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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2018年度慢病新增人員檢診認定工作啟動

提醒:初檢檢診時間為1個月 檢診市民別錯過

備受關注的慢病新增人員檢診認定工作明天拉開序幕。

記者從金普新區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瞭解到,金普新區2018年度慢性病新增人員檢診認定工作於9月18日正式啟動,檢診截至時間為10月18日。醫保中心提醒市民,初檢檢診時間為1個月,檢診市民別錯過。

A.10種慢病限制就醫定點範圍

據介紹,醫療保險慢性病門診補助人員範圍為:參加大連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各類人員。此次享受慢性病補助的病種與去年相同,共有31種。其中有10種慢病限制了就醫定點範圍。

慢性病毒性肝炎須在傳染病專科醫院、區市縣設傳染科的二級醫院定點就醫;肺結核和淋巴結核患者須在結核病專科醫院、結核病防治所定點就醫;精神分裂症須在精神疾病專科醫院定點就醫。

甲狀腺功能亢進、甲狀腺功能低下、復發性阿弗他潰瘍、口腔扁平苔蘚、侵襲性牙周炎5個病種只可選擇二級以上醫院就醫。

下肢靜脈曲張限選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門診部就醫。

如果患者除以上病種之外同時認定合格其他病種,可在選擇指定醫院的同時再選擇一所醫療單位。

B.慢病門診補助起付標準為300元

慢性病門診補助起付標準為300元,

最高補助限額從1000到5000元不等,其中慢性病毒性肝炎的補助限額為2500元,白血病補助限額為5000元。

認定合格兩個及以上病種,年度最高補助限額以限額高的病種為基數,增加500元。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統籌基金支付85%(選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定點的支付比例為90%)。

檢診時,參檢人員要攜帶好本人身份證、醫療保險證、醫療保險卡(或社保卡)以及提供既往在二級以上醫院就醫時保留的有確診意義的相關病歷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可作為檢診認定參考依據的病歷材料要求:必須是原件或加蓋醫院病案室印章的影本;既往二級以上醫院就醫的有確診意義的檢查、化驗材料;住院材料要包括出院小結以及住院時與確診相關的檢查化驗報告單、病理報告單等。

C.特殊情況人員檢診有特殊安排

據瞭解,癱瘓在床或在醫院住院無法行動的患者,

可由家屬持醫療保險卡(或社保卡)、醫保證、既往住院的出院小結及慢性病相關的檢查、化驗資料(提供影本的,需加蓋醫院印章)到醫院申請,另行安排檢診。

各區市縣居住大連市內或大連市內居住各區市縣的檢診人員可就近參檢。大連市參保的異地安置人員必須回本市指定的檢診醫院參加統一檢診。

另外,慢性病複檢將由市醫保中心抽取一定比例的人員進行,並統一安排。

辦理慢性病門診補助流程

申請慢性病門診補助須參加醫保中心每年統一組織安排的檢診認定(初檢合格人員還須選取一定比例參加複檢)。參檢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醫療保險IC卡(或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證、既往有確診意義的病歷材料。參檢患者于次年1月1日之後,到就近到定點醫療單位刷卡查詢檢診結果。

新檢診認定合格的慢性病患者,需自主選擇一家定點醫療單位就醫(可選定點包括:一、二、三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部和零售藥店,多選無效)。

每年1月份,已享受慢性病補助待遇的患者可變更一次定點。選擇或變更定點時,持患者本人的身份證和醫療保險IC卡(或社會保障卡)直接到新選的定點醫療單位辦理登記即可;年度內,如所選定點單位關閉或撤銷,可重新選擇定點。

慢性病門診補助只支付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內,用於補助病種的醫療費(包括檢查費、治療費和藥費),慢病患者需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每次購藥不得超過1個月用量)。超過1個月在外地居住的,可在當地選擇一所二級以上醫院就醫,並提供暫住證明及二級以上醫院的醫療費用收據(含處方和明細),於次年到參保地醫保中心辦理報銷事宜。

辦理異地安置的慢性病人員須在本人選擇的異地安置醫院就醫,發生慢性病門診費用先由個人現金墊付,次年,持醫療保險IC卡(或社會保障卡)、慢性病費用收據、處方及費用明細,可由經辦人持本人和代辦人身份證或者通過退休後所屬街道、單位到參保地醫保中心辦理報銷事宜。

記者: 姜曉丹 通訊員:麥苗

攝影記者:朴峰

編輯:孫卓琳

辦理慢性病門診補助流程

申請慢性病門診補助須參加醫保中心每年統一組織安排的檢診認定(初檢合格人員還須選取一定比例參加複檢)。參檢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醫療保險IC卡(或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證、既往有確診意義的病歷材料。參檢患者于次年1月1日之後,到就近到定點醫療單位刷卡查詢檢診結果。

新檢診認定合格的慢性病患者,需自主選擇一家定點醫療單位就醫(可選定點包括:一、二、三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部和零售藥店,多選無效)。

每年1月份,已享受慢性病補助待遇的患者可變更一次定點。選擇或變更定點時,持患者本人的身份證和醫療保險IC卡(或社會保障卡)直接到新選的定點醫療單位辦理登記即可;年度內,如所選定點單位關閉或撤銷,可重新選擇定點。

慢性病門診補助只支付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內,用於補助病種的醫療費(包括檢查費、治療費和藥費),慢病患者需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每次購藥不得超過1個月用量)。超過1個月在外地居住的,可在當地選擇一所二級以上醫院就醫,並提供暫住證明及二級以上醫院的醫療費用收據(含處方和明細),於次年到參保地醫保中心辦理報銷事宜。

辦理異地安置的慢性病人員須在本人選擇的異地安置醫院就醫,發生慢性病門診費用先由個人現金墊付,次年,持醫療保險IC卡(或社會保障卡)、慢性病費用收據、處方及費用明細,可由經辦人持本人和代辦人身份證或者通過退休後所屬街道、單位到參保地醫保中心辦理報銷事宜。

記者: 姜曉丹 通訊員:麥苗

攝影記者:朴峰

編輯:孫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