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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愛汽車,遠離電動車,大奔也能變成自行車

話說汽車在路上最怕什麼?對於大多數開車人來說,最怕的莫過於突然穿出來的電動車,用一句話說,哪怕你開的是賓士、寶馬,一輛電動車可能讓你騎上自行車,這就是中國汽車車主的鬧心生活。

當然,只要自己開車注意一些就能好很多,哪怕真的造成事故,汽車保險也能救你一命,但是,有的時候,對方的原因造成的車禍,卻要你買單,是不是心裡很不爽呢?畢竟理論上對方造成事故的時候,應該是對方負全責,但是在國內,如果是電動車導致的事故,即便是你的SUV或者轎車停在那,你要麼需要付次要責任,要麼需要承擔10%以下的賠償,理由很簡單,
他們是弱勢群體。

不要以為這是開玩笑,據網友說,自己車停在自己樓下,當然,老小區因為沒有過多的停車位,就停在自家樓下。當然,並不妨礙任何車輛通行,但是,晚上卻被一電動車撞了上去。電動車主受傷了,並報警了,最後的處理方法是他承擔了次要責任。

原因很簡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循的各種條款,反正網友是違反了。一句話,就是即便不是你撞的,對方撞的你,你也違規了,所以次要責任是少不了了。

雖然覺得不滿,

但是沒辦法,的確是不符合規定。如果說這個還可以接受,那麼另外一網友的遭遇就有種想要哭的衝動了,他和上面這位元網友面臨的情況基本上相同,區別是他將車停在了車位裡面,卻依舊被人撞了。最後要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雖然可以走保險。但是來年的保費增長卻要自己承擔了,沒辦法,這就是大多數汽車車主所有面臨的問題。

雖然法律上寫明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現實生活中很難判斷到底是不是故意的,所以,有的時候判斷也比較難,只能說,車主要是真的遇到這種情況,最好是放寬心,自己該承擔責任就承擔吧,只能說一句,

我們有錢,我們強勢。算了不說了,還得修車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