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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 大學生參與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專案,服務期滿後如何就業?

身為一名高校畢業生,畢業找工作的時候都有哪些選擇?各自可以享受到哪些由國家提供的扶持措施?本報微信為您進行系列解讀。今天,我們瞭解一下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包括哪些?服務協定期滿後如何就業?

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包括哪些?哪些高校畢業生可以被吸納為研究助理或輔助人員?簽訂的服務協定應包含哪些內容?

按照《科技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於鼓勵科研專案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若干意見》(國科發財〔2009〕97號)規定,

由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所承擔的民口科技重大專項、973計畫、863計畫、科技支撐計畫專案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的重大重點專案等,可以聘用高校畢業生作為研究助理或輔助人員參與研究工作。此外的其他專案,承擔研究的單位也可聘用高校畢業生。

吸納對象主要以優秀的應屆畢業生為主,

包括高校以及有學位授予權的科研機構培養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被吸納高校畢業生需與專案承擔單位簽訂服務協定,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但不是專案承擔單位的正式在編職工。

簽訂的服務協定應包含:

(1)專案承擔單位的名稱和位址;

(2)研究助理的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和住址;

(3)服務協定期限;

(4)工作內容;

(5)勞務性費用數額及支付方式;

(6)社會保險;

(7)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服務協定不得約定由畢業生承擔違約金。

科研專案服務協定的期限如何約定?履行期間是否可以解除協議?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重大科研專案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工作簽訂服務協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47號)等檔規定,服務協定期限最多可簽訂三年,三年以下的服務協定期限已滿而專案執行期未滿的,

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協商續簽至三年。

服務協定履行期間,畢業生可以提出解除服務協定,但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專案承擔單位。

專案承擔單位提出解除服務協定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畢業生本人。研究助理被解除服務協定或協定期滿終止後,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科研專案承擔單位是否給被吸納的高校畢業生上保險?被吸納的高校畢業生戶檔如何遷轉?服務協定期滿後如何就業?

專案承擔單位應當為畢業生辦理社會保險,具體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並按時足額繳費,根據《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7〕28號) 等文件規定,將社會保險補助納入勞務費列支,勞務費不設比例限制。參保、繳費、待遇支付等具體辦法參照各項社會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畢業生參與專案研究期間,根據當地情況,其戶口、檔案可存放在專案承擔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專案承擔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應當免費為其提供戶口、檔案託管服務。

協定期滿,如果專案承擔單位無意續聘,則畢業生到其他崗位就業。同時,國家鼓勵專案承擔單位正式聘用(招用)人員時,優先聘用擔任過研究助理的人員。專案承擔單位或其他用人單位正式聘用(招用)擔任過研究助理的人員,應當分別依據《勞動合同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等規定執行。

將社會保險補助納入勞務費列支,勞務費不設比例限制。參保、繳費、待遇支付等具體辦法參照各項社會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畢業生參與專案研究期間,根據當地情況,其戶口、檔案可存放在專案承擔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專案承擔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應當免費為其提供戶口、檔案託管服務。

協定期滿,如果專案承擔單位無意續聘,則畢業生到其他崗位就業。同時,國家鼓勵專案承擔單位正式聘用(招用)人員時,優先聘用擔任過研究助理的人員。專案承擔單位或其他用人單位正式聘用(招用)擔任過研究助理的人員,應當分別依據《勞動合同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等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