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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戀愛15天,我沒義務給你需求

網友來信:

我和他兩年前認識的,只不過我們之前關係沒那麼好,在一起工作時間久了就對對彼此產生了感情,在他不斷的追求下我答應了他,原本覺得他是個挺老實的人,

可是我們才確定戀愛關係15天他就要我搬去和他同居,對於一直在比較保守的家庭長大的我來說,這個我有點無法接受婚前同居,要是婚前和人家同居了事後人家不要我了,我豈不是虧大了!

我一直跟他解釋我不願和他同居的原因,但是他還理所當然說到,我們是男女朋友關係,我就應該把我的一切給他,也沒問我同意不,感覺就像滿足他哪方面的事是我的責任一樣。

我想說還沒和他結婚我沒義務給他需求,不知道是不是我太保守的原因,總是有點接受不了婚前和男的發生關係,更何況他僅僅和我確定戀愛關係才15天,我不敢拿我的下半生賭在這個男人身上!

小默寄語:總感覺他是在找一個性 伴侶一樣,雖說不提 倡婚前同居,但是也不反對婚前同居的,婚前同居至少也要等雙方父母見面訂婚之後才考慮要不要同居!才談戀愛15天就要求和他同居,

並且把他個人需求看成是你的責任,哪有這樣的說法?這樣的男人總感覺不靠譜,一個真正愛你的男人,我相信他會對自己的女友有最起碼的尊重和疼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