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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加拿大!加拿大“傳說”中的全民免費醫療(一)

最近在網上看到一個帖子。帖主說,自己有一位年逾古稀的老朋友,到加拿大去探親,期間不幸生病,動了一個不大不小的手術,在醫院不但住單間,而且根本不用個人掏錢。聽說這件事後,

帖主被“震”得不行,專門到網上求證:加拿大人看病真得不用花錢嗎?

總起來看,“過來人”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往往差異甚大。有的人根據自己在加拿大的就醫經歷,說明加拿大醫療制度如何“充滿溫情”,如何給予患者一種高品質的服務;有的人則完全相反,通篇吐槽加拿大免費醫療的不便,稱其“看上去很美”,實際上一團糟。更有甚者,認為加拿大全民免費醫療都是“騙人”的把戲。

加拿大到底是不是實行全民免費醫療?在加拿大看病,到底是一種怎樣的感受?應該如何看待加拿大醫療服務體系?筆者始終認為,我們不能完全憑著個人感受,評判一項制度的好壞;更不能用一國制度的優點,去衡量另一國制度的缺點或不足。

在評判一項制度之前,最好先瞭解一下它的設計宗旨、運行原則及整體成效。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加拿大像中國一樣,公民看病都是自掏腰包,或者求助於教會、慈善團體,政府不介入醫療服務。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夕,要求政府介入醫療、構建醫療保險的呼聲,才開始在加拿大出現。戰爭結束後,這樣的呼聲越來越強烈,推動個別省份開始探索醫療保險計畫。相對於省政府,

急於提高民意支持率的聯邦政府,似乎更熱衷建立一套全民醫療體系。然而,傳統的政治權力劃分,卻使得它有心無力。

加拿大是一個聯邦制國家,各省政府與聯邦政府之間,不是絕對的上下級關係,而是有著明確的權力劃分。聯邦政府主要負責國防、外交、國際貿易、公民權、刑事司法、員警、原住民事務等,省政府則負責教育、醫療、就業、自然資源開發等。在各自的權力範圍內,

聯邦政府與各省政府都擁有主權,不能互相干預。根據這一傳統權力安排,為合法居民提供醫療服務,乃是各省政府的“分內之事”,聯邦政府不能介入。

20世紀50年代中期,事情出現了轉機。各省有權籌建公共醫療體系,但手裡常常沒錢,或者錢不夠花;聯邦政府無權籌建公共醫療體系,但是經費相對充裕並且願意資助各省醫療經費。最終,雙方一拍即合,決定分工合作,

共同籌建公共醫療體系。聯邦政府負責醫療立法、工作監督以及宏觀指導,省政府負責籌建醫療機構及其日常運作,經費則由雙方分擔。簡單地說,就是聯邦政府制訂統一標準,各省政府自主落實。

加拿大聯邦政府的醫療職責

經過三十多年探索,1984年,聯邦政府頒佈《加拿大醫療法》,提出了一套系統全面的公共醫療標準,要求各省嚴格執行。如果聯邦政府發現省政府執行不力或“不達標”,會按照一定比例減少補貼。這是聯邦制國家駕馭地方的常見套路。

《加拿大醫療法》

加拿大聯邦制訂的醫療保障標準共計五條,即公共管理、全面服務、全民享受、隨地有效和人人可及。所謂公共管理,即必須由一個非盈利性的公共權威機構管理公共醫療資金,以防政出多門、帳目不清;全面服務即省政府必須提供“醫學需要的”(medically necessary)所有服務,比如醫院和家庭醫生等,不能“缺斤少兩”,至於“醫學需要”哪些專案,則由各省政府自主決定;全民享受即每個省的合法居民,都可以享受公共醫療保險;隨地有效即一省合法居民,在全國各地都能享受醫療保障;人人可及即各省醫療體系都必須為所有人提供便捷的服務終端。

《加拿大醫療法》的5條標準

說實話,單純看這套公共醫療標準,還以為是社會主義國家呢。它的核心精神,是讓所有加拿大人,無論年齡大小、有錢沒錢、居住遠近,都能享受統一的公共醫療服務,免於病魔折磨。而且,《加拿大醫療法》特別條款還規定,禁止醫院和醫生額外收費,更不能要求患者看病付費。也就是說,各省向合法居民提供的醫療服務,不僅應是全面的,而且應是免費的。據此,咱們開頭提到的那位老人,如果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住院期間確實無需花錢。不過,筆者以後會專門解釋,可不是所有人到了加拿大,都能享受這種待遇。

不管怎樣,加拿大充滿人文關懷的醫療立法,應該是值得肯定的。它所堅持的“人人不受病魔困擾”的立法立場,所蘊含的“疾病面前人人平等”的治療原則,所體現的對於窮人生命的救濟態度,不正是千百年來世界各國孜孜以求的奮鬥目標嘛!我們評判加拿大醫療制度,不能忽視它的這種人文精神,不能忽視它的這種可貴追求。

話說到這裡,可能會有人心生疑問:加拿大聯邦政府怎麼這麼“貼心”,將百姓疾苦看得這麼重?難道加拿大政治家都有一顆“白求恩式的心”?其實,加拿大聯邦之所以提出這套“高大上”的醫療立法,固然與其“執政為民”的理念有關,同時也是客觀形勢使然。

就國內環境來說,加拿大的二元政治結構,是促使聯邦政府積極構建公共醫療體系的重要動力。前面已經說過,加拿大是一個聯邦制國家,是由擁有自主權的省政府結盟而成的。傳統上,各省政府而不是聯邦政府,才是絕大部分加拿大人的保護者或服務者。這種政治結構決定了聯邦政府的脆弱和無力,它要想樹立自己的權威性,維護聯邦制國家的穩定,只有華山一條路可走,即向選民提供更“貼心”的服務,提高選民對聯邦政府的支持率。頒佈充滿人文關懷的醫療立法,為各省提供部分醫療經費,説明全體公民克服病魔困擾,無疑是爭取民意支持的最佳途徑之一。

加拿大聯邦國會外景

從國際局勢來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社會主義陣營逐步建立起公共醫療體系,為全民提供免費醫療服務,對歐美各國造成了巨大的間接壓力。歐美各國要證明自身制度比社會主義“更優越”,就必須向民眾提供類似,甚至更好的醫療服務。因此,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英聯邦主要成員國開始頒佈醫療立法,嘗試構建公共醫療保險體系。歐洲大陸各國如德國,則起步更早,在1881年就頒佈《疾病保險法》,確立了“團結互助、社會共濟”的醫療保險原則。加拿大各級政府身處其中,必須“順勢而為”,才能獲得選民的支持。

總之,在筆者看來,良心只能是制度進化的潤滑劑,利益才是制度變革的根本動力。

以今日的後見之明來看,加拿大聯邦政府的抉擇非常明智。他們僅僅通過劃撥醫療經費,制訂醫療標準,就獲得了介入各省醫療領域的資格,贏得了擴大聯邦民意基礎的可能。當然,話好說,事難做,聯邦和各省要想真正貫徹醫療法的全面服務、全民免費、人人可及精神,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患者與醫生之間怎麼溝通,醫生與政府之間怎麼對接,各省政府之間怎麼結算,省政府與聯邦政府之間怎麼協調,這些問題,想想頭都大。

接下來一篇,咱就談談加拿大是如何將“童話”變成現實的,具體地說,就是加拿大的患者、醫生、醫院、政府之間是如何協調的,公共醫療體系是如何運作的。

【專欄自序:近年來,隨著中加經貿往來的迅速發展,國人對於加拿大的關注與日俱增。但是,加拿大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國家,其政治和經濟情形到底如何,恐怕沒有多少國人真正瞭解。即使有心移民加拿大的人,也未必能夠掌握多少有關加拿大的資訊。有人可能會說,加拿大差不多就是美國第51個州,根本沒什麼可說的。確實,加拿大在經濟上高度依賴美國,與美國聯繫密切。但是,如果據此斷定加、美“親如一家”,就大錯特錯了。事實上,無論政治還是經濟,加拿大與美國都存在很大差異,兩者並非“一家”。我們如果想投資中加貿易,或者想赴加留學、投資移民,都有必要近距離觀察加拿大,瞭解它的民族精神、政治走向、行業經濟以及未來中加貿易的發展趨勢。接下來,筆者將結合自己的閱讀和體驗,為大家描述一個相對清晰的加拿大。】

聯邦政府頒佈《加拿大醫療法》,提出了一套系統全面的公共醫療標準,要求各省嚴格執行。如果聯邦政府發現省政府執行不力或“不達標”,會按照一定比例減少補貼。這是聯邦制國家駕馭地方的常見套路。

《加拿大醫療法》

加拿大聯邦制訂的醫療保障標準共計五條,即公共管理、全面服務、全民享受、隨地有效和人人可及。所謂公共管理,即必須由一個非盈利性的公共權威機構管理公共醫療資金,以防政出多門、帳目不清;全面服務即省政府必須提供“醫學需要的”(medically necessary)所有服務,比如醫院和家庭醫生等,不能“缺斤少兩”,至於“醫學需要”哪些專案,則由各省政府自主決定;全民享受即每個省的合法居民,都可以享受公共醫療保險;隨地有效即一省合法居民,在全國各地都能享受醫療保障;人人可及即各省醫療體系都必須為所有人提供便捷的服務終端。

《加拿大醫療法》的5條標準

說實話,單純看這套公共醫療標準,還以為是社會主義國家呢。它的核心精神,是讓所有加拿大人,無論年齡大小、有錢沒錢、居住遠近,都能享受統一的公共醫療服務,免於病魔折磨。而且,《加拿大醫療法》特別條款還規定,禁止醫院和醫生額外收費,更不能要求患者看病付費。也就是說,各省向合法居民提供的醫療服務,不僅應是全面的,而且應是免費的。據此,咱們開頭提到的那位老人,如果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住院期間確實無需花錢。不過,筆者以後會專門解釋,可不是所有人到了加拿大,都能享受這種待遇。

不管怎樣,加拿大充滿人文關懷的醫療立法,應該是值得肯定的。它所堅持的“人人不受病魔困擾”的立法立場,所蘊含的“疾病面前人人平等”的治療原則,所體現的對於窮人生命的救濟態度,不正是千百年來世界各國孜孜以求的奮鬥目標嘛!我們評判加拿大醫療制度,不能忽視它的這種人文精神,不能忽視它的這種可貴追求。

話說到這裡,可能會有人心生疑問:加拿大聯邦政府怎麼這麼“貼心”,將百姓疾苦看得這麼重?難道加拿大政治家都有一顆“白求恩式的心”?其實,加拿大聯邦之所以提出這套“高大上”的醫療立法,固然與其“執政為民”的理念有關,同時也是客觀形勢使然。

就國內環境來說,加拿大的二元政治結構,是促使聯邦政府積極構建公共醫療體系的重要動力。前面已經說過,加拿大是一個聯邦制國家,是由擁有自主權的省政府結盟而成的。傳統上,各省政府而不是聯邦政府,才是絕大部分加拿大人的保護者或服務者。這種政治結構決定了聯邦政府的脆弱和無力,它要想樹立自己的權威性,維護聯邦制國家的穩定,只有華山一條路可走,即向選民提供更“貼心”的服務,提高選民對聯邦政府的支持率。頒佈充滿人文關懷的醫療立法,為各省提供部分醫療經費,説明全體公民克服病魔困擾,無疑是爭取民意支持的最佳途徑之一。

加拿大聯邦國會外景

從國際局勢來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社會主義陣營逐步建立起公共醫療體系,為全民提供免費醫療服務,對歐美各國造成了巨大的間接壓力。歐美各國要證明自身制度比社會主義“更優越”,就必須向民眾提供類似,甚至更好的醫療服務。因此,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英聯邦主要成員國開始頒佈醫療立法,嘗試構建公共醫療保險體系。歐洲大陸各國如德國,則起步更早,在1881年就頒佈《疾病保險法》,確立了“團結互助、社會共濟”的醫療保險原則。加拿大各級政府身處其中,必須“順勢而為”,才能獲得選民的支持。

總之,在筆者看來,良心只能是制度進化的潤滑劑,利益才是制度變革的根本動力。

以今日的後見之明來看,加拿大聯邦政府的抉擇非常明智。他們僅僅通過劃撥醫療經費,制訂醫療標準,就獲得了介入各省醫療領域的資格,贏得了擴大聯邦民意基礎的可能。當然,話好說,事難做,聯邦和各省要想真正貫徹醫療法的全面服務、全民免費、人人可及精神,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患者與醫生之間怎麼溝通,醫生與政府之間怎麼對接,各省政府之間怎麼結算,省政府與聯邦政府之間怎麼協調,這些問題,想想頭都大。

接下來一篇,咱就談談加拿大是如何將“童話”變成現實的,具體地說,就是加拿大的患者、醫生、醫院、政府之間是如何協調的,公共醫療體系是如何運作的。

【專欄自序:近年來,隨著中加經貿往來的迅速發展,國人對於加拿大的關注與日俱增。但是,加拿大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國家,其政治和經濟情形到底如何,恐怕沒有多少國人真正瞭解。即使有心移民加拿大的人,也未必能夠掌握多少有關加拿大的資訊。有人可能會說,加拿大差不多就是美國第51個州,根本沒什麼可說的。確實,加拿大在經濟上高度依賴美國,與美國聯繫密切。但是,如果據此斷定加、美“親如一家”,就大錯特錯了。事實上,無論政治還是經濟,加拿大與美國都存在很大差異,兩者並非“一家”。我們如果想投資中加貿易,或者想赴加留學、投資移民,都有必要近距離觀察加拿大,瞭解它的民族精神、政治走向、行業經濟以及未來中加貿易的發展趨勢。接下來,筆者將結合自己的閱讀和體驗,為大家描述一個相對清晰的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