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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闖紅燈被罰竟撿磚頭扔交警……

9月6日,欽州兩名女子徐某、肖某闖紅燈通過永福西大街一斑馬線,欽州市公安局執勤交警發現情況後,將兩名女子攔下,並分別對兩人開出罰款10元處罰單。兩人拒不配合簽字還大吵大鬧,

期間肖某還伸手搶奪執法記錄儀,另一女子徐某突然從地上撿起一塊磚頭朝交警扔去。最終該兩名女子肖某(四川籍)、徐某(貴州籍)因妨礙員警正常執法,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肖某搶奪執法記錄儀

肖某用額頭頂住執法記錄儀,阻止民警取證

小編有話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文明交通需要大家共同遵守,有些人卻視紅燈如無物,甚至覺得行人闖紅燈被罰款是小題大作。遵守交通法規不僅是素質問題,

更是安全問題、法律問題。缺乏敬畏規則、遵守規則的意識,養成了“闖紅燈而已嘛”這種慣性思維非常可怕。行人闖紅燈,極易受到機動車輛的侵害,一旦發生碰撞,非死即傷,後果嚴重。而上面提到的兩名女子被處罰後,竟作出了“扔磚”等過激行為更是小編瞠目結舌,違法在先還無理取鬧,是太看重那10塊錢還是太看輕自己的命?希望她倆在接下來的五天裡慢慢反省思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