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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買房你一分錢不出,還要房本只寫你的名字,這婚我不結了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但有些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也只能自認倒楣。和男友在一起三年多,磕磕碰碰發展到現在,確實是不容易。如今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

男友家的條件不好,

但是房子首付。沒有要他一分錢,父母就想是讓我們兩個結婚之後有個安穩的窩。以後再好好工作,努力奮鬥花房貸就行了。至於房產證的名字,因為首付都是我爸媽出的。我爸媽的意思讓我寫我自己的名字就好了。但是考慮到結婚以後就是我們兩個人在一起。所以我打算房產證還是填兩個人的名字比較好。結果他倒好,直接得寸進尺,讓我把房產證只填他一個人的名字。
就算我家裡有錢,你也不能這麼無恥吧,我心裡就感覺接受不了。我爸媽給我結婚用的房子,你家一分錢不掏,我把你的名字填上去,還不可以嗎?你既然要我這個房子只是你一個人的名字。你有什麼資格要求我填你的名字。對不起,這婚我不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