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沒當回事?已有多名微信群主被拘留!公安提醒:這9種消息千萬別發!
這兩天,相信各位群主
都聽到了一個消息……
9月7日,國家網信辦印發《互聯網群組資訊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並於今年10月8日正式施行。
《規定》明確表示,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
也就是說
如果你是群主的話
從今年10月8日起
你不僅需要在平時
維持群(fa)內(fa)氣(hong)氛(bao)
還要負起更大的責任
不讓大家亂說話!
這些內容不要發
1、政治敏感話題不發
2、不信謠不傳謠
3、所謂的內部資料不發
4、涉黃、涉毒、涉爆等不發
5、有關港澳臺新聞在官方網站未發佈前不發
6、軍事資料不發
7、有關涉及國家機密文件不發
8、來源不明的疑似偽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視頻不發
9、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資訊不發
案例1:發佈侮辱性言論 微信群主被拘
安徽阜陽界首市男子楊某因不滿交警夜晚查酒駕,
界首警方稱,群主楊某向不特定眾多人發送侮辱性資訊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
案例2:微信群內發佈不當言論 群主被處分
2016年6月27日上午,潛江市部分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非法採取利用微信群傳播請願書,擅自上街遊行,聚集請願等方式,要求政府停止引進奧古斯特項目,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造成了很壞的社會影響。近日,此事件中被給予黨政紀處分9人,
微信群中如果有人發佈不當政治言論,或者是抹黑黨和國家形象的視頻等內容,對此群主若總放任不管,如果群主是黨員或者公職人員,出現影響就很有可能會受到黨政紀處分。
案例3:微信群傳播淫穢視頻 群主獲罪
瀋陽青年吳某用微信建了一個100餘人的微信群。群員馬某在群中每天都發佈“有大片看”資訊,向群員收取數十元會費,
法官表示依據兩高的司法解釋,“利用互聯網建立主要用於傳播淫穢電子資訊的群組,成員達30人以上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傳播者,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
案例4:利用微信群“搶紅包”賭博 群主“抽水”被判刑
2015年6月至8月,家住阜新市海州區的董某以網名“阿聯酋”的身份在手機微信用戶端裡建立了微信群,先後命名為“擼九子”、“擼管子”、“擼九VIP遊戲”等,並組織40餘人以制定規則以發紅包的形式進行賭博活動,從中抽取紅利。法院經審理後,判處主犯董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為什麼群主成了墊背的?
因為群主有著監管的職責
微信群主與群員權利的核心區別:
群主可以刪減微信群中的所有群員,而群員則不能刪減微信群中的其他群員。
微信群主的監管職責:
微信群主與群員權利的核心區別,決定了群主與群員的不同職責。群主作為群的管理者和權力的擁有者,當然負有監管職責。群主應規範群聊行為,維護群聊內容的非違法性。對於群員發佈的違法內容,群主應予警告,直至將該群員踢出群聊。
隨著法律的不斷完善和公民個人權益意識的不斷提高,對於群內的違法行為或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如果群主不履行監管職責,則有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群主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群主如及時制止群員發佈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則不會因存在過錯而與發佈不當內容的群員承擔民事責任。否則,就有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治安處罰☛對群員發佈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內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監管職責,則有可能面臨共同的治安處罰。
刑事責任☛對群員涉嫌犯罪的行為,如果不行使監管職責,放任群員違法犯罪,在主觀上,有可能構成間接故意,從而與涉罪群員構成共同犯罪。所謂間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有意放任,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度。
加點料
請在9月15日前完成這件事,
否則無法發博與評論!
大家都來看看最新的規定
也趕緊查查自己是不是群主吧!
先後命名為“擼九子”、“擼管子”、“擼九VIP遊戲”等,並組織40餘人以制定規則以發紅包的形式進行賭博活動,從中抽取紅利。法院經審理後,判處主犯董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為什麼群主成了墊背的?
因為群主有著監管的職責
微信群主與群員權利的核心區別:
群主可以刪減微信群中的所有群員,而群員則不能刪減微信群中的其他群員。
微信群主的監管職責:
微信群主與群員權利的核心區別,決定了群主與群員的不同職責。群主作為群的管理者和權力的擁有者,當然負有監管職責。群主應規範群聊行為,維護群聊內容的非違法性。對於群員發佈的違法內容,群主應予警告,直至將該群員踢出群聊。
隨著法律的不斷完善和公民個人權益意識的不斷提高,對於群內的違法行為或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如果群主不履行監管職責,則有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群主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群主如及時制止群員發佈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則不會因存在過錯而與發佈不當內容的群員承擔民事責任。否則,就有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治安處罰☛對群員發佈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內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監管職責,則有可能面臨共同的治安處罰。
刑事責任☛對群員涉嫌犯罪的行為,如果不行使監管職責,放任群員違法犯罪,在主觀上,有可能構成間接故意,從而與涉罪群員構成共同犯罪。所謂間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有意放任,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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