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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檢查、群眾舉報、跟蹤檢查頻繁,3省162家企業被查!

作者:米蘭

近日,山東、山西、四川等多地162家企業被食藥監部門、工商部門、消費者協會調查,

大致原因包括:在設施設備配置、藥品分類管理、銷售管理、品質管制體系、人員培訓、藥品收貨驗收、藥品陳列、儲存養護等方面存在違反GSP規定;擅自推銷、出售處方藥品;進行虛假宣傳等。具體情況如下:

山東:14家企業被飛檢,2家GSP被撤,4家被收,8家被約談

近日,山東省濟南市藥監局對該市第八次藥品經營企業飛行檢查情況及處理意見進行了通報,

及瞭解,第八次對藥品經營企業的飛行檢查共分3個檢查組,檢查了3家藥品批發企業、5家藥品連鎖門店、6家單體藥店。

其處理結果顯示,2家藥品經營企業GSP證書被撤銷;4家GSP證書被收回;8家由所在地區局進行約談,監督整改並進行複查。

序號

企業名稱

違規事實

處理結果

1

濟南德濟堂藥業有限公司

2家藥品經營企業在設施設備配置、藥品分類管理、銷售管理、品質管制體系等方面嚴重違反GSP規定

撤銷GSP認證證書

2

濟南博林藥品零售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

3

山東先大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濟南牛旺店

4家藥品經營企業在電腦系統、人員培訓、品質管制體系、藥品收貨驗收、藥品陳列、儲存養護等方面存在違反GSP規定的多項主要缺陷

收回GSP認證證書

4

濟南澤生大藥店

5

濟南千百惠大藥房有限公司

6

濟南佛光醫藥零售有限公司

7

濟南匯愛大藥房有限公司

5家企業存在違反GSP規定的行為

上述8家藥品經營企業由所在地區局進行約談,監督整改並進行複查,複查結果上報市局。

8

濟南賓康大藥房有限公司

9

濟南平安醫藥有限公司

10

山東大洪藥業有限公司

11

濟南鮑山藥業有限公司

12

濟南廣大藥品零售連鎖有限公司第六分店

3家企業現場檢查未正常營業

13

濟南玉成堂大藥店有限公司十分公司

14

濟南先大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濟南錦繡川店

青島:2家企業藥品GSP認證證書被收回

近日,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公告稱,收回青島春天恒潤昕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青島通濟藥業連鎖有限公司藥品GSP認證證書。依據《藥品經營品質管制規範認證管理辦法》《藥品醫療器械飛行檢查辦法》《山東省藥品經營品質管制規範認證管理辦法(試行)》,依法收回上述兩家企業的《藥品經營品質管制規範認證證書》,立即停止其藥品經營活動。

序號

企業名稱

註冊地址

1

青島春天恒潤昕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青島市膠州市中雲街道辦事處泰州路東側

2

青島通濟藥業連鎖有限公司

青島即墨市文化路中段

山西:晉中將對141家藥品零售企業開展GSP飛行檢查

為進一步加強藥品監管,提升全市藥品零售企業經營品質管制規範(GSP)水準,近日,晉中市食藥局下發《關於開展2017年度藥品GSP跟蹤檢查工作的通知》,決定對認證後的141家藥品零售企業開展GSP跟蹤檢查工作。

檢查方式:“雙隨機一公開”,即通過隨機抽取方式確定開展跟蹤檢查的141家藥品零售企業名單,全部採取飛行檢查的方式,跟蹤檢查結果將在食藥監局門戶網站全部予以公開。

處理結果:對在跟蹤檢查工作中發現存在嚴重違反GSP的企業,將一律依照有關規定撤銷《藥品GSP證書》。

四川:成都一家藥店被食藥監部門開罰單

近日,成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發佈《2017年行政案件處罰資訊公開表(十三)》,成都瑞森藥業連鎖發展有限公司武侯區玉林北路藥店被行政處罰。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

案件名稱

企業名稱

違法事實

行政處罰內容

1

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醫療器械案

成都瑞森藥業連鎖發展有限公司武侯區玉林北路藥店

該藥店經營的Active羅氏血糖儀設備標誌在不用工具就能拆卸的電池蓋上,判定為不合格

罰款;沒收違法產品

成都:雙流一藥店違反GSP出售處方藥,賠償3.6萬

近日,雙流一消費者購買藥品,在明確提出藥品不能傷肝與傷腎的要求後,藥店工作人員忽略消費者的訴求和藥品說明書上傷肝傷腎的提示,擅自出售處方藥,導致消費者肝損傷。

據瞭解,消費者何先生購買治療灰指甲的“鹽酸特比萘片”藥品,是國家處方藥物,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而藥房兩位銷售人員並不具備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此外,該藥品說明書上明確注明有對肝損傷的可能性提示,需謹慎使用,而藥房工作人員推薦藥品時,忽略何先生購藥前特別強調需購買不傷肝、不傷腎藥品的要求,毫無依據地刻意強調該藥不會傷肝腎,甚至讓何先生一次性購買了三個月療程用量的藥物。

因此,雙流某大藥房擅自推銷、出售處方藥品,明顯違反了《藥品經營品質管制規範》的規定,它不僅要對消費者的傷害承擔賠償責任,還要為自己的違法經營行為買單。在雙流區消協調解下,藥店最終承擔了消費者何先生的全部醫療費1.6萬元,而且一次性賠償各種傷害損失及補償2萬元,藥店共賠償了3.6萬。

廣安:3家藥房借防治禽流感名義進行虛假宣傳被查

近日,四川廣安市武勝縣工商質監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城區部分藥房張貼有治療禽流感的宣傳廣告,懷疑為虛假宣傳。經檢查發現,被舉報藥店廣告宣傳中的藥品均為普通藥品或保健品,根本不具有防治禽流感的功效。武勝縣工商質監局已對這3家藥店進行立案調查。

據瞭解, 3家藥店貨架、牆柱上粘貼有與禽流感疫情相關的宣傳廣告,如:

①“預防禽流感,早發現早治療,首選用藥:蛋白粉”;

②“科學防治H7N9最有效的方法:提高自身肌體免疫力,增強免疫力(蟲草、燕窩、補腎益壽)家庭常備(藿香正氣液、板藍根顆粒)”;

③“等疫苗不如早預防,衛生廳發佈防治中醫方:板藍根顆粒、黃芪顆粒”等內容。

執法人員現場仔細比對了廣告宣傳的藥品(保健食品)功能與主治內容,均沒有與防治禽流感有關的表述文字。這些藥店的經營者是想通過此類宣傳提高該類藥品或保健品的銷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品質、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規定,相關藥店的行為已經構成了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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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方式:“雙隨機一公開”,即通過隨機抽取方式確定開展跟蹤檢查的141家藥品零售企業名單,全部採取飛行檢查的方式,跟蹤檢查結果將在食藥監局門戶網站全部予以公開。

處理結果:對在跟蹤檢查工作中發現存在嚴重違反GSP的企業,將一律依照有關規定撤銷《藥品GSP證書》。

四川:成都一家藥店被食藥監部門開罰單

近日,成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發佈《2017年行政案件處罰資訊公開表(十三)》,成都瑞森藥業連鎖發展有限公司武侯區玉林北路藥店被行政處罰。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

案件名稱

企業名稱

違法事實

行政處罰內容

1

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醫療器械案

成都瑞森藥業連鎖發展有限公司武侯區玉林北路藥店

該藥店經營的Active羅氏血糖儀設備標誌在不用工具就能拆卸的電池蓋上,判定為不合格

罰款;沒收違法產品

成都:雙流一藥店違反GSP出售處方藥,賠償3.6萬

近日,雙流一消費者購買藥品,在明確提出藥品不能傷肝與傷腎的要求後,藥店工作人員忽略消費者的訴求和藥品說明書上傷肝傷腎的提示,擅自出售處方藥,導致消費者肝損傷。

據瞭解,消費者何先生購買治療灰指甲的“鹽酸特比萘片”藥品,是國家處方藥物,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而藥房兩位銷售人員並不具備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此外,該藥品說明書上明確注明有對肝損傷的可能性提示,需謹慎使用,而藥房工作人員推薦藥品時,忽略何先生購藥前特別強調需購買不傷肝、不傷腎藥品的要求,毫無依據地刻意強調該藥不會傷肝腎,甚至讓何先生一次性購買了三個月療程用量的藥物。

因此,雙流某大藥房擅自推銷、出售處方藥品,明顯違反了《藥品經營品質管制規範》的規定,它不僅要對消費者的傷害承擔賠償責任,還要為自己的違法經營行為買單。在雙流區消協調解下,藥店最終承擔了消費者何先生的全部醫療費1.6萬元,而且一次性賠償各種傷害損失及補償2萬元,藥店共賠償了3.6萬。

廣安:3家藥房借防治禽流感名義進行虛假宣傳被查

近日,四川廣安市武勝縣工商質監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城區部分藥房張貼有治療禽流感的宣傳廣告,懷疑為虛假宣傳。經檢查發現,被舉報藥店廣告宣傳中的藥品均為普通藥品或保健品,根本不具有防治禽流感的功效。武勝縣工商質監局已對這3家藥店進行立案調查。

據瞭解, 3家藥店貨架、牆柱上粘貼有與禽流感疫情相關的宣傳廣告,如:

①“預防禽流感,早發現早治療,首選用藥:蛋白粉”;

②“科學防治H7N9最有效的方法:提高自身肌體免疫力,增強免疫力(蟲草、燕窩、補腎益壽)家庭常備(藿香正氣液、板藍根顆粒)”;

③“等疫苗不如早預防,衛生廳發佈防治中醫方:板藍根顆粒、黃芪顆粒”等內容。

執法人員現場仔細比對了廣告宣傳的藥品(保健食品)功能與主治內容,均沒有與防治禽流感有關的表述文字。這些藥店的經營者是想通過此類宣傳提高該類藥品或保健品的銷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品質、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規定,相關藥店的行為已經構成了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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