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割肉為母親治病還殺了親生兒子,朱元璋大怒說出一番話!
俗話說百善孝為先,但是凡事要有個度,一旦過度就成了壞事。今天我們就來講一段過往的歷史,是關於“孝子”的。
明朝洪武年間,山東日照縣有一個老百姓名叫江伯兒,此人極為孝順,
江伯兒見這樣也治不好母親的病,
而江伯兒卻是個一根筋的人,他見母親病情痊癒,想起了自己對神仙的承諾,於是趁人不備將自己三歲的兒子殺死,做了神仙的貢品,報答神恩,兌現承諾。
官府聽說此事之後,將江伯兒收押在監獄,然後將此事寫成奏章,報告給了明太祖朱元璋。朱元璋聽說之後非常憤怒,他怒氣衝衝的斥責說:“父子天倫,
但是後來朱元璋念在江伯兒孝順母親的份上,只是命人將江伯兒打了一百大板,然後發配到了海南島充軍。同時朱元璋下令:以後如果有人用“割肉療親”之類自殘的行為表達孝道,朝廷是絕不會旌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