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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2017年特殊招生詳解,2018/2019屆重點參考

東華大學地處中國上海,是教育部直屬、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入選“111計畫”、“2011計畫”、“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畫”、“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畫”、“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畫”、“中非高校20+20合作計畫”、“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國家建設高水準大學公派研究生專案”,

是高水準行業特色大學優質資源分享聯盟正式成員,是中國首批具有博士、碩士、學士三級學位授予權的大學之一,設有“研究生院”和“國家大學科技園”。

1東華大學的學科建設

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

紡織科學與工程。

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

材料學、紡織工程、紡織材料與紡織品設計、紡織化學與染整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 。

國家重點(培育)學科

機械設計及理論。

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

纖維材料科學與工程、紡織、服裝科學與工程、染整科學與工程 。

上海市重中之重學科

材料學。

上海市重點學科

材料學、紡織科學與工程(含紡織工程、服裝)、染整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機械製造及其自動化、環境工程、設計藝術學。

上海市一流學科

紡織科學與工程(I類高峰學科)、化學、機械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設計學。

2東華大學2017年特殊招生類別

1、自主招生面向全國範圍內招收具有學科特長的考生。

2、高校專項計畫招收貧困地區成績優異的農村考生。

3、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招收綜合素質優秀、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的上海考生。

注:除了上述3種特殊招生外,東華大學2017年特殊招生還包括高水準運動隊等,這裡不做詳細介紹

3東華大學2017年特殊招生條件

1、東華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報名條件

政治思想品德優秀,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學習成績優秀,身體健康,綜合素質較高,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且在下述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的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高中畢業生。

1. 參加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辦的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資訊學)奧林匹克競賽省級及以上獲獎者;

2. 在省級及以上數學、物理、化學、作文、英語、電腦等單科競賽中獲獎者,包括“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中小學生英語技能大賽”、“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與設計作品製作活動”等;

3. 參加創意設計或創新性研究並取得一定成果者,

包括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等,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 參加上海市德育類、學科類、科技類等競賽並獲得市級獎勵者。

除上海和浙江以外的省市生源,招考科類為:理科。上海、浙江生源選考科目要符合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2、東華大學2017高校專項計畫報名條件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秀、名列前茅的農村學生。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①符合2017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②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③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具體的實施區域和報考條件需符合考生所在省(區、市)的相關規定。

3、東華大學2017上海市綜合評價條件

政治思想品德優秀,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學習成績優秀,身體健康,綜合素質高,符合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高中畢業生。

4東華大學2017年特殊招生專業及優惠情況

1、東華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專業及優惠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學生錄取人數控制在學校當年本科招生計畫總數的5%以內,面向全國招生,不設分省計畫。東華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擬招專業目錄和各專業自主招生計畫見附件,填報專業志願詳見“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中專業志願填報說明。

錄取優惠: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學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願中填報我校並符合當地志願填報方式(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准),根據考生考核的綜合成績排名在高考錄取時分別享受A、B兩檔優惠政策, 其中獲得A檔人數占合格總數的40%,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資訊發佈平臺上公示。

A檔:參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績達到當地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且考生體檢不受限制,我校將按經公示的入選專業錄取。

B檔:(1)除上海和浙江以外的省市考生參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最終模擬投檔線下50分以內(應不低於當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且考生體檢不受限制,我校將按經公示的入選專業錄取。(2)上海和浙江考生參加普通高考, 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10分以上(含10分),選考科目符合要求,且考生體檢不受限制,我校將按經公示的入選專業錄取。

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2、東華大學2017高校專項計畫專業及優惠

2017年我校“高校專項計畫(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錄取學生人數計畫在學校當年本科招生計畫總數的2%,招生科類為理工科(浙江生源選考科目要符合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錄取優惠:

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畫(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錄取認定資格的學生,參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績達到當地相應的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並符合當地志願填報方式(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准),我校將按經公示的入選專業錄取,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資訊發佈平臺上公示。

3、東華大學2017上海市綜合評價專業及優惠

我校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專業及各專業組招生計畫見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佈的招生目錄。

錄取優惠:

1.參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考生體檢不受限制。

2.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綜合成績的組成為:高考投檔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30%、高中學業水準成績占10%。

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命科學、政治、歷史、地理、資訊技術等10門科目的高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按:每門課合格計10分,無成績或不合格計0分折算成各科分數。高中學業水準成績=Σ各科折算分數。

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以高考總成績、高考數學成績排序錄取。

預錄取名單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後,正式投檔錄取。

3.學校將獲得綜合評價錄取認定資格的考生名單向社會公佈,並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資訊發佈平臺公示。

5東華大學2017年特殊招生流程

3月份:

3月19日發佈東華大學2017年本科自主招生簡章。

4月份:

4月21日發佈東華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畫(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招生方案。

4月28日發佈東華大學2017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

4月28日發佈東華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初審結果。

5月份:

5月1日發佈東華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初審合格考生名單。

5月28日發佈東華大學2017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初審結果。

6月份:

6月1日發佈東華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畫(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初審合格結果。

6月6號發佈東華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

6月7-8號全國統一高考。

6月11日自主招生選拔考試。

6月30日公佈東華大學2017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結果與公示名單。

6東華大學2017年各省份投檔分數線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①符合2017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②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③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具體的實施區域和報考條件需符合考生所在省(區、市)的相關規定。

3、東華大學2017上海市綜合評價條件

政治思想品德優秀,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學習成績優秀,身體健康,綜合素質高,符合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高中畢業生。

4東華大學2017年特殊招生專業及優惠情況

1、東華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專業及優惠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學生錄取人數控制在學校當年本科招生計畫總數的5%以內,面向全國招生,不設分省計畫。東華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擬招專業目錄和各專業自主招生計畫見附件,填報專業志願詳見“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中專業志願填報說明。

錄取優惠: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學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願中填報我校並符合當地志願填報方式(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准),根據考生考核的綜合成績排名在高考錄取時分別享受A、B兩檔優惠政策, 其中獲得A檔人數占合格總數的40%,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資訊發佈平臺上公示。

A檔:參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績達到當地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且考生體檢不受限制,我校將按經公示的入選專業錄取。

B檔:(1)除上海和浙江以外的省市考生參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最終模擬投檔線下50分以內(應不低於當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且考生體檢不受限制,我校將按經公示的入選專業錄取。(2)上海和浙江考生參加普通高考, 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10分以上(含10分),選考科目符合要求,且考生體檢不受限制,我校將按經公示的入選專業錄取。

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2、東華大學2017高校專項計畫專業及優惠

2017年我校“高校專項計畫(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錄取學生人數計畫在學校當年本科招生計畫總數的2%,招生科類為理工科(浙江生源選考科目要符合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錄取優惠:

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畫(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錄取認定資格的學生,參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績達到當地相應的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並符合當地志願填報方式(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准),我校將按經公示的入選專業錄取,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資訊發佈平臺上公示。

3、東華大學2017上海市綜合評價專業及優惠

我校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專業及各專業組招生計畫見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佈的招生目錄。

錄取優惠:

1.參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考生體檢不受限制。

2.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綜合成績的組成為:高考投檔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30%、高中學業水準成績占10%。

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命科學、政治、歷史、地理、資訊技術等10門科目的高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按:每門課合格計10分,無成績或不合格計0分折算成各科分數。高中學業水準成績=Σ各科折算分數。

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以高考總成績、高考數學成績排序錄取。

預錄取名單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後,正式投檔錄取。

3.學校將獲得綜合評價錄取認定資格的考生名單向社會公佈,並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資訊發佈平臺公示。

5東華大學2017年特殊招生流程

3月份:

3月19日發佈東華大學2017年本科自主招生簡章。

4月份:

4月21日發佈東華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畫(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招生方案。

4月28日發佈東華大學2017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

4月28日發佈東華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初審結果。

5月份:

5月1日發佈東華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初審合格考生名單。

5月28日發佈東華大學2017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初審結果。

6月份:

6月1日發佈東華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畫(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初審合格結果。

6月6號發佈東華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

6月7-8號全國統一高考。

6月11日自主招生選拔考試。

6月30日公佈東華大學2017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結果與公示名單。

6東華大學2017年各省份投檔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