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為了養活孩子,我出賣自己”
我三年前跟前夫離婚了,一個人帶著孩子過,三年來,
我跟前夫離婚時,家裡沒有存款,房子是前夫父母的,我是空著兩手從前夫家離開的。好在,我爭取到了孩子的撫養權,我不敢把孩子留給前夫,因為有了後媽就會有後爸,我不能讓別的女人打罵我的孩子。
離婚後,我把孩子交給我媽幫忙帶,努力工作。因為學歷不高,
但是,我一個女人,真的是能力有限,我沒有更多的賺錢途徑,好在我還年輕,並有些姿色。女人的姿色就是一個賺錢的工具,可能很多人會罵我不要臉,但是,在生存與面子跟前,沒有生存又哪來的面子呢。我一個朋友介紹我到KTV裡當包房公主,
生活安定的同時,我也在接受別人的輕視和看不起。只是生活有所失也有所得,看淡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