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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識紅木—明清傢俱造型

明清傢俱在外形上差別很大,清式華貴,明式文雅。清中期以前的宮中傢俱,用料講究清一色,各種木料互不摻用,有的傢俱甚至用同一根木料製成。在製作上,為了保證外觀的色澤和紋理的一致,

也為了堅固牢靠,往往採用一木連做,而不用小料拼接。明式傢俱極為講究線條美,著重於傢俱外部輪廓的線條變化。明式傢俱的裝飾精於取捨,主要通過木紋、雕刻、鑲嵌和附屬構件等來體現。

但若收藏古典紅木傢俱,材質、造型、工藝和雕刻都需要注意。

在材質上,中國人把黃花梨、紫檀這兩種木頭視為木材的最高境界。清宮廷中紫檀傢俱佔據大多數,而黃花梨則非常受明代文人的喜愛。

從造型上來看,傳統古典紅木傢俱的“線條美”主要可以從兩個方面鑒賞。一是整體造型,即外觀上。

引用有一書上記載的十六個“品”來概括,需具備“簡練”、“淳樸”、“厚拙”、“凝重”、“雄偉”、“圓渾”、“沉穆”、“穠華”、“文綺”、“妍秀”、“挺拔”、“柔婉”、“空靈”、“玲瓏”、“典雅”、“清新”的特點;二是在傢俱的裝飾線上。裝飾線應彎曲有度,精巧流暢,通過裝飾線的深淺寬窄、平銳高低造成傢俱風格上的不同並產生動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