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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時今日,能做到這幾點的大學教授已經不多了

Dead Poets Society電影中,基丁老師提供了如何做老師的樣本

要做一個教書育人都經得起推敲的人,

還真不容易。

文/周松

一般來講,做好一份職業,比起做人來,應該是相對容易一些的,當老師也不例外。但在中國,實際情況可能要複雜得多,為師者,除了教書,還肩負育人的重任,要育好人,自己就得是個比較靠譜的人。

可麻煩的是,我們這個社會,不給老師應有的尊重和保障,卻總是對其提出高出於一般職業的道德要求,要做一個教書育人都經得起推敲的人,

還真不容易。

不要和學生吵架,打架就更不行了

電影《吾愛吾師》中,黑人影帝西德尼·波埃特飾演一名教師,在倫敦的公學任教期間感化頑劣青年

一直以來,老師和學生吵架進而互毆的新聞,簡直不絕於耳。和誰吵架也別和自己的學生吵啊,

那實在太沒面子了——尤其是和女生吵。我懷疑,那些傻到會去和女生吵架的老師,如果不是變態,那也一定是在家裡被老婆虐得夠嗆,實在可憐。

一般來說,吵架這種事情,無非因為雙方意見不合或者利益有衝突,再加上情緒激動失控所致,在生活中基本無法避免,但發生在師生之間我覺得就不妥。老師在校園權力譜系中怎麼說也是一個強勢方,而且多數情況下還是一個長者,

和學生吵起來,明擺著有欺負學生之嫌。

當然,不和學生吵架,並不等於說不可以罵罵學生。我對課堂上的學生沒有特別要求,只要求如果來了,就不能在教室裡說話,竊竊私語勉強可以,但聲音大到影響我講課或者同學聽課,我警告一兩次以後他還不收斂的話我就開罵,有時候罵得還比較難聽,甚至連髒話都罵出來了,比如:“你就是一傻逼,誰逼你來上課你有本事跟他急去,

到我這裡搗什麼亂?你不愛聽就給我滾……”

我這樣罵一句,學生基本還算給我面子老老實實地收了聲。迄今為止,還沒有學生被罵而站出來和我對罵甚至動手“教訓”我的情況發生,對此我深表感激。

不要搞師生戀

《生命因你而動聽》電影中,

音樂教師霍蘭曾與女學生有一段朦朧但未被點破的婚外戀情

具體說就是,男老師不泡女學生,女教師不泡男學生。我一直以為,大學老師的一大福利就是:大學是一個花團錦簇的園子,每天每月每年都能一如既往地看到那些年輕的面孔,並且和他們快樂地廝守在一起。這裡面的快樂,當然包括那些年輕漂亮女生給老師帶來的賞心悅目的美感。

多年來,我教過的女生自然不少,其中不乏嚴格審美意義上的小美女。作為一個身體和心理都還算健全正常的男人,我承認面對她們——尤其是當她們主動表示她們很喜歡我的課很崇拜我這個人的時候,經常也會動動心,心裡癢癢的來點小邪念。心想,如果利用這個機會搞搞師生戀,也是一件挺風雅的事情。

但我近水樓臺這麼多年都沒有下手,其重要原因,除了自己覺得長得不夠帥,泡了女生會耽誤人家之外,還因為我覺得,師生關係本質上是一種契約關係,其中不但規定了雙方的職責範圍,同時也包含了某種不平等的關係設定——誰都知道,老師手裡多少還是有一點點權力的。

這種契約關係雙方一旦簽定,就意味著雙方都要受到該契約的約束。如果把師生關係變成一種男女戀人關係,那明擺著就是越界行為;而且對於一個教師而言,也意味著有利用手中權力來謀取職務以外好處的嫌疑——這往小裡說有佔便宜之嫌,往大裡說,基本上和受賄是一回事。

以前聽說有個什麼學校的未婚男老師把班上的一個班花給泡了,結果被班上男生暴打,我只能說這真叫活該。如果一個老師真的很喜歡某個女生而不能自拔,那我的意見是,可以等女生畢業以後再發展嘛——當然,她如果一如既往地喜歡你的話。

不要缺課

從不缺課的“鐵人”老師劉金生 圖/大遼網

我原來完整的表述是“不要無故缺課”,想想還是把“無故”刪掉,因為儘管要做到完全不缺課幾乎是不可能的,但如果給出“不隨意”這樣一個無法具體限定的條件,那就等於給自己留了退路——不想上課,找個理由應該不是件難事吧。所以嚴格要求一下自己,當老師就是不能缺課——除非真的躺在醫院裡——哈,還是有條件!

排了課就得准點按量完成,這是沒有商量餘地的——這和課程內容是否重要到學生非聽不可老師非講不可完全沒任何關係(在我感覺上講,學校裡面應該沒有這樣牛逼的缺不得的課吧)。

有必要辯一下的倒是另外一種在高校裡非常普遍的現象:很多老師常常以出席學術會議之名而停課。這在我看來,也是極其荒謬而不負責任的事情。本來,教師已經有了包括寒暑假在內的接近三個月的帶薪假期,完全可以用來從事各種學術活動,如果實在有必要,也只能利用課間時間空擋來安排。

但我們的老師卻往往不是這樣,一到了有什麼學術會議,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停課,既不向學生道歉,回來也不安排補課,置學生利益于不顧,跑到那些充其量只是為自己撈取學術資本,再會會新老朋友,完了還能順便遊山玩水一通的狗屁學術會議上去搞交際了,這實在不靠譜啊。

不要點名

嚴格說,我並不是說做老師的一概都不應該點名。中小學我認為還是要點名的(實際上我們的中小學基本不用點名,那是另外一回事)。因為中小學教育是義務教育,學校有義務提供教育的機會,學生也有義務接受,加上中小學生都是未成年人,多方管束一下,還是有必要的。

但到了大學,孩子們都已長大成人,應該也有能力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校方再去利用手中的權力管束他們,我認為這基本上就是一種壓迫,是對成年人自由意志的剝奪,本質上應該是違法的勾當,所以,我覺得,如果有學生對學校實行的非常惡劣的點名制度不滿的話,完全有權利把學校告上法庭。

另外,我不願意上課點名的原因,以前在一篇文章裡已經說過了,我的觀點是:“學生是花了錢來讀書的,到不到堂以及到堂了聽不聽,都是他們自己的事情,我從來沒聽說過誰買了電影票又不去看是不尊重導演的。”

現在需要補充的觀點是,我認為,在課堂上點名考勤,應該不屬於一個教師的職責範圍,而應該是教務管理人員的分內工作,教師豈能越俎代庖?

不要以考試成績為要脅

爆紅網路的南開大學法學院“任性考題” 圖/沂蒙晚報

上課的時候,我也時不時會故意拿這樣的話來嚇學生:“你們上課時給我乖一點啊,不然的話,小心惹急了我讓你掛科。”學生們比較單純——尤其是大一的低年級學生,還真搞不清我這話是真是假,將信將疑之際,一個學期也就老老實實、規規矩矩混過去了。

但其實,我之所以特別討厭拿成績說事兒,是因為我覺得,在今天的高校裡,那種看似沒用的考試分數,除了並不能作為考察學生的實際能力的依據,還和社會上那些花樣繁多的評優、評級等一樣讓人噁心,有些心眼不是很正的學生便借此撈了不少好處。

正因為如此,我強調不要以考試成績為要脅云云,目的很明確,就是希望同學們能淡化考試成績的重要性,而把心思用在好好讀書這一正道上。一個老師如果把考試成績看得太重,會對學生心態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具體說就是,一,捨本逐末重功利,二,畏畏縮縮懼權威,三,雞腸小肚短視野,四,花花腸子擅經營,等等。

基於此,我經常公開聲稱:誰需要或誰喜歡,可以向我申請加分,然後我會安排加試一次口試,如果不是太糟,基本上都可以加到滿意為止。我很欣喜地看到,真的向我伸手要分的學生人數,這些年明顯呈下降趨勢,一直到今年幾乎接近為零。不是大家都考得越來越好了,而是大家或許已經明白了我的良苦用心:基於對考試分數的蔑視而建立的自尊,比那些無聊的破分數,要重要得多。

不要強迫學生接受自己的觀點

應試教育如同流水線生產考試機器

對於一個智力水準已經達到做老師程度的人來講,這樣的道理誰都懂,但是真正做起來還真的不容易。比如上課的時候,我經常對自己就一些學問或社會上的問題發表的某些所謂“獨到見解”感到很是得意洋洋,心想學生也一定會同意和接受,也完全應該同意和接受。

當學生偶爾表達了他們的不同意見的時候,我也會本能地有點不爽(他們不會當場站出來向我表示異議,而是在下面給我發微信或在他們的自媒體上申訴不同意見),但我知道,在今天這樣一個傻子才思考的時代,還能有那麼為數不多的幾個同學,願意很幼稚地去獨立思考一些既非生存又非發展而僅僅是學問上的無聊問題,真是很難得的事情。

從做學問的角度看,一個老師應該達到的最高精神境界,我想也無非是陳寅恪所說“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一來對自己而言,不能照本宣科地當教科書的傳聲筒,課堂所講,除一般常識外,所講當出於獨立所思;二來對學生而言,也不能以諸如“他們還很幼稚,他們的思想還不成熟”、“他們還處在打基礎的階段”等說法為由,而剝奪其獨立思考和自由選擇的權利。

芝加哥大學教授布魯姆發現美國大學的國情,是“學生的背景千差萬別”,所以,“相對主義”和“對平等的忠誠”是那裡的校園意識形態。而中國的情況則不同,經過十二年中小學應試教育上來的學生幾乎都是一個模子鑄造出來的,所以,在今天,所謂“不要強迫學生接受自己的觀點”,所涉及的已經不是什麼學術民主的問題了,其必要性乃在於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學生愛思考的習慣。

不要在學生面前搬弄工作是非

為人不可不師表

因為一些工作人事上的不爽而在學生面前搬弄工作是非的老師,只有兩個字可以形容:猥瑣。但不幸的是,這樣猥瑣的老師在我們的學校講臺上,並不少見。我讀書的時候,就見過兩例。

事情基本上都是一樣的,都是因為沒評上職稱,在講臺上罵人發牢騷。罵人也就罷了,還說假話,如:我其實根本就不在乎什麼正高副高,我的水準擺在那裡歷史自有公論(注:靠,牛B吹大了點吧!),我要的是對我工作的公正評價!(注:不在乎還囔囔什麼?這話誰信?你就說你很在乎我反而不會看低你)。我做學生時在課堂上聽到老師說這樣的話,心裡會很難受。工作以後,同事裡也不乏這樣的鼠輩之人,很讓我窩火。

在學生面前搬弄工作是非的老師,說白了是想在學生中為自己個人利益的損失找點民意支持,但想來其實很可笑,意欲顯示自己德行之正反而暴露了其人品之歪人格之小,很沒意思。而這一條戒律,說著說著都覺得噁心,就此打住吧。

某學期,與我同在一層樓上課的一前輩,一下課就拉著我說他跟那些“烏龜王八蛋校領導”之間不得不說的“戰事”,我權當笑話聽聽也還算開心,可是某一日我和學生聊天時發現那些破事學生知道得比我還多,而且都是前輩以“伸張正義、端正校風”為由在課堂上講的,我簡直感到噁心。從此以後見此前輩,形同路人。

不要向學生兜售私貨

課堂上出現商業買賣行為肯定是不對的

做老師的,當然不會在課堂上賣保險或者賣茶葉蛋,所謂兜售私貨,比較常見的是老師向學生賣自己寫的書。把課堂當圖書資料賣場這種事情,應該是始於1980年代中期。那時候老師開始勒緊褲帶自費出書,斯文也隨之開始掃地。

但我要說的是,撇開那時候學術著作出書難的是是非非不論——論也論不清楚。做老師的,把社會對他的剝奪,無論通過什麼方式轉嫁給學生,這簡直就是把學生當弱勢群體來欺負,表面上裝出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實際上卻無一不是強買強賣的惡霸行經,可恨啊。

再者說,在正規合法出版發行管道走不出去,而需要拿到課堂上來兜售的東西,基本都是垃圾。我並不是說凡是能在正規管道走得開的東西都是好料——我還不至於蠢到這個地步,但我要旗幟鮮明強調的是,一個做老師的,完全可以自由或不自由被迫選擇以自費包銷方式出版自己寫的書,但不能把這種書,或者其他光碟資料,拿到課堂上來兜售。

課堂上出現了商業買賣行為肯定是不對的。如果老師覺得自己的貨色真的很好,而你又是那麼的為學生著想,為他們好,那你就慷慨點奉送給學生吧。

其中不乏嚴格審美意義上的小美女。作為一個身體和心理都還算健全正常的男人,我承認面對她們——尤其是當她們主動表示她們很喜歡我的課很崇拜我這個人的時候,經常也會動動心,心裡癢癢的來點小邪念。心想,如果利用這個機會搞搞師生戀,也是一件挺風雅的事情。

但我近水樓臺這麼多年都沒有下手,其重要原因,除了自己覺得長得不夠帥,泡了女生會耽誤人家之外,還因為我覺得,師生關係本質上是一種契約關係,其中不但規定了雙方的職責範圍,同時也包含了某種不平等的關係設定——誰都知道,老師手裡多少還是有一點點權力的。

這種契約關係雙方一旦簽定,就意味著雙方都要受到該契約的約束。如果把師生關係變成一種男女戀人關係,那明擺著就是越界行為;而且對於一個教師而言,也意味著有利用手中權力來謀取職務以外好處的嫌疑——這往小裡說有佔便宜之嫌,往大裡說,基本上和受賄是一回事。

以前聽說有個什麼學校的未婚男老師把班上的一個班花給泡了,結果被班上男生暴打,我只能說這真叫活該。如果一個老師真的很喜歡某個女生而不能自拔,那我的意見是,可以等女生畢業以後再發展嘛——當然,她如果一如既往地喜歡你的話。

不要缺課

從不缺課的“鐵人”老師劉金生 圖/大遼網

我原來完整的表述是“不要無故缺課”,想想還是把“無故”刪掉,因為儘管要做到完全不缺課幾乎是不可能的,但如果給出“不隨意”這樣一個無法具體限定的條件,那就等於給自己留了退路——不想上課,找個理由應該不是件難事吧。所以嚴格要求一下自己,當老師就是不能缺課——除非真的躺在醫院裡——哈,還是有條件!

排了課就得准點按量完成,這是沒有商量餘地的——這和課程內容是否重要到學生非聽不可老師非講不可完全沒任何關係(在我感覺上講,學校裡面應該沒有這樣牛逼的缺不得的課吧)。

有必要辯一下的倒是另外一種在高校裡非常普遍的現象:很多老師常常以出席學術會議之名而停課。這在我看來,也是極其荒謬而不負責任的事情。本來,教師已經有了包括寒暑假在內的接近三個月的帶薪假期,完全可以用來從事各種學術活動,如果實在有必要,也只能利用課間時間空擋來安排。

但我們的老師卻往往不是這樣,一到了有什麼學術會議,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停課,既不向學生道歉,回來也不安排補課,置學生利益于不顧,跑到那些充其量只是為自己撈取學術資本,再會會新老朋友,完了還能順便遊山玩水一通的狗屁學術會議上去搞交際了,這實在不靠譜啊。

不要點名

嚴格說,我並不是說做老師的一概都不應該點名。中小學我認為還是要點名的(實際上我們的中小學基本不用點名,那是另外一回事)。因為中小學教育是義務教育,學校有義務提供教育的機會,學生也有義務接受,加上中小學生都是未成年人,多方管束一下,還是有必要的。

但到了大學,孩子們都已長大成人,應該也有能力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校方再去利用手中的權力管束他們,我認為這基本上就是一種壓迫,是對成年人自由意志的剝奪,本質上應該是違法的勾當,所以,我覺得,如果有學生對學校實行的非常惡劣的點名制度不滿的話,完全有權利把學校告上法庭。

另外,我不願意上課點名的原因,以前在一篇文章裡已經說過了,我的觀點是:“學生是花了錢來讀書的,到不到堂以及到堂了聽不聽,都是他們自己的事情,我從來沒聽說過誰買了電影票又不去看是不尊重導演的。”

現在需要補充的觀點是,我認為,在課堂上點名考勤,應該不屬於一個教師的職責範圍,而應該是教務管理人員的分內工作,教師豈能越俎代庖?

不要以考試成績為要脅

爆紅網路的南開大學法學院“任性考題” 圖/沂蒙晚報

上課的時候,我也時不時會故意拿這樣的話來嚇學生:“你們上課時給我乖一點啊,不然的話,小心惹急了我讓你掛科。”學生們比較單純——尤其是大一的低年級學生,還真搞不清我這話是真是假,將信將疑之際,一個學期也就老老實實、規規矩矩混過去了。

但其實,我之所以特別討厭拿成績說事兒,是因為我覺得,在今天的高校裡,那種看似沒用的考試分數,除了並不能作為考察學生的實際能力的依據,還和社會上那些花樣繁多的評優、評級等一樣讓人噁心,有些心眼不是很正的學生便借此撈了不少好處。

正因為如此,我強調不要以考試成績為要脅云云,目的很明確,就是希望同學們能淡化考試成績的重要性,而把心思用在好好讀書這一正道上。一個老師如果把考試成績看得太重,會對學生心態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具體說就是,一,捨本逐末重功利,二,畏畏縮縮懼權威,三,雞腸小肚短視野,四,花花腸子擅經營,等等。

基於此,我經常公開聲稱:誰需要或誰喜歡,可以向我申請加分,然後我會安排加試一次口試,如果不是太糟,基本上都可以加到滿意為止。我很欣喜地看到,真的向我伸手要分的學生人數,這些年明顯呈下降趨勢,一直到今年幾乎接近為零。不是大家都考得越來越好了,而是大家或許已經明白了我的良苦用心:基於對考試分數的蔑視而建立的自尊,比那些無聊的破分數,要重要得多。

不要強迫學生接受自己的觀點

應試教育如同流水線生產考試機器

對於一個智力水準已經達到做老師程度的人來講,這樣的道理誰都懂,但是真正做起來還真的不容易。比如上課的時候,我經常對自己就一些學問或社會上的問題發表的某些所謂“獨到見解”感到很是得意洋洋,心想學生也一定會同意和接受,也完全應該同意和接受。

當學生偶爾表達了他們的不同意見的時候,我也會本能地有點不爽(他們不會當場站出來向我表示異議,而是在下面給我發微信或在他們的自媒體上申訴不同意見),但我知道,在今天這樣一個傻子才思考的時代,還能有那麼為數不多的幾個同學,願意很幼稚地去獨立思考一些既非生存又非發展而僅僅是學問上的無聊問題,真是很難得的事情。

從做學問的角度看,一個老師應該達到的最高精神境界,我想也無非是陳寅恪所說“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一來對自己而言,不能照本宣科地當教科書的傳聲筒,課堂所講,除一般常識外,所講當出於獨立所思;二來對學生而言,也不能以諸如“他們還很幼稚,他們的思想還不成熟”、“他們還處在打基礎的階段”等說法為由,而剝奪其獨立思考和自由選擇的權利。

芝加哥大學教授布魯姆發現美國大學的國情,是“學生的背景千差萬別”,所以,“相對主義”和“對平等的忠誠”是那裡的校園意識形態。而中國的情況則不同,經過十二年中小學應試教育上來的學生幾乎都是一個模子鑄造出來的,所以,在今天,所謂“不要強迫學生接受自己的觀點”,所涉及的已經不是什麼學術民主的問題了,其必要性乃在於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學生愛思考的習慣。

不要在學生面前搬弄工作是非

為人不可不師表

因為一些工作人事上的不爽而在學生面前搬弄工作是非的老師,只有兩個字可以形容:猥瑣。但不幸的是,這樣猥瑣的老師在我們的學校講臺上,並不少見。我讀書的時候,就見過兩例。

事情基本上都是一樣的,都是因為沒評上職稱,在講臺上罵人發牢騷。罵人也就罷了,還說假話,如:我其實根本就不在乎什麼正高副高,我的水準擺在那裡歷史自有公論(注:靠,牛B吹大了點吧!),我要的是對我工作的公正評價!(注:不在乎還囔囔什麼?這話誰信?你就說你很在乎我反而不會看低你)。我做學生時在課堂上聽到老師說這樣的話,心裡會很難受。工作以後,同事裡也不乏這樣的鼠輩之人,很讓我窩火。

在學生面前搬弄工作是非的老師,說白了是想在學生中為自己個人利益的損失找點民意支持,但想來其實很可笑,意欲顯示自己德行之正反而暴露了其人品之歪人格之小,很沒意思。而這一條戒律,說著說著都覺得噁心,就此打住吧。

某學期,與我同在一層樓上課的一前輩,一下課就拉著我說他跟那些“烏龜王八蛋校領導”之間不得不說的“戰事”,我權當笑話聽聽也還算開心,可是某一日我和學生聊天時發現那些破事學生知道得比我還多,而且都是前輩以“伸張正義、端正校風”為由在課堂上講的,我簡直感到噁心。從此以後見此前輩,形同路人。

不要向學生兜售私貨

課堂上出現商業買賣行為肯定是不對的

做老師的,當然不會在課堂上賣保險或者賣茶葉蛋,所謂兜售私貨,比較常見的是老師向學生賣自己寫的書。把課堂當圖書資料賣場這種事情,應該是始於1980年代中期。那時候老師開始勒緊褲帶自費出書,斯文也隨之開始掃地。

但我要說的是,撇開那時候學術著作出書難的是是非非不論——論也論不清楚。做老師的,把社會對他的剝奪,無論通過什麼方式轉嫁給學生,這簡直就是把學生當弱勢群體來欺負,表面上裝出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實際上卻無一不是強買強賣的惡霸行經,可恨啊。

再者說,在正規合法出版發行管道走不出去,而需要拿到課堂上來兜售的東西,基本都是垃圾。我並不是說凡是能在正規管道走得開的東西都是好料——我還不至於蠢到這個地步,但我要旗幟鮮明強調的是,一個做老師的,完全可以自由或不自由被迫選擇以自費包銷方式出版自己寫的書,但不能把這種書,或者其他光碟資料,拿到課堂上來兜售。

課堂上出現了商業買賣行為肯定是不對的。如果老師覺得自己的貨色真的很好,而你又是那麼的為學生著想,為他們好,那你就慷慨點奉送給學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