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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丈人生病住院,我去交錢時聽到一陣談話,立馬決定一分不給了

我和老婆小麗是在深圳打工時候認識的,我們本來是在同一個單位上班,又是老鄉,日久生情。交往了半年後,我們決定回老家結婚。小麗家裡只剩下她爸爸和弟弟了,爸爸年老身體多病,

弟弟沒有工作,遊手好閒。我老家是農村的,要跟小麗結婚,老丈和弟弟立馬就不高興了。

但我家雖在農村,父母是做生意的,條件並不差,老丈人知道後,答應了,但是要了十萬元的彩禮,後來才知道,這10萬元最後都給小麗弟弟買車去了。老丈人心太偏太狠,

我們只能一分不少地給。我給小麗辦了一場風光的婚禮,為了操辦這場婚禮,加上禮金,整整花了20萬。

婚後半年,小麗弟弟要我們每個月交2000塊錢給老丈人,還對小麗說,爸是咱們的爸,一起生的我們,就得一起養!想到家裡就那麼一個老人,靠弟弟一個人也確實養不好,沒辦法,我和小麗只能忍氣吞聲,每個月月初拿2000塊錢給老丈人當生活費。其實,我們都知道,他每個月1000塊錢都用不完,

多餘的都給小麗弟弟家裡去了。

這天,小麗弟弟打電話過來說老丈人生病了,急花錢,我立馬從單位請假,去銀行取了5000元現金,趕往醫院。走到病房門口時,剛好聽到老丈人在和弟弟說話。

老丈人問:“家最近還缺錢不?要不借這個機會想辦法讓他多出點?”弟弟說:“心吧,

爸,我都跟醫生說好了,讓他多開4000塊錢的單子,到時候讓他多攤點。”

我一聽就知道那個他指的是我,我二話沒說,沖進病房就把那5000塊錢扔地上,說:“拿去,這是你們要的錢,虧我和小麗對你們那麼好,真是狼心狗肺!以後別再指望我和小麗給你們錢了,

我們自己也要過日子!”

說完我就離開了,我真的決定再也不會理會他們了,我跟小麗說了,小麗也支持我!我們有理有據,是他們太過分!就算我再有錢,也不會給她們了!你們說這樣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