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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眾汽車|用車指南:雙閃燈不能亂用,否則直接扣3分!

雙閃燈又叫危險報警閃光燈,是在車輛發生特殊情況的時候提醒其他車輛與行人及時避讓,而且有相關的法規規定:在道路上行駛,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誌的,

將被扣3分。下面,冠眾哥將給大家普及一下哪些情況才能用雙閃燈。

1.臨時停車

當有緊急情況需要路邊停車的時候,一定要打開雙閃,並且在路邊放置三角警示牌,起到警示作用,以便後方車輛及時發現前方車輛的停車狀態,

及時避讓。

2.牽引故障車

車輛發生故障,需要拖行的時候,不管是牽引車還是被牽引車都要開啟雙閃,提醒過往車輛和行人注意避讓,以防發生意外事故。

3.車輛發生故障或事故

在車輛發生故障或者事故時,一定要及時打開雙閃燈,並及時報警,等待救援,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需要在應急車道臨時停車,也要開啟雙閃燈,並車後方150米處放置三角警示牌。

4.遇到惡劣天氣行車

當在高速公路行駛遇到霧、雨、雪、沙塵、冰雹等能見度小於100米的惡劣天氣時,也應該按情況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廊燈、前後位燈和雙閃燈,而且車速不得超過40km/h,並且與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5.組成交警部門允許的車隊

車隊想要開雙閃燈行駛需要向交警部門申請並獲得允許,沒有進行申報批准的車隊,比如:婚禮車隊、自駕遊車隊等,沒有獲得允許的車隊是不可以隨意使用雙閃燈的。

在運送危及病人的時候也可以開啟雙閃、適時鳴喇叭或在車身粘貼或者懸掛明顯標識提醒其他車輛進行避讓,還有執行特殊任務或接送特殊嘉賓的公務車也可以開啟雙閃燈提示他人,沒事的時候千萬不要亂開雙閃等,不然只能乖乖等著被扣分罰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