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全面“二胎”新政下:“三胎”能生嗎,有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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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我們國家是人口大國,對於計劃生育的措施隨著時間的變遷,根據現實實際情況的需要已經有所調整,現在全面開放二胎,
2017年國家農村生三胎的情況:
1、夫妻都是農村的少數民族並且都為獨生子女。現在民族大融合,
2、如果為再婚夫妻,那麼夫妻雙方在再婚前一方育有一子而另一方沒有,雙方再婚後生了一個孩子的。這時也是可以再生一胎的。
3、前提是再婚夫妻,雙方再次結婚前一方已經生育了兩個孩子,另一方沒有,
4、如果夫妻所生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孩子中有殘疾並且獨立生活成問題,不能成為正常的勞動力,但是夫妻經過醫學鑒定還可以生育的,
5、除了以上幾種情況,如果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也是可以生三胎的。
所以,如果夫妻符合以上條例並且想生第三胎的,到當地相關的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提交申請說明有關的情況,核定情況屬實的,生育服務證將在十五個工作日裡批准並且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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