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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有好好學說普通話嗎?

“雲對雨,雪對風,晚照對晴空。來鴻對去燕,宿鳥對鳴蟲。三尺劍,六鈞弓,嶺北對江東。人間清暑殿,天上廣寒宮。兩岸曉煙楊柳綠,一園春雨杏花紅。兩鬢風霜,途次早行之客;一蓑煙雨,

溪邊晚釣之翁。”11日晚,第20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正式開幕,今年的推普周主題為:“大力推廣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自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學者朱文熊在《江蘇新字母》一書中把漢語分為“國文”(文言文)、“普通話”和“俗語”(方言),

他不僅提出了“普通話”的名稱,而且明確地給“普通話”下了定義:“各省通行之話。”朱文熊表示:“夫吾之所以望同胞者,能自立於生存競爭之世界耳。顧文字不易,教育總不能普及;國語不一,團結總不能堅固。”

當時,“普通話”又被人們稱之為“藍青官話”。元明清以來,

北京作為全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各地赴京趕考、做官、經商、探親訪友的人日漸增多,時間長了,他們學會了一些北京話,卻又多少雜有各地口音,大家便比喻其為“藍青”。

1913年,“讀音統一會”在北京正式召開,會上對語音標準爭執甚烈。有人提出:“凡京師所在,人皆趨之。千百年薈萃磨練,而成此一種京戲話,斯即中央而非偏隅也。且原與京話大略相同者,已有直隸、奉天、吉林、黑龍江、山東、河南、甘肅、雲南、貴州、四川、陝西十一省,

及江蘇、安徽之兩半省矣。此外各語,無兩省相同者。為高因陵,為下因澤,豈有舍京語而別事矯揉之理哉!京語非北京人私有之語,乃全國人共有之語。”因此,最終只能折中以“每省區為一表決權”,“以最多數為會中審定之讀音”的方法,形成了所謂的“老國音”。

1918年,胡適提出“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從此,“文學革命”和“國語統一”運動開始合流。

1920年,北洋政府教育部訓令學校教科書逐步改用語體文。胡適在《國語講習所同學錄序》中表示:“這個命令是幾十年來第一件大事。他的影響和結果,我們現在很難預先計算。但我們可以說,這一道命令,把中國教育革新,至少提早了二十年。”他還指出:“我們如果考察歐洲近世各國國語的歷史,我們應該知道,沒有一種國語是先定了標準才發生的;沒有一國不是先有了國語然後有所謂‘標準’的。
凡是國語的發生,必是先有了一種方言比較的通行最遠,比較的產生最多的活文學,可以採用作國語的中堅分子;這個分子的方言,逐漸推行出去,隨時吸收各地方言的特別貢獻,同時便逐漸變換各地的土話:這便是國語的成立。有了國語,有了國語的文學,然後有些學者起來研究這種國語的文法,發音等等;然後有字典、詞典、文典,言語學等等出來,這才是國語標準的成立。”這段論述正確地概括了標準語的確立過程。

到1931年,瞿秋白提出要進行新的文學革命或者叫做“俗話文學革命運動”,他指明用“俗話”來寫,也就是“用現代人的普通話來寫”,“用讀出來可以懂得的話來寫”。他在《鬼門關以外的戰爭》一文中提出:“文學革命的任務,決不止于創造出一些新式的詩歌小說和戲劇,它應當替中國建立現代的普通話的文腔……現代普通話的新中國文,應當是習慣上中國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現代‘人話’的,多音節的,有結尾的……然而如果寫‘癡愚’,就不如寫‘呆笨’;如果寫‘緘默 ’,就不如寫‘不做聲’。”

1932年,“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編《國音常用詞彙》,由當時的教育部公佈,作為讀音標準。 1937年,中國第一部現代漢語辭典,由黎錦熙、錢玄同主編,中國大辭典編纂處編的《國語辭典》出版。

新中國成立後,1955年10月召開“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期間正式將漢民族共同語的名稱定為“普通話”,同時確定了它的定義: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1956年2月6日,國務院發出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把普通話的定義增補為“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普通話”一詞開始以明確的內涵被廣泛應用。

1958年1月10日,周恩來總理在《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中指出:“要把六億漢族人民的方言逐漸統一起來,這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必須作長期不懈的努力,才能實現。究竟多長?就要看交通、經濟和文化的發展和我們的工作,但是只要我們不斷認真地工作,這個任務是一定可以實現的。”

為了實現這個任務,61年前,國務院發佈了《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公佈了《漢字簡化方案》,並於1958年頒佈了《中文拼音方案》;1982年,“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寫入《憲法》,推廣普通話成為我國的基本國策;1998年,經國務院批准,每年9月第3周設為“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2001年,《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施,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範漢字”“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

到如今近60年的時間,我國已有大約73%的國民具備普通話應用能力,95%以上的識字人口使用規範漢字,68%的國民掌握了中文拼音。

那麼,為什麼我們要如此不遺餘力地推廣普通話?

著名的語言學家周光有先生曾就此說過:“我國56個民族工有80多種彼此不同的語言和地區方言,而我們每一個人又不可能一輩子都生活在同一個地方,固步自封,不去見識外面的世界吧,所以一旦我們身處異鄉,便會遇到語言方面的障礙,不能與人溝通、交流。這時,如果我們都會說一種共同的語言——普通話,那麼,就不用再為語言不通而急得滿頭大汗、不知所措了。”

當然,推廣普通話,並不僅僅是為了方便你我他的交流,同時也是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迫切需要,更是實現中華民族幾千年來“書同文、語同音”夢想的必要步驟。

展望未來,任重道遠。要提升國民整體的語言文化素養,每一個人都需不懈努力。

”這段論述正確地概括了標準語的確立過程。

到1931年,瞿秋白提出要進行新的文學革命或者叫做“俗話文學革命運動”,他指明用“俗話”來寫,也就是“用現代人的普通話來寫”,“用讀出來可以懂得的話來寫”。他在《鬼門關以外的戰爭》一文中提出:“文學革命的任務,決不止于創造出一些新式的詩歌小說和戲劇,它應當替中國建立現代的普通話的文腔……現代普通話的新中國文,應當是習慣上中國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現代‘人話’的,多音節的,有結尾的……然而如果寫‘癡愚’,就不如寫‘呆笨’;如果寫‘緘默 ’,就不如寫‘不做聲’。”

1932年,“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編《國音常用詞彙》,由當時的教育部公佈,作為讀音標準。 1937年,中國第一部現代漢語辭典,由黎錦熙、錢玄同主編,中國大辭典編纂處編的《國語辭典》出版。

新中國成立後,1955年10月召開“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期間正式將漢民族共同語的名稱定為“普通話”,同時確定了它的定義: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1956年2月6日,國務院發出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把普通話的定義增補為“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普通話”一詞開始以明確的內涵被廣泛應用。

1958年1月10日,周恩來總理在《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中指出:“要把六億漢族人民的方言逐漸統一起來,這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必須作長期不懈的努力,才能實現。究竟多長?就要看交通、經濟和文化的發展和我們的工作,但是只要我們不斷認真地工作,這個任務是一定可以實現的。”

為了實現這個任務,61年前,國務院發佈了《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公佈了《漢字簡化方案》,並於1958年頒佈了《中文拼音方案》;1982年,“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寫入《憲法》,推廣普通話成為我國的基本國策;1998年,經國務院批准,每年9月第3周設為“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2001年,《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施,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範漢字”“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

到如今近60年的時間,我國已有大約73%的國民具備普通話應用能力,95%以上的識字人口使用規範漢字,68%的國民掌握了中文拼音。

那麼,為什麼我們要如此不遺餘力地推廣普通話?

著名的語言學家周光有先生曾就此說過:“我國56個民族工有80多種彼此不同的語言和地區方言,而我們每一個人又不可能一輩子都生活在同一個地方,固步自封,不去見識外面的世界吧,所以一旦我們身處異鄉,便會遇到語言方面的障礙,不能與人溝通、交流。這時,如果我們都會說一種共同的語言——普通話,那麼,就不用再為語言不通而急得滿頭大汗、不知所措了。”

當然,推廣普通話,並不僅僅是為了方便你我他的交流,同時也是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迫切需要,更是實現中華民族幾千年來“書同文、語同音”夢想的必要步驟。

展望未來,任重道遠。要提升國民整體的語言文化素養,每一個人都需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