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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房東注意啦,個人出租房屋的涉稅問題要知道

昨天小編針對餐飲企業做外賣的稅點問題寫了篇文章,結果網友們不買單,覺得稅收就是在坑我們普通老百姓和草根創業者。其實對於我們普通大眾來說,還是有很多稅收優惠政策的。

咱先不提創業, 最普遍的在一二線城市的房東出租房屋,就有個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具體是什麼樣的呢?小編就跟大家說說~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有規定:自然人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動產,

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以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舉個例子說比如小編某個一線城市有個店面,準備租給別人開餐館,跟租方談好一個月收租金18000,不管是按月向租戶收租金,還是以年付的形式交租金,攤下來一個月的租金都不超過3萬元,可以享受免增值稅優惠政策。

但其他稅種還是要繳的,比如房產稅、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等。

注意,小編以上說的自然人是指沒有稅務登記的個人,是不包括個體工商戶的!如果是個體工商戶出租不動產一次性收取租金,則不能享受該優惠政策,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