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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規範浙江杭州余杭區居民住宅戶用光伏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規範余杭區居民住宅戶用光伏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

各鎮街、平臺,區級有關部門,各有關企業:

為加強我區居民住宅戶用光伏規範管理,保障光伏發電專案的安裝品質與後續運維,

最大程度杜絕項目建設存在的安全隱患,促進太陽能光伏在我區的規模化、規範化與有序化應用,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浙江省百萬家庭屋頂光伏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6〕109號)、《屋頂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驗收規範》(杭州市太陽能光伏產業協會標準T/HZPVA001-2017)及《杭州市余杭區戶用屋頂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驗收要點》要求,現就規範我區居民住宅戶用光伏推廣應用工作通知如下:

1.規範專案選址。戶用光伏電項目應建設在無產權或歸屬爭議的合法建築屋頂,同時兼顧建築屋頂的安全條件,專案設計時必須綜合考慮防水、防風、防火、防雷、屋頂荷載及發電效率等各類因素,並與建築屋頂、外立面及周邊環境相協調。對已列入危房的或內有生產活動、物品儲存的火災危險性為甲類、乙類的住宅建築嚴禁安裝戶用光伏發電系統。

請屬地村委會或居委會嚴格把關,對房屋產權及相關特性經審核確認後出具《房屋歸屬證明》(附件1)。

2.嚴禁違章搭建。居民住宅戶用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安裝時,在確保自身結構安全及“不超屋頂範圍、不超建築最高點”的前提下,必須符合“防違控違”要求,嚴禁以光伏推廣應用名義搭建違法建築。各鎮街、平臺要將光伏專案納入網格化巡查內容,發現違建按“即查即拆”要求及時處置。

3.實施帶圖審查。為確保戶用光伏發電專案建設符合“無違建”創建要求,在專案開工建設前,申請人須提供專案設計方案及施工圖紙,經屬地鎮街、平臺防違控違部門帶圖審查與現場核查,出具《無違建審查證明》(附件2)後方可按圖施工。相關圖紙及證明作為並網驗收的要件,確保戶用光伏發電專案合法合規。

4.嚴格並網驗收。區供電公司應依據《小型戶用光伏發電系統並網技術規定》等有關規定進行並網受理,

對申請並網的專案需取得屬地鎮街、平臺防違控違部門出具的《無違建審查證明》後方可實施並網驗收,對並網條件、施工圖紙及相關資料進行嚴格比對與核查,並按要求及時出具《專案驗收意見書》(附件3),確保戶用光伏發電專案安全並網。

5.加強監督檢查。由區光伏應用辦牽頭,區發改、經信、國土、住建(規劃)、供電、“無違建”創建辦、行業協會及屬地鎮街、平臺等參與,

對已建成的居民住宅戶用光伏發電項目進行分期分批抽檢,對提供虛假資料、使用偽劣產品、涉嫌違章搭建、不按規範設計施工等行為按照職責許可權進行嚴厲查處,並按處罰決定等相關要求落實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專案可暫緩並網或不予出具《專案驗收意見書》。

6.建立黑名單制度。按照“誰建設、誰負責”原則,對連續多次未按要求實施建設、以光伏推廣應用名義承諾或搭建違章建築、要求整改而拒絕落實整改、蓄意擾亂市場行為的戶用光伏建設企業,一經查實納入行業黑名單管理並向社會公開發佈,原則要求區供電公司對其所承建的戶用光伏發電專案暫緩或不予並網。

7.強化行業自律。以行業協會為依託,制定出臺行業自律條例,切實加強行業管理,同時加大居民住宅戶用光伏科普宣傳力度,積極普及光伏發電知識,通過戶用光伏示範項目、標杆企業評選等活動,推廣先進光伏技術和產品,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以資訊對稱促進光伏行業健康發展。

各鎮街、平臺及區級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居民住宅戶用光伏規範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附件:1.余杭區居民住宅戶用光伏發電項目房屋歸屬證明

2.余杭區居民住宅戶用光伏發電專案無違建審查證明

3.余杭區居民住宅戶用光伏發電專案驗收意見書

杭州市余杭區太陽能光伏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杭州市余杭區無違建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9月11日

一經查實納入行業黑名單管理並向社會公開發佈,原則要求區供電公司對其所承建的戶用光伏發電專案暫緩或不予並網。

7.強化行業自律。以行業協會為依託,制定出臺行業自律條例,切實加強行業管理,同時加大居民住宅戶用光伏科普宣傳力度,積極普及光伏發電知識,通過戶用光伏示範項目、標杆企業評選等活動,推廣先進光伏技術和產品,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以資訊對稱促進光伏行業健康發展。

各鎮街、平臺及區級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居民住宅戶用光伏規範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附件:1.余杭區居民住宅戶用光伏發電項目房屋歸屬證明

2.余杭區居民住宅戶用光伏發電專案無違建審查證明

3.余杭區居民住宅戶用光伏發電專案驗收意見書

杭州市余杭區太陽能光伏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杭州市余杭區無違建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