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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故事|FM:手機盜賊身背驚人秘密——他,究竟是誰?

來源 |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微信號sdjiancha)

歡迎轉載,請注明來源於“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聽眾朋友,司法體制改革的大幕徐徐拉開,中國法治進程書寫著新的篇章。您知道嗎?在全省各級檢察院,

有這麼一群人,他們長期奮鬥在司法辦案第一線,用自己的青春和熱血維護著法律的尊嚴,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一樁樁真實的辦案故事背後,是他們多年的無悔付出,也是他們沉甸甸的使命擔當。

親愛的朋友們,您有這樣精彩的故事嗎?您有對檢察機關和檢察官的豐富情結嗎?請告訴我們,我們將為您編輯梳理,奉獻給廣大讀者,讓更多人瞭解檢察工作,

讀懂您的情懷。魯檢君正在徵稿中,期待您的聲音!

本期週末故事,就來自一位經驗豐富的檢察官。回首他在檢察院二十餘年的辦案生涯,無數精彩的較量與交鋒在這裡呈現。而我們的故事,也將從一個“小案子”講起……

手機盜賊身背驚人秘密來自山東省人民檢察院00:0011:39

1

2000年年初,還有半個月就要到農曆新年了。時任青島市市南區檢察院公訴科的主訴檢察官殷樹彬受理了一起普通的盜竊案。

乍看之下,這起盜竊案與其他類似案件沒有什麼區別,然而誰也沒有想到,一起手機盜竊案,卻因為檢察官的心細如發,嫌疑人的身份一變再變。為了撥開層層迷霧,檢察官抽絲剝繭尋找線索,竟牽出了一個天大的秘密。

翻開這個案件的卷宗,案情非常簡單明瞭:一名叫宋志輝的人在青島市某商場盜竊了一部手機,被當場抓獲。人贓俱獲,盜竊手機的價值為2200元。

然而,在閱卷的過程中,一份情況說明引起了檢察官殷樹彬的注意。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 殷樹彬:

這樣的案子屬於可以適用簡易程式的小案子,三天就可以起訴。但在閱卷的過程中,一份情況說明引起了我的注意,這份情況說明是根據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打電話給其戶籍地派出所核實其身份情況,而當地派出所的答覆是“查無此人”。

查無此人,這是怎麼回事?是戶籍管理系統出了問題,還是這個人刻意隱瞞了自己的真實身份?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 殷樹彬:

當時還沒有現在這樣發達的戶籍查詢系統,我想,不能簡單的憑一個電話查詢查無此人就草草了事,所以我準備將這個案子退回補充偵查,

進一步查清此人的真實身份。

正當殷樹彬準備把案子退回去的時候,卻碰到了一個不軟不硬的釘子。作為一名從事公訴業務時間不久的新手,偵查機關的辦案人對他的做法提出了質疑。原來,我國法律規定,確實查不清嫌疑人真實身份的,可以以其自報姓名起訴。在當時來說,這個案子的處理符合法律規定。固執的退回補充偵查,似乎顯得不合情理。當時正值年關,快到春節了,偵查機關的某辦案人對殷樹彬說:“老殷,你是不是想立功?辦好你的案子,管那麼多幹什麼。”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 殷樹彬:

當時面對這種聲音,我只是回答了一句,法律是有規定,但是規定是在確實查不清的情況下才適用。在這個案子裡僅憑一個電話,不能說明就是確實查不清。從流程上說,這個案子簡易程式訴出去沒錯,但我仍然隱隱的感覺就這麼訴出去不妥。我決心一定要查明白。

按照法律規定,檢察機關對審查起訴的案子存在質疑的,可以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必要的情況下,也可以自行偵查。帶著“不服輸”的勁頭,殷樹彬一頭紮進了這個案子中。

2

要查的話,從哪兒選擇突破口呢?殷樹彬仔細看著起訴意見書,忽然,一行字映入他的眼簾。他注意到,在宋志輝的個人基本資訊一欄,寫著“中專文化程度,無業”等字樣。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 殷樹彬:

當時我想,如果這個人上過中專,那麼這個學校有可能保留著一些記錄,能夠通過學校找到他的真實身份資訊。我決定把這個線索當成第一個著手點。

帶著疑問,殷樹彬來到看守所進行第一次提審。在核實了宋志輝的盜竊事實後,殷樹彬和他聊起了家常。當問起他在哪兒上學時,這個人回答說是河北某糧食職業中專學校。他的反應非常自然,乍看之下似乎並無不妥。

而殷樹彬追問到他,你學習的專業是什麼?對方猶豫了一下,回答說是糧食儲管專業。殷樹彬注意到了他的猶豫,又追問了一句:幾年?對方答道:學制三年。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 殷樹彬:

當時見到宋志輝,他年齡二十七八歲,身高一米七左右,表情沉著且透著一份精明。在核實他的身份時,他的回答與起訴意見書一致,看不出來有什麼異常。

雖然對方的回答沒有出現紕漏,但是回到單位後,殷樹彬仍然立即著手寫了一份協查信函,把情況作了基本介紹,發往了宋志輝提到的河北某糧食職業中專學校,要求學校幫助查清該校往屆畢業生中是否有宋志輝這個學生。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 殷樹彬:

至今我仍然要感謝該校負責任的態度,在臨近春節已經放寒假的情況下,學校收到協查函後第一時間就給我進行了回饋。他們先是打來長途電話,告訴我他們學校沒有宋志輝這名學生,而且學校的學制是兩年,沒有過三年的學制,學校也沒有糧食儲管這個專業。

對方的回函證實了殷樹彬的疑問,學校提供的資訊證明了一點:這個人在說謊!殷樹彬隱隱感到此人的背後隱藏著什麼秘密,他下定決心,一定要解開這個人的身份之謎。

第二次提審,殷樹彬把學校出具的材料展示給這個自稱宋志輝的人,並當面質問道:你為什麼要撒謊?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 殷樹彬:

我明確告訴他,不講清自己的真實身份,按照法律的規定,可以自查清身份起重新計算羈押期限。

對方哭了,他歎了口氣,承認自己確實說了謊。但他緊跟著辯解:其實他是來青島找老婆的。老婆跟人跑了,自己身上又沒有錢,在這裡人生地不熟,只想偷個手機賣點錢。至於為什麼學校資訊查無此人,他解釋說,怕自己盜竊的事被單位知道把自己開除,所以不敢說實話。

為了表達自己的誠意,這個人還特意補充了一句:如果我這次再說假話,檢察官你怎麼處置我都行。

聽著對方的百般辯解,殷樹彬還是沒有完全相信他。他緊跟著問了一句:你不是沒有單位嗎,怕哪個單位開除你?對方猶豫了,停了一會才說,自己是河北衡水市某鎮糧站的職工,一年前從單位下崗了。

又一個新的線索出現了!回到單位後,殷樹彬通過當地114電話查詢台查到了該單位電話,該單位答覆,以前單位確實有一個叫宋志輝的人,但現在已調到當地的鎮糧站工作了。殷樹彬按照提供的電話繼續查詢,但誰也沒有想到,這個電話帶來的結果卻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3

當殷樹彬打通電話之後,他問該糧站的人:單位是否有一個叫宋志輝的職工?對方肯定的回答“有”。這時,殷樹彬覺得,這個案子可能有些查不下去了,他隱隱有些失望。隨後,出於職業的敏感和習慣,他追問了一句,那麼單位是否知道此人現在何處?出乎意料的是,電話那頭竟是這樣回答的:知道啊,他就在辦公室。

在辦公室?宋志輝明明在青島因為盜竊手機被捕,他又怎麼可能同時出現在河北的工作單位呢?難不成,是重名了?這事情真的如此巧合嗎?

帶著重重的疑問,殷樹彬撥通了在辦公室的那位元宋志輝的電話,向他介紹了自己和相關案情,然後對他的身份一一核實,讓人意外的是,這個人的資訊竟然與在押的“宋志輝”幾無二致。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 殷樹彬:

我當時的第一反應,就是這個人的身份證丟過,他的身份資訊被不法分子盜用了。但是在和他的溝通過程中,他否定了這一點。我又問,那你的戶籍現在什麼地方?他的回答讓我完全釋然了,他說自己以前戶籍是在河北某縣,半年前遷往了衡水市。我明白了在押的這個人一定與宋志輝相熟,這個人冒用了宋志輝的身份,只是他唯一沒想到的是宋志輝的戶籍已經不在原地了。

既然身份資訊沒有被不法分子盜用,那麼他的戶籍現在在什麼地方呢?殷樹彬接著往下問,真相終於水落石出,再狡猾的狐狸也露出了蛛絲馬跡。殷樹彬火速發了協查函,調取了假宋志輝的拘留照片,分別寄給了宋志輝本人和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當地派出所等多個單位,要求協助調查此人的真實身份。幾天後,當地派出所打來了電話:經宋志輝本人辨認,此人叫張鐵良,可能是一名在逃殺人犯。

一個盜竊案的犯罪嫌疑人,竟是一個殺人犯!這個張鐵良究竟是誰?他又為什麼要冒用宋志輝的身份呢?在接下來的偵查過程中,殷樹彬漸漸查明了真相。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 殷樹彬:

我們瞭解到,張鐵良於1995年5月24日在河北省衡水市衡水湖公園將一名已懷孕3個月的婦女趙某殺害後畏罪潛逃,已被公安部列為網上逃犯。這個人非常狡猾,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雖然幾經追蹤,但一直沒有張鐵良的任何消息。

原來,被網上通緝的張鐵良和宋志輝自小相熟,在殺人之後長達4年多的時間裡,張鐵良一直過著逃亡的日子。為了不讓自己的真實身份暴露,他自稱是宋志輝,以宋志輝的身份在多地生活。但是,就因為這次盜竊手機的犯罪行為,這個“替身”最終還是被繩之以法。

2001年4月28日,張鐵良在河北省衡水市被執行死刑。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 殷樹彬:

通過辦理這起案子,也使自己受到了一次錘煉,就是要相信自己,對任何疑點決不能輕易放棄。我們從事法律工作,一定要把責任扛在肩上,責任重於泰山。在後來辦理的大量刑事案件中,我自己養成了這樣一個良好的習慣,就是在審查起訴環節,一定要有強烈的偵查意識。不要輕易退查案子,能自己解決的儘量自己解決,如果退查必須有十分充足的理由,這樣才能贏得辦案人的配合和尊重。

在檢察官殷樹彬明察秋毫、一絲不苟的縝密追查之下,這起由普通盜竊案牽出的沉寂多年的惡性殺人案件終於水落石出。在本案中,檢察機關依法行使法律監督權,使無辜群眾免受牽連,也讓逃亡多年的殺人犯得到了法律的嚴懲。

其實,在我們身邊,有很多像殷樹彬這樣的檢察官,他們恪盡職守,依法辦案,護衛一方平安;他們肩負人民重托,履行著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秉公執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這是檢察官們的奮鬥目標,也是他們對檢察事業的忠誠踐行。

親愛的檢察官朋友們,您有這樣精彩的故事嗎?告訴我們。魯檢君正在徵稿中,期待您的聲音!

本期週末故事由青島市檢察機關提供支援

注:本文為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獨家原創作品,歡迎轉載。轉載請務必注明出處及作者,否則均視為侵權,並將採取法律措施。

(注:部分圖片源自網路)

供稿|殷樹彬

編輯整理 | 王蓉蓉 程莉莉

播音|王蓉蓉

製作|胡嘯

當時正值年關,快到春節了,偵查機關的某辦案人對殷樹彬說:“老殷,你是不是想立功?辦好你的案子,管那麼多幹什麼。”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 殷樹彬:

當時面對這種聲音,我只是回答了一句,法律是有規定,但是規定是在確實查不清的情況下才適用。在這個案子裡僅憑一個電話,不能說明就是確實查不清。從流程上說,這個案子簡易程式訴出去沒錯,但我仍然隱隱的感覺就這麼訴出去不妥。我決心一定要查明白。

按照法律規定,檢察機關對審查起訴的案子存在質疑的,可以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必要的情況下,也可以自行偵查。帶著“不服輸”的勁頭,殷樹彬一頭紮進了這個案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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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查的話,從哪兒選擇突破口呢?殷樹彬仔細看著起訴意見書,忽然,一行字映入他的眼簾。他注意到,在宋志輝的個人基本資訊一欄,寫著“中專文化程度,無業”等字樣。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 殷樹彬:

當時我想,如果這個人上過中專,那麼這個學校有可能保留著一些記錄,能夠通過學校找到他的真實身份資訊。我決定把這個線索當成第一個著手點。

帶著疑問,殷樹彬來到看守所進行第一次提審。在核實了宋志輝的盜竊事實後,殷樹彬和他聊起了家常。當問起他在哪兒上學時,這個人回答說是河北某糧食職業中專學校。他的反應非常自然,乍看之下似乎並無不妥。

而殷樹彬追問到他,你學習的專業是什麼?對方猶豫了一下,回答說是糧食儲管專業。殷樹彬注意到了他的猶豫,又追問了一句:幾年?對方答道:學制三年。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 殷樹彬:

當時見到宋志輝,他年齡二十七八歲,身高一米七左右,表情沉著且透著一份精明。在核實他的身份時,他的回答與起訴意見書一致,看不出來有什麼異常。

雖然對方的回答沒有出現紕漏,但是回到單位後,殷樹彬仍然立即著手寫了一份協查信函,把情況作了基本介紹,發往了宋志輝提到的河北某糧食職業中專學校,要求學校幫助查清該校往屆畢業生中是否有宋志輝這個學生。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 殷樹彬:

至今我仍然要感謝該校負責任的態度,在臨近春節已經放寒假的情況下,學校收到協查函後第一時間就給我進行了回饋。他們先是打來長途電話,告訴我他們學校沒有宋志輝這名學生,而且學校的學制是兩年,沒有過三年的學制,學校也沒有糧食儲管這個專業。

對方的回函證實了殷樹彬的疑問,學校提供的資訊證明了一點:這個人在說謊!殷樹彬隱隱感到此人的背後隱藏著什麼秘密,他下定決心,一定要解開這個人的身份之謎。

第二次提審,殷樹彬把學校出具的材料展示給這個自稱宋志輝的人,並當面質問道:你為什麼要撒謊?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 殷樹彬:

我明確告訴他,不講清自己的真實身份,按照法律的規定,可以自查清身份起重新計算羈押期限。

對方哭了,他歎了口氣,承認自己確實說了謊。但他緊跟著辯解:其實他是來青島找老婆的。老婆跟人跑了,自己身上又沒有錢,在這裡人生地不熟,只想偷個手機賣點錢。至於為什麼學校資訊查無此人,他解釋說,怕自己盜竊的事被單位知道把自己開除,所以不敢說實話。

為了表達自己的誠意,這個人還特意補充了一句:如果我這次再說假話,檢察官你怎麼處置我都行。

聽著對方的百般辯解,殷樹彬還是沒有完全相信他。他緊跟著問了一句:你不是沒有單位嗎,怕哪個單位開除你?對方猶豫了,停了一會才說,自己是河北衡水市某鎮糧站的職工,一年前從單位下崗了。

又一個新的線索出現了!回到單位後,殷樹彬通過當地114電話查詢台查到了該單位電話,該單位答覆,以前單位確實有一個叫宋志輝的人,但現在已調到當地的鎮糧站工作了。殷樹彬按照提供的電話繼續查詢,但誰也沒有想到,這個電話帶來的結果卻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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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殷樹彬打通電話之後,他問該糧站的人:單位是否有一個叫宋志輝的職工?對方肯定的回答“有”。這時,殷樹彬覺得,這個案子可能有些查不下去了,他隱隱有些失望。隨後,出於職業的敏感和習慣,他追問了一句,那麼單位是否知道此人現在何處?出乎意料的是,電話那頭竟是這樣回答的:知道啊,他就在辦公室。

在辦公室?宋志輝明明在青島因為盜竊手機被捕,他又怎麼可能同時出現在河北的工作單位呢?難不成,是重名了?這事情真的如此巧合嗎?

帶著重重的疑問,殷樹彬撥通了在辦公室的那位元宋志輝的電話,向他介紹了自己和相關案情,然後對他的身份一一核實,讓人意外的是,這個人的資訊竟然與在押的“宋志輝”幾無二致。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 殷樹彬:

我當時的第一反應,就是這個人的身份證丟過,他的身份資訊被不法分子盜用了。但是在和他的溝通過程中,他否定了這一點。我又問,那你的戶籍現在什麼地方?他的回答讓我完全釋然了,他說自己以前戶籍是在河北某縣,半年前遷往了衡水市。我明白了在押的這個人一定與宋志輝相熟,這個人冒用了宋志輝的身份,只是他唯一沒想到的是宋志輝的戶籍已經不在原地了。

既然身份資訊沒有被不法分子盜用,那麼他的戶籍現在在什麼地方呢?殷樹彬接著往下問,真相終於水落石出,再狡猾的狐狸也露出了蛛絲馬跡。殷樹彬火速發了協查函,調取了假宋志輝的拘留照片,分別寄給了宋志輝本人和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當地派出所等多個單位,要求協助調查此人的真實身份。幾天後,當地派出所打來了電話:經宋志輝本人辨認,此人叫張鐵良,可能是一名在逃殺人犯。

一個盜竊案的犯罪嫌疑人,竟是一個殺人犯!這個張鐵良究竟是誰?他又為什麼要冒用宋志輝的身份呢?在接下來的偵查過程中,殷樹彬漸漸查明了真相。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 殷樹彬:

我們瞭解到,張鐵良於1995年5月24日在河北省衡水市衡水湖公園將一名已懷孕3個月的婦女趙某殺害後畏罪潛逃,已被公安部列為網上逃犯。這個人非常狡猾,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雖然幾經追蹤,但一直沒有張鐵良的任何消息。

原來,被網上通緝的張鐵良和宋志輝自小相熟,在殺人之後長達4年多的時間裡,張鐵良一直過著逃亡的日子。為了不讓自己的真實身份暴露,他自稱是宋志輝,以宋志輝的身份在多地生活。但是,就因為這次盜竊手機的犯罪行為,這個“替身”最終還是被繩之以法。

2001年4月28日,張鐵良在河北省衡水市被執行死刑。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 殷樹彬:

通過辦理這起案子,也使自己受到了一次錘煉,就是要相信自己,對任何疑點決不能輕易放棄。我們從事法律工作,一定要把責任扛在肩上,責任重於泰山。在後來辦理的大量刑事案件中,我自己養成了這樣一個良好的習慣,就是在審查起訴環節,一定要有強烈的偵查意識。不要輕易退查案子,能自己解決的儘量自己解決,如果退查必須有十分充足的理由,這樣才能贏得辦案人的配合和尊重。

在檢察官殷樹彬明察秋毫、一絲不苟的縝密追查之下,這起由普通盜竊案牽出的沉寂多年的惡性殺人案件終於水落石出。在本案中,檢察機關依法行使法律監督權,使無辜群眾免受牽連,也讓逃亡多年的殺人犯得到了法律的嚴懲。

其實,在我們身邊,有很多像殷樹彬這樣的檢察官,他們恪盡職守,依法辦案,護衛一方平安;他們肩負人民重托,履行著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秉公執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這是檢察官們的奮鬥目標,也是他們對檢察事業的忠誠踐行。

親愛的檢察官朋友們,您有這樣精彩的故事嗎?告訴我們。魯檢君正在徵稿中,期待您的聲音!

本期週末故事由青島市檢察機關提供支援

注:本文為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獨家原創作品,歡迎轉載。轉載請務必注明出處及作者,否則均視為侵權,並將採取法律措施。

(注:部分圖片源自網路)

供稿|殷樹彬

編輯整理 | 王蓉蓉 程莉莉

播音|王蓉蓉

製作|胡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