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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濰坊市提高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公積金首套住房貸款的優先發放!

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為認真貫徹落實我市關於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決策部署,

積極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合理引導住房需求,自2017年9月10日起,對我市部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如下:

一、本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的依據

本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依據是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保持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意見》(濰政辦發〔2017〕35號)檔精神(具體檔內容略)。

二、本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所遵循的原則

鑒於我市今年2月份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剛進行了調整,本次政策調整本著緊跟上級要求,緊貼我市實際,積極穩妥推進的原則,調整的內容僅限於《意見》中所涉及的部分。對政策調整中涉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的認定,在借鑒外地經驗的基礎上,力求做到穩健有序。對公積金貸款輪候發放,實行新舊輪候辦法交叉執行,區別對待。

三、本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涉及的內容

本次貸款政策調整主要涉及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調整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利率,明確不予公積金貸款的情形和調整公積金貸款輪候順序等內容。主要內容:

(一)提高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

1.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30%;

2.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40%;

3.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已還清(含本市外)的,無論在本市名下有無住房,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按照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執行。

本次提高住房首付款比例在原首付款比例的基礎上提高10%,仍延續按購房面積144平方米和二手房的建設年限區分,具體內容如下:

首套住房:1、期房或現房:房屋面積不超過144(含)平方米的,

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30%;房屋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40%。2、二手房:①房屋面積不超過144(含)平方米的,房屋建設年限在10(含)年以內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30%,房屋建設年限在10年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40%;②房屋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房屋建設年限在10(含)年以內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40%,房屋建設年限在10年以上的,
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50%。

第二套住房:1、期房或現房:房屋面積不超過144(含)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40%;房屋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50%。2、二手房:①房屋面積不超過144(含)平方米的,房屋建設年限在10(含)年以內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40%,房屋建設年限在10年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50%;②房屋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房屋建設年限在10(含)年以內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50%,房屋建設年限在10年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60%。

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已還清,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本市繳存公積金的貸款職工以本市公積金資訊系統記錄的貸款次數計算,非本市繳存公積金的貸款職工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報告中記錄的公積金貸款次數計算。

(二)調整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利率。

(三)不予公積金貸款的情形。

(四)公積金貸款輪候首套住房貸款的優先發放

目前,我市公積金貸款輪候發放實行的是期房、現房和二手房區分輪候,二手房優先的方法。政策調整後對期房、現房、二手房不再進行區分輪候,實行首套住房優先於第二套住房發放。同時,為保持新舊政策實行過程的連續性,按照資金使用計畫,對排隊輪候的貸款職工區別對待,待舊政策下的輪候基本發放完畢後,再完全執行首套住房貸款優先發放的政策。

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7年9月7日

編輯:hxz

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50%,房屋建設年限在10年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60%。

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已還清,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本市繳存公積金的貸款職工以本市公積金資訊系統記錄的貸款次數計算,非本市繳存公積金的貸款職工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報告中記錄的公積金貸款次數計算。

(二)調整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利率。

(三)不予公積金貸款的情形。

(四)公積金貸款輪候首套住房貸款的優先發放

目前,我市公積金貸款輪候發放實行的是期房、現房和二手房區分輪候,二手房優先的方法。政策調整後對期房、現房、二手房不再進行區分輪候,實行首套住房優先於第二套住房發放。同時,為保持新舊政策實行過程的連續性,按照資金使用計畫,對排隊輪候的貸款職工區別對待,待舊政策下的輪候基本發放完畢後,再完全執行首套住房貸款優先發放的政策。

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7年9月7日

編輯:hx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