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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回應自營顯卡取消7天無理由退貨:有用戶用退貨牟利

文|AI財經社 陳芳

編|嘉辛

7天無理由退貨,原本用來保障消費者權益,

京東成立之初就靠這點贏得了消費者的芳心,但隨著體量增大後,京東正在慢慢縮小7天無理由退貨商品的範圍。

京東:有消費者利用7天無理由退貨牟利

9月7日,京東回復AI財經社稱,這麼做的原因是,經調查發現,京東上有部分消費者利用7天無理由退貨政策牟取不當利益,對商品本身價值產生較大貶損,退貨的商品給品牌商造成損失。

這一回復從某種程度上恰好表明,對於消費者退貨的耳機、顯卡等商品,京東並沒有能力進行辨別,無法確保是否是原來出售的商品,因此只能選擇“一棒子打死”。背後的本質原因是,退貨率高影響了京東的毛利率。此前京東發佈的財報顯示,由於成本激增,今年上半年的毛利率同比減少1.5個百分點,

環比減少2.6個百分點,僅為13.5%。

出於多方利益考慮,京東做出了實質性選擇,但是目前卻陷入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爭議中。

律師:京東這是偷換概念

“京東這是偷換概念。”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聯合創始人麻策告訴AI財經社,按照京東的邏輯,所有的商品使用後,都會影響他人的安全、都會貶值,如服裝、毛巾、鞋等商品都與人體接觸,使用後退貨再次銷售,

會影響他人安全,手機、電腦、家電使用後,退貨再次銷售,會貶值。但7天無理由退貨是有前提的,退貨的商品必須完好,京東完全可以以消費者所退的商品不符合標準,拒絕退貨,卻偷換概念,直接把7天無理由退貨給封了,沒有拆封也不能退。

麻策表示,

除了上述法律明確規定的以外,其他的都應該遵守7天無理由退貨的原則,耳機、顯卡根據商品的性質明顯不屬於“不宜退貨”類商品,因此,京東此舉有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AI財經社發現,目前,天貓、蘇甯、國美等電商管道上,耳機和顯卡等商品均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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