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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進宮”小青年自傷竟是為了……

出生於1996年的元西,曾因犯盜竊罪先後服刑4次,近日,又因盜竊罪“五進宮”,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罰金八千元。

2015年1月,18周歲的元西因盜竊被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至2016年11月短短的1年半時間,

元西又因盜竊先後3次被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至有期徒刑十個月不等刑期,每次刑滿釋放不到一個月即因再次盜竊作案被抓獲,所盜物品累計價值4千至1萬元不等。

(圖片來源網路)

2017年5月10日,元西第四次刑滿釋放,獲得自由的元西,在一周的時間內瘋狂作案6次,

盜竊共計價值人民幣6422元的電動車6輛,贓物被其分別以150元至200元賣給廢品收購站、電動車修理店,賣車時元西根據收購者的要求,老實地提供了真實姓名及手機號。

(圖片來源網路)

5月16日元西被公安機關抓獲。

刑拘期間,元西為製造自己不滿足收監條件的事實,

妄圖獲得保外就醫機會,以其暗藏於內褲帶上用於盜竊的金屬絲戳己腹部,導致急性腹膜炎,經醫院急救後脫離生命危險,6月23日被依法逮捕。

(圖片來源網路)

之前盜竊犯罪被抓獲後,元西曾有以吞食異物的方法進行自殘的歷史,

被公安機關送醫取出異物,其妄圖逃避打擊的願望,一次次成為泡影。(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