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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將手機APP變賭場 半月組織2000餘人參與 南通崇川:對7人以涉嫌開設賭場罪提起公訴

原標題:手機APP變賭場 半個月賭資超千萬 南通崇川:對7人以涉嫌開設賭場罪提起公訴

姚雯/漫畫

說到棋牌遊戲,有個甚是得寵的“新貴”——德州撲克,它起源於美國德克薩斯州,因為有著獨特的規則,並且融技巧性、策略性、偶然性於一體,所以備受玩家追捧。尤其是近年來,各種關於德州撲克的手機APP不斷被開發推廣。通過註冊帳戶,即時聯網對戰,與真實的牌局無異。

“用手機APP玩德州撲克遊戲,看起來‘沒毛病’。然而,一些犯罪分子卻將其當作賭博工具。

近日,由我院提起公訴的一起開設賭場案件,被告人利用手機APP設置‘德州撲克’賭局,用微信招攬賭徒,掌控賭局大肆斂財。”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介紹。

現實賭局搬進虛擬世界

玩德州撲克,很多人都會選擇固定的牌友。

吳某也不例外。他現年41歲,家住南通,因為平時喜歡玩德州撲克,所以認識不少牌友,在他那個圈裡還小有名氣。2016年7月,牌友夏某(女)找到了他,

商量一起把愛好變成“財富”。因為夏某發現手機上有一款關於德州撲克的APP軟體,便萌發了用APP軟體開設賭場賺錢的念頭。

“我們用APP軟體設置賭局,你認識人多,拉一些人過來一起賭。”夏某還告訴吳某,她有一個叫靜哥的朋友玩德州撲克頗有名氣,手上也有不少資源。

既能玩牌還能賺錢!吳某覺得這個主意不錯,兩人當即商議了運營模式、玩牌規則,還有分成比例。

為了方便聯絡、召集賭友、進行賭資結算,夏某建了兩個微信群,其中,一個叫“管理群”,由吳某、夏某、靜哥在這裡商量“抽水”等“大事”;另一個群叫“頂峰俱樂部”,在吳某、夏某、靜哥的大力鼓動招攬下,很快就有了150多人入群,大多是三人之前的“牌友”。

開設賭場兩種盈利方式

據吳某交代,他們的賭博模式有點像農村的“流水席”,隨到隨打,到時就停。牌局開始之後,每局為一桌,最少2人,最多9人,

每局規定2個半小時。大小是10元的底,每次押注最少20元,上不封頂,帶“保險”。每天少的時候3局,最多的時候10局。每局結束後,根據軟體系統裡記錄的分數結算,然後再通過微信、支付寶轉帳給每個玩家。

既然是開賭場,盈利才是終極目標。在德州撲克的賭局中,吳某等人主要靠“抽頭”和“保險”兩塊獲取利益。

據涉案人員交代,在“抽頭”方面,由吳某和夏某負責抽當局贏家盈利的5%。這些錢,除去牌局中給玩家發放“炸彈”“同花順”“皇家同花順”獎勵等費用,

剩餘的錢,由吳某和夏某各拿40%,靜哥分得20%。

“保險”則是德州撲克的獨有規則。所謂“保險”,就是該玩家押上所有籌碼後並且牌面占優,可以向第三者(德州撲克規則裡稱為“保險公司”)買自己輸錢的概率。如果玩家輸了,“保險公司”按照保險額度賠錢;如果玩家贏了,投保的錢就歸“保險公司”所有。“保險”最初由吳某、夏某、靜哥三個人負責,分別按照20%、20%、60%的比例結算盈虧。“雖然‘做保險’有一定風險,但是從長遠看是穩賺不賠,有時候利潤比‘抽頭’還要高。”吳某交代。

半個月組織2000多人次賭博

2016年7月18日,另一個在圈裡頗有名氣的德州撲克玩家沈某找到了吳某,他表示,可以幫忙管理這個俱樂部,還能拉牌友進群,希望一起做“保險”賺錢。為了吸引更多的賭友入夥,吳某、夏某遂同意吸納沈某入夥,並各自拿出一定比例的“保險”份額給沈某。

因為“生意”火爆,同年8月1日,夏某又介紹老同學李某加入,與吳某按周輪流擔任客服,並約定將每週賭客盈利的10%作為客服報酬。

從此,吳某等人的財源滾滾而來。即從2016年7月18日開始,吳某等人每天都組局賭博6次以上,半個月組織了2000多人次進行賭博,賭資累積1000多萬元。在案發時,僅被公安機關收繳的賭資就達人民幣170多萬元。

2016年8月初,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發現了吳某等人涉嫌開設賭場的犯罪行為;同年8月4日,立案偵查;同年8月22日,犯罪嫌疑人吳某、夏某、靜哥等人被抓獲歸案。

今年6月16日,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對吳某等7人以涉嫌開設賭場罪提起公訴。7月20日,崇川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並將擇期作出一審宣判。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和三五人結夥湊成一桌賭博相比,通過下載手機APP在網路上設置賭場,通過微信群聚集參賭人員,使得賭博行為突破地域的限制,涉案人數更多,分佈人群更廣,涉案賭資更大,社會危害性也更高。因此,2012年,公安部曾發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辦案檢察官還建議,為有利於各地司法機關保持統一的辦案尺度,加大打擊的力度、准度,需要頂層的法律法規設計,比如對德州撲克賭博活動的立案標準、打擊範圍(包括網路和手機APP)等,作出具體規定。(徐德高 葛明亮 任留存)

分別按照20%、20%、60%的比例結算盈虧。“雖然‘做保險’有一定風險,但是從長遠看是穩賺不賠,有時候利潤比‘抽頭’還要高。”吳某交代。

半個月組織2000多人次賭博

2016年7月18日,另一個在圈裡頗有名氣的德州撲克玩家沈某找到了吳某,他表示,可以幫忙管理這個俱樂部,還能拉牌友進群,希望一起做“保險”賺錢。為了吸引更多的賭友入夥,吳某、夏某遂同意吸納沈某入夥,並各自拿出一定比例的“保險”份額給沈某。

因為“生意”火爆,同年8月1日,夏某又介紹老同學李某加入,與吳某按周輪流擔任客服,並約定將每週賭客盈利的10%作為客服報酬。

從此,吳某等人的財源滾滾而來。即從2016年7月18日開始,吳某等人每天都組局賭博6次以上,半個月組織了2000多人次進行賭博,賭資累積1000多萬元。在案發時,僅被公安機關收繳的賭資就達人民幣170多萬元。

2016年8月初,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發現了吳某等人涉嫌開設賭場的犯罪行為;同年8月4日,立案偵查;同年8月22日,犯罪嫌疑人吳某、夏某、靜哥等人被抓獲歸案。

今年6月16日,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對吳某等7人以涉嫌開設賭場罪提起公訴。7月20日,崇川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並將擇期作出一審宣判。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和三五人結夥湊成一桌賭博相比,通過下載手機APP在網路上設置賭場,通過微信群聚集參賭人員,使得賭博行為突破地域的限制,涉案人數更多,分佈人群更廣,涉案賭資更大,社會危害性也更高。因此,2012年,公安部曾發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辦案檢察官還建議,為有利於各地司法機關保持統一的辦案尺度,加大打擊的力度、准度,需要頂層的法律法規設計,比如對德州撲克賭博活動的立案標準、打擊範圍(包括網路和手機APP)等,作出具體規定。(徐德高 葛明亮 任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