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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農業部將開展2017年農作物種子生產基地專項檢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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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

為進一步加強農作物種子生產基地監管,強化源頭治理,嚴厲打擊種子無證生產、品種套牌侵權等違法行為,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種子市場監管和品種保護工作的通知》(農辦種〔2017〕3號),我部定於9月上旬組織開展雜交玉米、雜交稻種子生產基地專項檢查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一)查制種基地生產。以縣為單位摸清本轄區制種基地分佈情況,包括委託生產合同、生產品種、面積及地點,抽樣檢測基地生產品種的真實性、轉基因成分等特性。

跟蹤收穫種子的數量和去向等。

(二)查委託生產企業。檢查委託生產企業資質是否符合要求,所生產的品種、地點等資訊與生產許可證是否一致,是否具有品種權許可,種子生產經營檔案、受委託生產者是否備案等。

(三)查基地監管及政策落實。對於國家級制種基地,重點檢查基地監管制度的建立、基地生產檔案的建立及基地監管工作開展情況;對於享受大縣獎勵政策的制種基地縣,

重點檢查獎勵政策的落實,資金的使用、管理及專案實施進展情況。

二、組織方式

本次行動採取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對本轄區制種大縣進行自查和我部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請有關省(區、市)根據農辦種〔2017〕3號檔和本通知要求,以國家級雜交玉米、雜交稻制種基地為重點,組織開展拉網式自查。我部將根據近年基地監督檢查情況,結合社會舉報線索,

組織對部分基地進行重點檢查,具體檢查省、時間、分組及分工等安排由我部種子管理局另行通知。

三、抽樣檢測安排

(一)抽樣。抽樣單位指派符合條件的抽樣人員,從制種田隨機抽取生產品種的雜交穗,保證樣品具有代表性,留存並妥善保管備份樣品。抽樣時,當地種子管理機構應組織委託生產企業到現場,抽樣人員向企業出示種子生產基地專項檢查通知書,與企業代表按規定共同填寫抽樣單(見附件1),

並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對於委託生產企業無法到達現場的,抽樣人員應當填寫抽樣證明(見附件2),由制種農戶、所在村社、鄉鎮政府和縣級種子管理機構相關負責人對所抽樣品、生產地點和面積等予以確認,並簽字或蓋章。同時,當地種子管理機構應及時補充抽樣證明所列的委託制種方、品種名稱等資訊。

(二)檢測。品種真實性檢測對照採用我部組織收集的審定品種標準樣品,

檢測方法採用SSR分子標記法,檢測標準採用《玉米品種鑒定技術規程 SSR標記法》(NY/T 1432—2014)、《水稻品種鑒定技術規程 SSR標記法》(NY/T 1433—2014)。水稻、玉米種子轉基因成分檢測執行農業部發佈的相關標準。

對於我部抽查樣品檢測工作安排如下:參加檢查的檢驗機構工作人員在抽樣結束次日內將送驗樣品帶回檢驗機構。檢驗機構接到樣品10日內完成檢測,在完成檢測2日內,依據抽樣單或抽樣證明等資訊,將檢驗結果報我部種子管理局備案,並出具檢測結果通知單,寄送企業所在省級種子管理機構;省級種子管理機構2日內通知企業現場領取結果通知單,並由企業負責人或授權人員填寫現場簽收記錄。企業如對檢測結果有異議,應在收到結果通知單15日內,向我部種子管理局提出書面異議並附相關說明材料,同時抄送檢驗機構;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檢測結果。對於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基地檢查,參照上述程式落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檢查效果。強化種子生產基地整治是管好市場秩序的關鍵抓手。有關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切實維護好基地正常秩序。要突出重點,廣泛動員社會力量舉報無證生產、套牌侵權等違法線索,對違法線索和近年監督檢查不合格的基地進行重點檢查和抽樣。國家級雜交玉米、雜交稻制種基地檢查和抽樣應覆蓋制種面積的30%以上。

(二)嚴格規範操作,嚴厲查處違法行為。開展檢查時,基地所在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及時確認並聯繫委託生產企業;對現場無法確認委託生產企業的,協助填寫抽樣證明,認真核查相關資訊。檢查抽樣人員要嚴格執行規定程式,規範做好抽樣、記錄及取證等工作。要完整規範填寫抽樣單,要求被抽查單位如實提供品種真實名稱,不得使用代號。要妥善留存委託生產合同等憑證證據及備份種子樣品,認真履行檢測結果通知、異議處理等程式,確保證據鏈完整、可追溯。有關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檢查發現的無證生產、套牌侵權等違法行為,要逐一立案,追根溯源,依法從嚴查處。

(三)合理安排時序,確保按時報送。有關省(區、市)於9月15日前,將以縣為單位匯總的種子生產情況,包括生產品種、地點、面積、委託生產企業及其聯繫方式等,報送我部種子管理局;於11月底前將案件查處結果連同本次檢查行動總結報送我部種子管理局。

聯繫方式:農業部種子管理局市場監管處

電話:010-59193114 傳真:010-59193195

電子郵件:zzjscjgc@agri.gov.cn

附件:1.種子生產基地專項檢查行動抽樣單

2.種子生產基地專項檢查行動抽樣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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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抽樣單或抽樣證明等資訊,將檢驗結果報我部種子管理局備案,並出具檢測結果通知單,寄送企業所在省級種子管理機構;省級種子管理機構2日內通知企業現場領取結果通知單,並由企業負責人或授權人員填寫現場簽收記錄。企業如對檢測結果有異議,應在收到結果通知單15日內,向我部種子管理局提出書面異議並附相關說明材料,同時抄送檢驗機構;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檢測結果。對於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基地檢查,參照上述程式落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檢查效果。強化種子生產基地整治是管好市場秩序的關鍵抓手。有關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切實維護好基地正常秩序。要突出重點,廣泛動員社會力量舉報無證生產、套牌侵權等違法線索,對違法線索和近年監督檢查不合格的基地進行重點檢查和抽樣。國家級雜交玉米、雜交稻制種基地檢查和抽樣應覆蓋制種面積的30%以上。

(二)嚴格規範操作,嚴厲查處違法行為。開展檢查時,基地所在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及時確認並聯繫委託生產企業;對現場無法確認委託生產企業的,協助填寫抽樣證明,認真核查相關資訊。檢查抽樣人員要嚴格執行規定程式,規範做好抽樣、記錄及取證等工作。要完整規範填寫抽樣單,要求被抽查單位如實提供品種真實名稱,不得使用代號。要妥善留存委託生產合同等憑證證據及備份種子樣品,認真履行檢測結果通知、異議處理等程式,確保證據鏈完整、可追溯。有關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檢查發現的無證生產、套牌侵權等違法行為,要逐一立案,追根溯源,依法從嚴查處。

(三)合理安排時序,確保按時報送。有關省(區、市)於9月15日前,將以縣為單位匯總的種子生產情況,包括生產品種、地點、面積、委託生產企業及其聯繫方式等,報送我部種子管理局;於11月底前將案件查處結果連同本次檢查行動總結報送我部種子管理局。

聯繫方式:農業部種子管理局市場監管處

電話:010-59193114 傳真:010-59193195

電子郵件:zzjscjgc@agri.gov.cn

附件:1.種子生產基地專項檢查行動抽樣單

2.種子生產基地專項檢查行動抽樣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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