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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視金融CEO王永利:劣幣驅逐良幣對智慧投顧行業產生破壞性風險

雷鋒網消息,日前全球共用金融100人論壇•湘湖峰會於杭州舉行,

峰會聚焦於“共用視角下的金融科技與智慧投顧”。原中國銀行副行長、樂視金融CEO王永利圍繞大會主題,分享了其一些思考。他認為智慧投顧正日益成為金融科技領域的重要亮點,但是智慧投顧的風險依然不可忽視,需要監管的力量護航。

以下是演講實錄,雷鋒網作了不改變原意的編輯。

智慧投顧的風險不可忽視

我們可以預見的是,智慧投顧將引領資產管理的數位化時代。

但作為一個新興領域,也會帶來一些風險。

第一,技術風險。演算法和模型是智慧投顧產品的核心。模型給出的投資策略是否與客戶風險偏好相匹配,這是衡量智慧投顧產品的重要條件。模型需要訓練和驗證,需要對樣本資料的類比不斷地學習、記憶,並修正演算法。

但智慧投顧技術至少還存在以下兩個方面的潛在風險:

第一是由於樣本是歷史資料,當出現“黑天鵝”事件時,

機器學習和自然語言處理可能會失效。人工系統中並未載入類似的事件和後果,也無法從歷史中學習到相關模式的處理方案。

第二是樣本也會“說謊”。機器學習擅長發現資料間的相互關係,而並非因果關係。這將造成誤判,從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

因此,目前人工智慧處於初級階段,在投資顧問領域的應用更是一個新興事物。智慧投顧要達到預期的效果,

還需要不斷地積累資料,提升資料分析能力,演算法和模型的效果也需要在較長週期內進行檢驗。

第二,劣幣驅逐良幣機制可能對整個行業帶來一些破壞性的風險。

當前,智慧投顧的概念和業務正在興起,但缺乏足夠的歷史資料,對其演算法的效果進行驗證的情況下,也難免有一些不具備技術能力的理財平臺以智慧投顧為噱頭,僅對用戶進行簡單的風險偏好測試。

根據使用者偏好推薦相應的理財產品,這樣的行為更多地屬於一些分散式投資,並未實現用資料演算法優化投資模型。最終可能會使用戶受損。

此外,智慧投顧平臺的從業人員的從業收入既來自於諮詢費用,也來自於基金等銷售的傭金,這就混淆了投資諮詢與產品銷售之間的界限。也為部分平臺以投資顧問為幌子吸引使用者,以銷售自身產品為目的,提供了激勵的動機。

投資建議的獨立性和客觀性難以保證。

智慧投顧的發展需要監管護航

由於我國智慧投顧目前還處於初級發展階段,監管上還尚未明確出臺針對智慧投顧的監管條例,形成監管的空白。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智慧投顧的業務範圍尚不明確。一般而言,智慧投顧本質上還是投資顧問,所以,應受到《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約束。根據規定,投資顧問僅能提供投資建議,不得代客交易,因此智慧投顧的服務將僅限於基於演算法的資產配置建議,公司不能以機構為主體在二級市場上直接交易,智慧以門檻較低的公募基金等作為資產配置的主要標的,這些方面還需要明確。

第二個方面,智慧投顧的牌照資質要求不清晰。智慧投顧的投資建議一般都是涉及到股票、基金、保險等各種金融產品的分散化投資組合,這就涉及到各類產品的銷售資質。目前我國尚未有法律對智慧投顧的牌照和資質提出明確的規定。

未來智慧投顧平臺可能涉及到證券投資諮詢牌照、公募基金牌照、基金銷售牌照、私募基金備案等等。根據《帳戶管理業務規則徵求意見稿》,取得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的證券投資諮詢公司需要取得帳戶管理資質,接受客戶的委託,才能就證券、基金、期貨及相關金融產品的投資或交易作出價值分析和投資判斷。代理客戶執行帳戶投資或交易管理,帳戶管理資質的取得目前是要求公司註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人民幣,這將成為智慧投顧公司競爭的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

由於監管層對智慧投顧這類數位化資產配置業務的監管還比較模糊,使得部分企業打著“數位化資產配置”的旗號,突破了原有監管體系,也帶來了一些經營風險和道德風險,並會對智慧投顧業務的發展帶來破壞性的聲譽風險。因此,建議監管層加強智慧投顧的研究,儘快出臺有效地管理規範,實施有效的監管。同時,也呼籲行業加強自律,儘快形成智慧投顧方面的一些標準。

總之,對智慧投顧既要積極探索,認真研究,又要理性對待,健康發展,這需要實務工作者、理論工作者和監管部門的共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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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投資顧問僅能提供投資建議,不得代客交易,因此智慧投顧的服務將僅限於基於演算法的資產配置建議,公司不能以機構為主體在二級市場上直接交易,智慧以門檻較低的公募基金等作為資產配置的主要標的,這些方面還需要明確。

第二個方面,智慧投顧的牌照資質要求不清晰。智慧投顧的投資建議一般都是涉及到股票、基金、保險等各種金融產品的分散化投資組合,這就涉及到各類產品的銷售資質。目前我國尚未有法律對智慧投顧的牌照和資質提出明確的規定。

未來智慧投顧平臺可能涉及到證券投資諮詢牌照、公募基金牌照、基金銷售牌照、私募基金備案等等。根據《帳戶管理業務規則徵求意見稿》,取得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的證券投資諮詢公司需要取得帳戶管理資質,接受客戶的委託,才能就證券、基金、期貨及相關金融產品的投資或交易作出價值分析和投資判斷。代理客戶執行帳戶投資或交易管理,帳戶管理資質的取得目前是要求公司註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人民幣,這將成為智慧投顧公司競爭的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

由於監管層對智慧投顧這類數位化資產配置業務的監管還比較模糊,使得部分企業打著“數位化資產配置”的旗號,突破了原有監管體系,也帶來了一些經營風險和道德風險,並會對智慧投顧業務的發展帶來破壞性的聲譽風險。因此,建議監管層加強智慧投顧的研究,儘快出臺有效地管理規範,實施有效的監管。同時,也呼籲行業加強自律,儘快形成智慧投顧方面的一些標準。

總之,對智慧投顧既要積極探索,認真研究,又要理性對待,健康發展,這需要實務工作者、理論工作者和監管部門的共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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