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成都限購權威解讀第二波!還沒網簽也有望繼續履約購房
成都住房限購政策實施後
不少網友提出
限購政策實施前未能網簽怎麼辦?↓↓↓
昨日,成都市房管局官網發佈了《2017年住房限購政策的知識問答(二)》,對住房限購令再次釋疑。根據問答,對於限購政策前簽訂合同但還沒有網簽的購房者,有望憑銀行或仲介出具的證明材料繼續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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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
成都市房管局:可以解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的通知》(法辦〔2011〕442號)有關規定,房屋買受人在合同簽訂後由於相應住房限購政策的實施而無法辦理房屋交易手續的,買受人以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為由,請求解除合同,返還所支付的購房款和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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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出售有產權證的住房1套,購房人王某已經支付了部分房款, 2017年3月24零時前尚未在成都市存量房交易服務平臺完成列印存量房經紀服務合同或者存量房買賣合同的,能否辦理交易手續?
成都市房管局:2017年3月24日零時前,買賣雙方未在成都市存量房交易服務平臺完成列印存量房經紀服務合同或者存量房買賣合同,
2017年3月24日零時前買方向賣方支付購房定金、部分或全部購房款(不含現金支付)的銀行轉帳有效憑證(POS單、轉帳單等,收款人必須為賣方),買賣雙方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真實性負責。通過仲介機構成交的,由仲介機構組織收集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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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從鄧某處購買有產權證的住房1套,2017年3月24日零時前尚未在成都市存量房交易服務平臺完成列印存量房經紀服務合同或者存量房買賣合同,也未有支付房款憑證,但李某已經向銀行申請購房貸款,並經銀行受理,能否辦理交易手續?
成都市房管局:2017年3月24日零時前,買賣雙方未在成都市存量房交易服務平臺完成列印存量房經紀服務合同或者存量房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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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某擁有一套住房,尚未取得產權證,又將該房屋出售給周某,私下簽訂了買賣合同,且周某支付了購房款,購房人周某能否辦理交易手續?
成都市房管局:不能。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條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屋,不得轉讓。
什麼是購房網簽?
購房網簽相當於在房屋管理部門將您的買賣協議備案,並在互聯網上公示,一定程度上有利於避免開發商一房二賣,是一種行政管理行為,但是不能代替過戶。
房屋進行網簽後,會生成一個網簽號,市民可以通過這個號在網上進行查詢。網簽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
瞭解更多
編輯:黃迪安 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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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某擁有一套住房,尚未取得產權證,又將該房屋出售給周某,私下簽訂了買賣合同,且周某支付了購房款,購房人周某能否辦理交易手續?
成都市房管局:不能。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條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屋,不得轉讓。
什麼是購房網簽?
購房網簽相當於在房屋管理部門將您的買賣協議備案,並在互聯網上公示,一定程度上有利於避免開發商一房二賣,是一種行政管理行為,但是不能代替過戶。
房屋進行網簽後,會生成一個網簽號,市民可以通過這個號在網上進行查詢。網簽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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