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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作為一個文明宿遷人,應該如何規範養犬呢?

昨日上午,市政府召開市區養犬管理工作推進會,

動員各區、各有關部門持續抓好養犬管理。要充分認識推進市區養犬管理的緊迫性和必要性,要用攻堅精神做好宣傳引導和勸導整治兩條主線工作,要加強各部門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文明的宿遷人,應該如何規範養犬呢?

致全市居民的一封信

為進一步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宣導文明生活方式,保障廣大市民人身安全,敬請各位養犬市民自覺遵守《宿遷市市區養犬管理辦法》中下列規定:

1.通湖大道、環湖大道、宿新公路、環城東路、環城南路、運河三號橋西沿運河向南、開發區大道、通湖大道閉合區域為重點管理區,每戶限養1條小型犬,禁止飼養烈性犬、大型犬,且不得在上午7:00-9:00、下午5:00-7:00攜帶犬只出戶。

2.不得攜帶犬只進入市場、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圖書館、文化娛樂場所、車站、餐飲場所、商場、金融機構、賓館內,

以及設有犬只禁入標識的公園、風景名勝區等公共場所。

3.不得攜帶犬只乘坐公共汽車;在征得司駕人員同意後,方可攜帶犬只乘坐小型計程車。

4.攜帶犬只外出時必須為犬只束不超過2米長的牽引帶,及時清除犬只排泄的糞便,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若發現不按規定養犬、不文明遛犬的,我們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犬主,責令簽訂文明養犬承諾書,視情請新聞媒體曝光,並計入個人和單位“信用資訊系統平臺”。對不服從勸導的,犬只一律按無主犬收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