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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割肉為母親治病還殺了親生兒子,朱元璋大怒說出一番話!

俗話說百善孝為先,但是凡事要有個度,一旦過度就成了壞事。今天我們就來講一段過往的歷史,是關於“孝子”的。

明朝洪武年間,山東日照縣有一個老百姓名叫江伯兒,此人極為孝順,

是個著名的大孝子,只是有點一根筋。有一年江伯兒的老母生病了,病得很重,久治不愈。江伯兒因此寢食不安,他為了治好母親的病,竟然將自己肋部的肉割下一塊給母親燉湯喝,但是依然沒有治好母親的病。

江伯兒見這樣也治不好母親的病,

憂心如焚,就到道觀裡面祈禱,他發誓說如果神仙保佑母親的病可以痊癒,那麼他就把自己的兒子殺掉來做神仙的祭祀品,以報答神恩。也許是巧合,江伯兒回去之後他母親的病竟然漸漸好了起來,不久竟然痊癒了。

而江伯兒卻是個一根筋的人,他見母親病情痊癒,想起了自己對神仙的承諾,於是趁人不備將自己三歲的兒子殺死,做了神仙的貢品,報答神恩,兌現承諾。

江伯兒的這一舉動可謂驚世駭俗,有人說他瘋了,有人說他是大孝子,總之這件事鬧得是沸沸揚揚。

官府聽說此事之後,將江伯兒收押在監獄,然後將此事寫成奏章,報告給了明太祖朱元璋。朱元璋聽說之後非常憤怒,他怒氣衝衝的斥責說:“父子天倫,

百姓無知,乃殺其子,滅絕倫理。”朱元璋的意思是江伯兒不顧父子天倫,殘忍殺害幼子簡直是喪心病狂。

但是後來朱元璋念在江伯兒孝順母親的份上,只是命人將江伯兒打了一百大板,然後發配到了海南島充軍。同時朱元璋下令:以後如果有人用“割肉療親”之類自殘的行為表達孝道,朝廷是絕不會旌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