上的運營車輛(特別是麵包車)才要噴字,而7座私用商務車是不應該被噴字的。

7座以上客車噴上核載人數字樣,目的是防止運營車超載,發生交通事故。但是,這種不分青紅皂白,給所有7座客車都噴上核載人數字樣,令一些無辜車主叫苦不迭,且被人詬病多時。一些情緒激動的車主甚至叫喊:給交警臉上也打上“人民警察”字樣吧!

話糙理不糙。

如果在車門上噴幾個字,就能杜絕超載現象,那麼治理它也太簡單了吧。

現在,國家放開了二胎政策,7座SUV越來越多,銷量也越來越大,這個問題也就顯得越來越要儘快加以解決。

我們覺得,車管所應該綜合考慮,特別是多考慮一下無辜“躺槍”車主的感受,不應該一竿子全部打死,找出一個治標又治本的方法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

編輯:時代汽車(綜合)

在廣東,老款(第一代)奧德賽也被噴字↓

就連7座的寶馬218i旅行車也未能倖免,照樣被噴了8個字↓

還有這輛車,也被噴字了(估計是作為皮卡對待的)↓

有一種說法,說車管所的“噴字服務”會收取一定的費用。按照網友的反映,收費數額有所不同,不同地區20元-100元不等。對此,“時代汽車”只能善良的認為:這可能是個別車管所的創收行為吧?!

那麼,7座新車上牌時,國家有沒有“噴字”規定?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所有客車(專用校車和設有乘客站立區的公共汽車除外)應在乘客門附近車身外部易見位置,用高度大於等於100mm的中文及阿拉伯數字標明該車提供給乘員(包括駕駛人)的座位數。

這個規定,看似具體,實則籠統,因為沒有明確說明“私用客車免噴”,所以,一些地方車管所就乾脆一刀切,為車輛噴上核載人數字樣。這樣做,既可以省去查驗是否私家車的繁瑣和勞頓,還能收費,何樂而不為?

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在車主有了反映之後,作出了明確回答和規定,比如重慶在2014年就這樣做了,應該對其他省市有借鑒和效仿作用:

考慮到上圖字小你看不清,我們摘其要者告訴你,重慶公安在回覆信中明確說明:

根據公安部《關於堅決防範農村麵包車重大交通事故的緊急通知》(公交管〔2014〕23號)的相關規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主要針對長安、五菱、昌河、東風、哈飛、金杯、柳州、福田、中順、東南、北斗星、松花江等品牌的麵包車開展核載提示語噴塗工作(不針對重慶豪華商務車、轎車等)。車管所對噴塗或粘貼提示語不收取任何費用。

很明顯,只有7座以上的運營車輛(特別是麵包車)才要噴字,而7座私用商務車是不應該被噴字的。

7座以上客車噴上核載人數字樣,目的是防止運營車超載,發生交通事故。但是,這種不分青紅皂白,給所有7座客車都噴上核載人數字樣,令一些無辜車主叫苦不迭,且被人詬病多時。一些情緒激動的車主甚至叫喊:給交警臉上也打上“人民警察”字樣吧!

話糙理不糙。

如果在車門上噴幾個字,就能杜絕超載現象,那麼治理它也太簡單了吧。

現在,國家放開了二胎政策,7座SUV越來越多,銷量也越來越大,這個問題也就顯得越來越要儘快加以解決。

我們覺得,車管所應該綜合考慮,特別是多考慮一下無辜“躺槍”車主的感受,不應該一竿子全部打死,找出一個治標又治本的方法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

編輯:時代汽車(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