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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綜藝《高能少年團》被延播,身陷“抄襲風波”後能否歸來?

文|陳楊

王俊凱、劉昊然、董子健、張一山、王大陸這幾個名字每一背後都仿佛能看到大批的粉絲和流量,最近備受期待的聯合了這幾位“少年”明星的綜藝節目《高能少年團》終於定檔並先後發佈了先導預告片和主題宣傳片,

從正式上線的宣傳片來看確實製作精良、立意深刻,引發關注。但是隨著關於節目的關注的攀升,《高能少年團》隨即陷入了抄襲的傳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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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出宣傳片,就陷抄襲風波?

此次傳聞抄襲的物件是日本現象級綜藝《VS嵐》(《VS嵐》是富士電視臺著作出品的綜藝遊戲節目,由偶像組合嵐擔綱出演,伊藤利尋、中村光宏、天野博之扮演天音解說。節目於2008年4月12日至2009年9月19日每週六 12:59-13:30(JST)首播,

2010年5月14日獲日本民間放送聯盟選為“希望青少年收看的節目”),事實上最初《高能少年團》是打著“借鑒”、“引進”以及購買了《VS嵐》版權的旗號進行宣傳的,從網路上流出的《高能少年團》節目策劃圖片也可以看到。

2016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出《關於大力推動廣播電視節目自主創新工作的通知》中規定,各衛視每年在19:30—22:30開播的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2檔,每個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每年新播出的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1檔。引進版權雖被很大程度“禁止”,然此後各種“擦邊球”不斷。

且不說此次《高能少年團》節目是否真的購買了版權,但節目組在早期的宣傳中卻曾貼上了原創的文字,實在令人不解。

而官方宣傳片中最為人所詬病的是與嵐(ARASHI)(科普:是1999年出道的傑尼斯事務所旗下的男子偶像歌唱團體,由隊長大野智、櫻井翔、相葉雅紀、二宮和也、松本潤5名成員組成)的人設太過相似,

以及宣傳片中的場景與嵐演唱會動畫場景過於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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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測:“抄襲風波炒上天,也影響不了收視”

“版權糾紛”在國內綜藝市場已經不是什麼新鮮的新聞了,此前較火的多檔綜藝節目如《偶像來了》、《花兒與少年》、連口碑不錯的《極限挑戰》也曾陷入抄襲風波,但是從收視率和觀眾回饋結果上看,這些風波對節目本身並未造成實質性影響,某些方便甚至説明節目製造了熱度。

為何屢傳抄襲除了輿論卻從並沒產生一些大的負面效應?此處要從電視版權說起,電視節目是有版權的沒錯,但是“電視節目範本”依現行法律規定是沒有版權的,在司法實踐中確實較難獲得版權保護。事實上目前我國大部分製作單位所謂的“版權交易”所購買的並非電視範本的版權,而是商標使用權、專利使用權、節目手冊版權組成的“打包”,節目宣傳時宣傳成了版權。而此前一些因節目版權糾紛而打官司的事情最後也都看起來無關痛癢,產生的影響不大。

目前國內的版權保護機制以及國民的版權意識雖說在不斷地提升但其實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拿來主義”如此便利,產生的消極影響與商業收益之間的差異如此之大抄襲現象自然屢禁不止。不僅綜藝圈,前一段時間熱播的《三生三世十裡桃花》就陷入原著抄襲風波,但是電視劇收視還是一路飄紅,令人唏噓。

當然做出“抄襲風波炒上天,也影響不了收視”如此推測的原因當然不止如此,最最最最重要的原因只有一條:“鮮肉+鮮肉+鮮肉+鮮肉+鮮肉”的超級組合,流量明星+高能設定(節目還未開播不好判斷節目形式與內容)自然備受矚目,還愁沒人看嗎。不僅綜藝圈,前一段時間熱播的《三生三世十裡桃花》就陷入原著抄襲風波,但是電視劇收視還是一路飄紅,無論抄不抄襲“大IP+話題明星”都一定程度保證了收視,著實令人唏噓。

3

國產綜藝到底何時能做到“高能”原創?

Ø 從“版權熱”到“限制引進”,國產綜藝的艱難之路

綜藝版權引進一直都有,但似乎是在《爸爸去哪兒第一季》之後開始引爆,綜藝市場也愈加火熱,資本逐利的市場給打磨好原創的時間就少了,引進版權、“聯合研發”等等擦邊球也逐漸增多,甚至形成一種風氣,廣告商、贊助商的投資選擇,在萬花筒一樣的世界中“最亮眼”的當然是已經成熟的、經過市場檢驗的節目範本,雖然這兩年這一“亮眼條件”又加上了各種當紅的“流量擔當”,但是好的節目內容自然是根本。

自然好的節目範本也是有限制的,國內製作單位的目光也放得非常長遠,荷蘭、芬蘭、美國到日韓,囤積範本的現狀只怕就像如今囤積IP一樣瘋狂,從引進到借鑒,日韓綜藝成為首要的“靈感”來源。

2016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出《關於大力推動廣播電視節目自主創新工作的通知》中規定,此次《通知》規定,與境外機構聯合研發、邀請境外人員擔任主創人員或境外人員在節目製作中發揮主要指導作用的節目,如中方未取得完全智慧財產權,視同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管理,需完整履行備案程式,合併計算。各衛視每年在19:30—22:30開播的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2檔,每個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每年新播出的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1檔。

版權引進的限制雖然有助於催生原創節目,但是反向來看,隨著相關行業的快速發展,現有版權法的還為進一步完善的時候,行業內蘊藏的商業潛力可能也會引發更大的經濟糾紛。

Ø “版權糾紛”前路漫漫,完善法律保護是重點

國內版權糾紛屢屢被推上風口浪尖,但無論從道德意識層面還是商業利益層面來看其解決都絕非易事。

從道德層面來看,依舊老生常談,國內無論製作方還是觀眾版權意識都還沒有提升起來,對版權意識的淡漠就造成了一種“抄了也不要緊”的災難觀念。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提高意識和所謂提高“國民素質”都不是一日可以解決的問題,潛移默化,任重道遠。從商業利益層面,前文也提到過,如果沒有一個成熟有底氣的策劃,如何在大片紅海中取得資本、廣告商的青睞,做生意的廣告商們對市場的中新的創意的包容度可能沒有我們想像中那麼高,“流量明星+經過市場檢驗的成熟範本=最低收益風險”,市場過度飽和顯然沒有留給製作者充分打磨好原創的時間。

如今更為廣泛的觀眾逐漸認識到製作精良的電視節目範本對於電視節目品質的決定性影響了觀眾觀感的“質”的飛躍,在“量”被限制的情況下,無論、電視臺、觀眾都對好的電視節目範本愈加歡迎,在這種情況下法律成為其中最重要的保護機制,來為這種優質交互保駕護航。

Ø “沒能力,做不出好原創?”網路平臺帶來生機

雖說市場也許對原創節目沒有太大的寬容度,但網路視頻平臺的火爆對大量內容的需求給無論年輕的創作者還是老一輩成型的專業團隊都帶來了一線生機。口碑發酵”是互聯網帶給傳統影視行業最好的禮物。

較為典型的《奇葩說》是比較好的例證,作為純網生節目碰上互聯網自製元年,,各種互聯網長劇、自製劇及自製節目紛紛進入大眾視野,其“切中要害”的受眾定位及有極高的話題度一下將節目的認知度傳播開來,節目形態的多元化和節目嘉賓的精彩表現等等可看性一點不少,是這兩年少有的好原創。中國的創作者團隊並非沒有能力做好原創,國內的製作環境確實有條件限制,但這並不能成為做不出好節目的藉口。傳統的創作者缺乏自信,年輕的團隊充滿銳氣,但需要機會,而互聯網平臺提供了這些機會。近期一些電視臺的各路大咖紛紛流向網生領域,可以獲得更自由的發揮,年輕團隊打造的網綜更是經過口碑發酵打造成了原創品牌。況且引來的版權並不是優質節目的必要條件,引進版權失敗的例子比比皆是。國產綜藝就註定撲街不好看?更不可能。

信心,還是要有的。

電視節目是有版權的沒錯,但是“電視節目範本”依現行法律規定是沒有版權的,在司法實踐中確實較難獲得版權保護。事實上目前我國大部分製作單位所謂的“版權交易”所購買的並非電視範本的版權,而是商標使用權、專利使用權、節目手冊版權組成的“打包”,節目宣傳時宣傳成了版權。而此前一些因節目版權糾紛而打官司的事情最後也都看起來無關痛癢,產生的影響不大。

目前國內的版權保護機制以及國民的版權意識雖說在不斷地提升但其實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拿來主義”如此便利,產生的消極影響與商業收益之間的差異如此之大抄襲現象自然屢禁不止。不僅綜藝圈,前一段時間熱播的《三生三世十裡桃花》就陷入原著抄襲風波,但是電視劇收視還是一路飄紅,令人唏噓。

當然做出“抄襲風波炒上天,也影響不了收視”如此推測的原因當然不止如此,最最最最重要的原因只有一條:“鮮肉+鮮肉+鮮肉+鮮肉+鮮肉”的超級組合,流量明星+高能設定(節目還未開播不好判斷節目形式與內容)自然備受矚目,還愁沒人看嗎。不僅綜藝圈,前一段時間熱播的《三生三世十裡桃花》就陷入原著抄襲風波,但是電視劇收視還是一路飄紅,無論抄不抄襲“大IP+話題明星”都一定程度保證了收視,著實令人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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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綜藝到底何時能做到“高能”原創?

Ø 從“版權熱”到“限制引進”,國產綜藝的艱難之路

綜藝版權引進一直都有,但似乎是在《爸爸去哪兒第一季》之後開始引爆,綜藝市場也愈加火熱,資本逐利的市場給打磨好原創的時間就少了,引進版權、“聯合研發”等等擦邊球也逐漸增多,甚至形成一種風氣,廣告商、贊助商的投資選擇,在萬花筒一樣的世界中“最亮眼”的當然是已經成熟的、經過市場檢驗的節目範本,雖然這兩年這一“亮眼條件”又加上了各種當紅的“流量擔當”,但是好的節目內容自然是根本。

自然好的節目範本也是有限制的,國內製作單位的目光也放得非常長遠,荷蘭、芬蘭、美國到日韓,囤積範本的現狀只怕就像如今囤積IP一樣瘋狂,從引進到借鑒,日韓綜藝成為首要的“靈感”來源。

2016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出《關於大力推動廣播電視節目自主創新工作的通知》中規定,此次《通知》規定,與境外機構聯合研發、邀請境外人員擔任主創人員或境外人員在節目製作中發揮主要指導作用的節目,如中方未取得完全智慧財產權,視同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管理,需完整履行備案程式,合併計算。各衛視每年在19:30—22:30開播的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2檔,每個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每年新播出的引進境外版權模式節目不得超過1檔。

版權引進的限制雖然有助於催生原創節目,但是反向來看,隨著相關行業的快速發展,現有版權法的還為進一步完善的時候,行業內蘊藏的商業潛力可能也會引發更大的經濟糾紛。

Ø “版權糾紛”前路漫漫,完善法律保護是重點

國內版權糾紛屢屢被推上風口浪尖,但無論從道德意識層面還是商業利益層面來看其解決都絕非易事。

從道德層面來看,依舊老生常談,國內無論製作方還是觀眾版權意識都還沒有提升起來,對版權意識的淡漠就造成了一種“抄了也不要緊”的災難觀念。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提高意識和所謂提高“國民素質”都不是一日可以解決的問題,潛移默化,任重道遠。從商業利益層面,前文也提到過,如果沒有一個成熟有底氣的策劃,如何在大片紅海中取得資本、廣告商的青睞,做生意的廣告商們對市場的中新的創意的包容度可能沒有我們想像中那麼高,“流量明星+經過市場檢驗的成熟範本=最低收益風險”,市場過度飽和顯然沒有留給製作者充分打磨好原創的時間。

如今更為廣泛的觀眾逐漸認識到製作精良的電視節目範本對於電視節目品質的決定性影響了觀眾觀感的“質”的飛躍,在“量”被限制的情況下,無論、電視臺、觀眾都對好的電視節目範本愈加歡迎,在這種情況下法律成為其中最重要的保護機制,來為這種優質交互保駕護航。

Ø “沒能力,做不出好原創?”網路平臺帶來生機

雖說市場也許對原創節目沒有太大的寬容度,但網路視頻平臺的火爆對大量內容的需求給無論年輕的創作者還是老一輩成型的專業團隊都帶來了一線生機。口碑發酵”是互聯網帶給傳統影視行業最好的禮物。

較為典型的《奇葩說》是比較好的例證,作為純網生節目碰上互聯網自製元年,,各種互聯網長劇、自製劇及自製節目紛紛進入大眾視野,其“切中要害”的受眾定位及有極高的話題度一下將節目的認知度傳播開來,節目形態的多元化和節目嘉賓的精彩表現等等可看性一點不少,是這兩年少有的好原創。中國的創作者團隊並非沒有能力做好原創,國內的製作環境確實有條件限制,但這並不能成為做不出好節目的藉口。傳統的創作者缺乏自信,年輕的團隊充滿銳氣,但需要機會,而互聯網平臺提供了這些機會。近期一些電視臺的各路大咖紛紛流向網生領域,可以獲得更自由的發揮,年輕團隊打造的網綜更是經過口碑發酵打造成了原創品牌。況且引來的版權並不是優質節目的必要條件,引進版權失敗的例子比比皆是。國產綜藝就註定撲街不好看?更不可能。

信心,還是要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