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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洋保姆,當心攤上事——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禁止外國人在內地從事家政服務業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禁止外國人在內地從事家政服務業,否則屬於“非法就業”,但我國外籍保姆市場一片火熱——

《方圓》記者 劉亞

2017年8月,王思敏等人組織他人偷越國。不過,印傭在國內的名氣沒有菲傭大,被雇用的人數遠低於菲傭。

如何雇用一個外籍保姆呢?記者走訪了北京多家知名家政公司,詢問是否有外籍保姆,但對方均表示,家政服務人員均為中國人,沒有外國國籍。之後,記者通過網上搜索菲傭等關鍵字,找到了多家聲稱可以提供菲傭服務的公司。

不過,由於菲傭在內地從事家政服務屬於違法行為,仲介為菲傭入境所辦理的幾乎都不是工作簽證,而是選擇旅遊簽、探親簽以及商務簽。前兩者辦下來較為容易,商務簽證需要找代理機構,用工作邀請的名義,將對方以家教、翻譯等身份引進國內。

記者在北京一家涉外家政公司詢問雇菲傭相關事宜時,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擁有菲傭、印傭和黑人阿姨等幾種外籍保姆,

但與別家公司不同的是,這些保姆目前多數人都在國內,雇主可以對她們進行視頻面試,如果選中了,很快就能見面簽合同。

隨後,工作人員給記者發送了十多名外籍保姆的視頻資料,裡面都是她們用英語做的自我介紹,包括姓名、年齡、國籍和工作經歷等。這些人年齡從20歲到45歲不等,不少是大學畢業,在中國培訓機構做過英語老師,既可以在學校做教學,

也可以在家庭工作,會做家務和簡單的中餐。

工作人員還向記者出示了一份《仲介服務協定》,合同顯示,雇傭服務為期一年,一方面是菲傭都希望從事穩定的工作,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雇主家庭服務的品質著想,畢竟工作時間久了大家會比較熟悉,工作熟練程度也會有所提高。此外,在菲傭剛進入雇主家庭時,會有三個月左右的試用期,期間如果雇主不滿意,便可以終止雇用。

至於價格問題,工作人員表示,菲傭有簽證的,需要交4萬元仲介費,印傭和黑人阿姨有簽證的是3萬元仲介費,簽證過期的是2萬元仲介費,工資均為每月6500元至7500元不等。如果只要求做衛生清潔等普通家政服務,一年費用需要七八萬元,如果要求菲傭照顧孩子、做飯以及清潔等,一年15萬元左右。

沒有合法“身份”帶來不少風險

相對國內普通保姆,菲傭的價格的確高出許多。

如此高薪聘請,雇主又能得到什麼樣的服務呢?

“態度好、勤快、會英語。”這是北京一位雇主對菲傭克瑞莎境案。這也是蘇州首例策劃、組織菲律賓籍及印尼籍婦女非法進入中國境內,為我國居民提供家政服務的案件。

2015年,一次偶然的機會,王思敏認識了做菲律賓移民的張玲玲,於是相約成立公司做起外籍保姆生意。通過公司雇外籍保姆,客戶首先需繳納4.9萬元仲介費,然後按照每月5100元一次性繳納半年工資,而外籍保姆拿到手則是每月1700元生活費,剩餘3400元要上交給公司。僅一年時間,王思敏就介紹200多名菲傭和印傭,營業收入在1000萬元左右,利潤相當可觀。

在李靖怡看來,這些仲介大多數通過做業務牟取暴利,有的則是純粹的騙子,盯上了外籍保姆市場這塊蛋糕,把這個本來就秩序不完善的市場攪得更加混亂。

2014年10月,福建石獅警方辦理了一起菲傭詐騙案。經當地男子曾某介紹,雇主雇用了一個叫米娜(音譯)的女菲傭,雙方簽訂了家政服務合同,合同期限兩年,並分別向曾某支付了8000元的介紹費,向米娜支付了4000元月薪。但米娜工作期間不斷以逛街或旅遊為由向雇主請假,最終銷聲匿跡。事發後,曾某也和米娜一樣人間蒸發。

雇傭雙方權益均得不到保障

事實上,在眾多涉及外籍保姆的案件中,如果是盜竊、詐騙等刑事案件,受害人還可以通過公安機關找到救濟途徑,但如果是跑路等,雇主只能吃“啞巴虧”。比如家中印傭逃跑的胡女士,本想讓仲介退回傭金和3個月工資,但仲介並不買帳,只是以再介紹為由應付著她。後來胡女士想通過法律途徑,但發現保姆簽證早已過期,屬於黑戶,雇用黑戶本身就是非法的,救濟無門只能自認倒楣,就當花錢買個教訓。

記者調查過程中,也曾經向仲介表達過對菲傭逃跑和沒有合法身份的顧慮,但對方表示,如果害怕外籍保姆跑路,建議雇主平時可以自己保管好外籍保姆的護照材料,只在續簽等時候再將證件退還。至於沒有合法身份問題,只要別說她是菲傭就行,即使被查到就說是自己請的老師、家教在家裡借住幾天。

果真如此嗎?2016年1月,浙江省義烏市公安局查處了6起菲律賓人非法在華就業的案件,陳女士就是其中涉案人之一。案發後,不僅家中菲傭被遣送出境,陳女士自己也被要求承擔遣送菲傭回國的1萬元機票費用。

“對雇主而言,雇外籍保姆其實只是‘看上去很美’,一旦產生侵權糾紛,很難通過正常管道維權,權益保障基本無從談起。”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檢察院檢察官朱媛媛表示。

對外籍保姆而言,由於是“黑”在內地,自身權益也很難得到保障。一名非法入境的菲傭在供述中稱,雇主每月支付5000元的工資,但公司要扣除4000元,用來償還護照、簽證機票之類費用,實際拿到的沒有多少。另外,自己的護照也被扣押,假如逃跑,很可能會被警方抓住。一旦被發現,遣返幾乎是所有“暴露”的外籍保姆的歸宿

而外籍保姆拿到手則是每月1700元生活費,剩餘3400元要上交給公司。僅一年時間,王思敏就介紹200多名菲傭和印傭,營業收入在1000萬元左右,利潤相當可觀。

在李靖怡看來,這些仲介大多數通過做業務牟取暴利,有的則是純粹的騙子,盯上了外籍保姆市場這塊蛋糕,把這個本來就秩序不完善的市場攪得更加混亂。

2014年10月,福建石獅警方辦理了一起菲傭詐騙案。經當地男子曾某介紹,雇主雇用了一個叫米娜(音譯)的女菲傭,雙方簽訂了家政服務合同,合同期限兩年,並分別向曾某支付了8000元的介紹費,向米娜支付了4000元月薪。但米娜工作期間不斷以逛街或旅遊為由向雇主請假,最終銷聲匿跡。事發後,曾某也和米娜一樣人間蒸發。

雇傭雙方權益均得不到保障

事實上,在眾多涉及外籍保姆的案件中,如果是盜竊、詐騙等刑事案件,受害人還可以通過公安機關找到救濟途徑,但如果是跑路等,雇主只能吃“啞巴虧”。比如家中印傭逃跑的胡女士,本想讓仲介退回傭金和3個月工資,但仲介並不買帳,只是以再介紹為由應付著她。後來胡女士想通過法律途徑,但發現保姆簽證早已過期,屬於黑戶,雇用黑戶本身就是非法的,救濟無門只能自認倒楣,就當花錢買個教訓。

記者調查過程中,也曾經向仲介表達過對菲傭逃跑和沒有合法身份的顧慮,但對方表示,如果害怕外籍保姆跑路,建議雇主平時可以自己保管好外籍保姆的護照材料,只在續簽等時候再將證件退還。至於沒有合法身份問題,只要別說她是菲傭就行,即使被查到就說是自己請的老師、家教在家裡借住幾天。

果真如此嗎?2016年1月,浙江省義烏市公安局查處了6起菲律賓人非法在華就業的案件,陳女士就是其中涉案人之一。案發後,不僅家中菲傭被遣送出境,陳女士自己也被要求承擔遣送菲傭回國的1萬元機票費用。

“對雇主而言,雇外籍保姆其實只是‘看上去很美’,一旦產生侵權糾紛,很難通過正常管道維權,權益保障基本無從談起。”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檢察院檢察官朱媛媛表示。

對外籍保姆而言,由於是“黑”在內地,自身權益也很難得到保障。一名非法入境的菲傭在供述中稱,雇主每月支付5000元的工資,但公司要扣除4000元,用來償還護照、簽證機票之類費用,實際拿到的沒有多少。另外,自己的護照也被扣押,假如逃跑,很可能會被警方抓住。一旦被發現,遣返幾乎是所有“暴露”的外籍保姆的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