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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市2018個體醫保繳費標準出爐 今年9月至12月可預繳

記者9月14日從瀘州市醫保局獲悉,9月18日起2018年基本醫療保險費及2017年補充醫療保險費可以繳費了。據瞭解,個體醫保實行預繳費,即2017年9至12月預繳2018年的醫保費。

根據瀘州市統計局《關於2016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公告》,2016年瀘州市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47871元,按照此基數標準,2018年我市個體人員的繳費標準如下:

● 統帳結合參保人員(9%繳費):4320元

● 單建統籌參保人員(6%繳費):2880元

根據《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瀘州市財政局關於調整2017年瀘州市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的通知》的要求,

2017年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257元/人。統賬結合參保(即:繳費檔次為9%)的人員,補充醫療保險從個人帳戶中進行扣除。單建統籌參保(即:繳費檔次為6%)的人員,與基本醫療保險費一併繳納。

據介紹,參保人員可以通過三種方式繳費

● 通過“智慧瀘州社保”手機APP或微信公眾號,或者登錄瀘州社保網上服務大廳,24小時自助辦理網上繳費。

沒有使用“智慧瀘州社保”的參保人員,可以進入瀘州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官方網站,通過掃描二維碼下載安裝“智慧瀘州社保”手機App,或關注微信公眾號“智慧瀘州社保”,註冊本人身份資訊後進行繳費。

● 持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及銀行卡到全市各社區、鄉鎮勞動保障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社保視窗辦理刷卡繳費。

● 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到全市建設銀行、市商業銀行各營業網點辦理繳費。

據瞭解,個體人員選擇參加職工醫保的,按照參保時本市上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9%繳納當年的醫療保險費,也可單建統籌按6%繳費。按9%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從待遇享受時開始建立個人帳戶享受門診醫療、門診慢性和重症疾病醫療及住院醫療待遇;按6%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只享受住院醫療待遇。

市醫保局相關人員提醒說,

繳費時間為2017年9月18日至12月29日。參保人員如未在上述繳費時間內繳納醫療保險費,將視同為中斷參保。中斷參保後再次繳費,從繳費之月起一年後方可享受醫療待遇。

記者 周雪梅 周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